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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如果您14天内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请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关于强化新冠疫情防控的告知书
 
尊敬的病友、家属及市民朋友:
 
为更好保障您的就医安全,根据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最新部署及要求,长沙市第一医院将进一步强化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所有来院人员,请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佩戴呼吸阀口罩或未佩戴口罩人员不予进入;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
 
2.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可以出示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现场登记个人信息,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同时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
 
门诊
 
1.门诊就诊人员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错峰诊疗,避免人员聚集;
 
2.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就诊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或候诊;
 
3.就诊患者必须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4.门急诊胃肠镜、支气管镜、喉镜等侵入性操作的患者,需提前准备好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或预约检查时配合门、急诊完善核酸检测。
 
住院
 
1.所有住院患者(含陪护)入住病区前须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办理入院;
 
2.急危重症患者入院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进行,首先安置于过渡病房,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才可转入普通病房。
 
3.提倡无陪护住院,对确实需要照护的,实行“一患一固定陪护”,谢绝来院探视,鼓励视频探视。
 
发热患者就诊
 
1.有流行病学史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者红码人员、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应至我院本部(营盘路311号)发热门诊就诊。
 
2.所有发热门诊患者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完善肺部CT检查及血常规等检查,同时对其进行闭环式管理 在核酸检测结果回报之前,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发热门诊。
 
核酸检测须知
 
1.网上预约核酸检测患者需持身份证或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流行病学史询问和体温测量后采样。
 
2.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内镜检查患者、陪护人员、复工复学(体检)等,在我院本部(营盘路311号)一号楼前坪核酸采集点及南院(浏城桥)门急诊进行核酸检测。
 
3.目前采样时间(随作息时间会有调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本部其他时间可前往急诊科挂号缴费采样,南院门急诊24小时采样。
 
4.取核酸报告时间
 
当日上午10:50前完成采样者,当日下午16:00出结果
 
当日10:50~15:50完成采样者,当日22:00出结果
 
当日15:50后完成采样者,次日11:00出结果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预约取号:于就诊当日至挂号收费3号窗口取号。
 
办卡充值
 
有身份证:一楼自助机上或挂号收费窗口办卡充值
 
无身份证:至一楼分诊台填写病友信息登记表后到挂号收费窗口办卡充值
 
挂号
 
已预约:至挂号收费3号窗口取号
 
未预约:自助机或挂号收费窗口、微信、支付宝直接挂号
 
候诊就诊
 
按挂号凭条上的地点候诊与就诊
 
缴费
 
卡已充值:自助机缴费
 
卡未充值:自助机充值缴费、微信、支付宝或挂号收费窗口缴费
 
检查与检验
 
按收款凭证上指引的地点或窗口进行检查或采集标本
 
取检验结果
 
一、二楼自助机自助打印
 
当天复诊
 
当天在同一专科复诊时须持就诊卡至一、二楼挂号窗口免费挂复诊号
 
隔日看诊
 
请重新挂号至专科
 
取药治疗
 
按收款凭证上的指引到相应窗口取药或进行治疗
 
需住院病友
 
自费病人:持诊疗卡到住院结算科办理入院手续
 
医保病人:持诊疗卡、身份证或医保证明到住院结算科办理入院手续,办好手续后至相应科室住院
 
 
门诊就诊须知
 
一、门诊挂号及就诊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2:00    下午14:00—17:30
 
周日节假日门诊:上午7:30—12:00   下午14:00—17:30
 
 
二、挂号地点:1号楼1楼、二楼人工窗口及自助
 
三、具体流程说明
 
1.挂号(预约挂号/现场挂号)
 
2.相应科室就诊
 
3.医生看诊后,根据情况开出检查、检验、药品等医嘱。
 
4.缴费(手机端、自助机、1号楼一、二楼收费窗口)
 
5.各项医嘱缴费后:
 
检查—相关科室检查
 
检验—抽血室抽血送检(大小便、白带常规直接送检验科检验)
 
药品—门诊药房取药
 
6.领取检查、检验结果
 
超声检查—检查后直接领取报告
 
放射科X线检查—放射科X线专用取片机扫码取片
 
CT、磁共振检查—1号楼一、二楼,急诊科一楼自助机取报告
 
检验结果、病检结果—自助机自助打印
 
7.领取检查、检验结果后复诊
 
当日复诊—取免费复诊号复诊
 
隔日复诊—需相应专科挂号复诊
 
8.复诊后转归
 
需住院治疗—医生开出电子住院证后,入院窗口(10—13号窗口)办理手续。注意:电子住院证开出后10天内有效
 
无需住院—医生看诊后完善病历、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后可离院。注意:请保管好门诊病历,以便日后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