河南省肿瘤医院 预约挂号服务总则
1、网络预约挂号需登陆医院网站进行注册,填报患者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注册。
2、系统可免费预约第2—8天的专家号和普通号(不含节假日),不提供当天的预约挂号,每天下午14:30停止预约次日挂号。
3、预约挂号医师类别包括:知名专家、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4、每位患者最多可预约2个不同的科室的专家号。
5、网络预约患者可随时登陆系统查看相关预约信息,就诊前一天医院将以短信形式提醒用户相关预约事宜。
6、预约患者就诊当日在预约就诊时间前到挂号窗口,凭“实名预约信息”交费取号,过期未取号者,预约作废。
7、若您因故无法按时就诊,请在预约就诊时间前一天下午14:30之前,登录医院网站取消预约。
8、如所预约的专家因故变更坐诊时间,医院会及时在网络系统和门诊大厅专家坐诊一览表上发布停诊信息公告,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及时与您联系,根据您的需求在可预约的范围内重新安排您的就诊,请注意查看。
9、医院预约咨询电话:400-0371-818 监督电话:65587161。
特别提醒广大患者: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请您在预约和就诊时,提供患者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病 员 住 院 须 知
一、住院病员要遵守住院规则及探视、陪护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合作,服从医生提出的并经病员或其家属同意的治疗程序及相关治疗措施。
二、住院病员应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
三、要正确使用各种固定设施,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贵重物品及现金自行妥善保管。
四、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生的医嘱,不得随意调整更换。住院期间病员应在院内就餐,不得在病房内自用电炉、电热杯、酒精炉等灶具。
五、住院病员随身携带生活用品,应放入床头柜和壁柜内,其它非生活必需品不得带入病房(钢丝床、折叠椅、凉席、被子等)。
六、病员和家属有责任如实向医护人员提供病人的健康状况,以及与疾病相关的情况。
七、病员不得私自邀请院外医师会诊,不得向医生要求不必要的治疗及不合理用药。住院期间应使用由我院提供的药品,不得私自备药和院外购药,否则后果自负。
八、不得要求医护人员提供假资料及假疾病诊断证明书。
九、为了避免院内感染的发生,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
十、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须请假者应请示主管医生,经允许并履行一定的手续后方可离医院,如因其它原因短时间外出,应向医护人员说明去向。
十一、病员在接到欠费通知单时,请及时补交款项,以免延误治疗。
十二、病员及家属如有不遵守院规者,医院工作人员有权给予制止,必要时将其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禁止在病房内进行未经允许的各种聚集性娱乐活动,劝阻无效,可劝其出院。
挂号时间:上午 7:30——12:00
下午 14:30—— 18:00 (夏) 14:00——17:30 (冬)
门诊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 18:00 (夏) 14:30——17:30 (冬)
1、预约挂号:
关注河南省肿瘤医院微信就医平台,绑定个人信息后即可预约1~8日内的号源;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预约挂号,也可拨打医院预约电话“400-0371-818 ”、
河南省预约挂号电话“118114 ”进行预约挂号。
2、建卡、充值、挂号
预约的患者请在自助机或窗口取号就诊,未预约患者(家属)请用自助机或到一楼、二楼“收费挂号处”,持有患者身份证的直接在身份证上充值、挂号(不需建卡),没有患者身份证的请填写患者信息建卡后再充值、挂号。
3、就诊
请您持挂号凭证到二楼分诊服务台候诊(乳腺患者请持挂号凭证到三楼乳腺分诊服务台候诊),分诊电视屏自动显示候诊信息,当显示并呼叫您的就诊信息时请到指定诊室就诊。
4、交费:
①自费患者包括新农合患者可微信或支付宝扫描处方、检查单下方的二维码缴费,如果身份证或就诊卡内余额充足(可以支付您的检查费用和药费)请持检查申请单或处方,直接到相应检查科室或药房读卡扣费、预约检查或取药;
②患者身份证或就诊卡内余额不足和省、市医保患者仍需到一楼或二楼收费处持检查申请单或处方交费,再到相应检查科室或药房预约检查或取药;
5、检查
①.请您在预约时间到相应检查科室服务台按顺序检查。
②.静脉抽血时间为上午7:30---12:00,血常规和快检三项随到随抽;
③.腹部彩超、腹部CT、腹部磁共振、消化道造影、胃镜、肠镜及静脉采血(血常规和快检三项除外)要求患者空腹,盆腔彩超要求患者憋尿检查。
6、门诊检查科室位置、主要窗口科室位置
一楼——建卡充值挂号处、收费处、总服务台、放射科服务台、CT、磁共振(MRI)、胸片、消化道造影(钡餐);
二楼——门诊诊室、西药房、建卡充值挂号处、住院收费处、医保农合咨询台、中心实验室;
三楼——超声、心电图、病理检查、乳腺门诊、乳腺钼靶、骨密度检测、门急诊办公室;
四楼——采血处、医学检验科、腔镜中心(胃镜、肠镜、气管镜、喉镜)、门诊手术室。
办理住院
① 门诊患者就诊后需要办理住院(省医保、市医保除外),请持住院证在门诊二楼收费处或10楼一楼住院收费处办理;
② 所有需办理住院患者(自费、外地医保、新农合、省医保、市医保等)均可持住院证到10号楼一楼住院收费处办理;
7、领取结果
可以在我院微信就医平台查询检查报告,也可在一楼服务中心领取或自助打印,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详见各科室门口就医须知或咨询服务台工作人员,检查结果查取咨询电话:0371-65588119 65587221。
8、其他
a.优诊条件:80岁以上老人、离休干部、现役军人等符合条件的请先到一楼服务中心办理优诊,特殊情况如危急重症患者等可直接就诊;
b.便民服务措施:免费为患者开展就医指南、健康咨询、办理优诊证明及诊断证明、为门诊行动不便患者和重症患者提供轮椅,为患者提供开水、便民箱、交通指南、发放检验单、老花镜等优质服务;
c.服务投诉: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请到三楼门急诊办公室(65587161)或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和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