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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蛟河市把建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推进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强化保障措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几年来,蛟河市累计投入2400万元,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32个,占村总数的51.6%。
 
一是加强领导,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蛟河市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同时,成立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尽最大可能地为农村社区提供各方面的支持。蛟河市建立起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协调、村级组织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了层层抓、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立足实际,科学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了蛟河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在布局规划上,根据蛟河地处东部山区,村屯规模小,村民居住比较分散的特点,对村屯进行整合,将原来264个村、1029个屯分别整合为256个村、926个屯,使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覆盖面和利用率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在发展机制上,蛟河市全盘考虑,将农村社区建设与标准化村部建设、文明生态村建设、文农村文化大院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机制,。在筹资渠道上,蛟河市建立了多元化的筹资渠道,采取财政出一块、包保单位解决一块、乡镇村自筹一块、社会捐助一块的方式,来筹集资金改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在协调发展上,蛟河市组织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联谊结对活动,以城市社区建设成果影响、带动、辐射农村社区,实现了城乡之间的组织互动、人才对接、共同发展。
 
四是注重实效,积极构建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蛟河市通过设立各类服务站,承接政府延伸至农村社区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项目,广大村民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方便快捷的基层公共服务。在完善社会服务机制的同时,蛟河市还不断探索补充机制,开展村民自助互助服务,全市农村社区共建立各类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400多个,积极开展以扶贫帮困、互助互济和生活扶助为主要内容的无偿或低偿服务。蛟河市还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公益性服务平台,向村民提供生产技术培训指导、生产资料采购、农产品(000061,股吧)销售等各方面服务。培育发展果各类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百余个,为提升农民生产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村民共同致富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让农民因病返贫 蛟河开展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感谢新型合作医疗!感谢共产党!感谢‘三个代表’!”提起新型合作医疗,家住蛟河市河南杨木林子村的王成斋 充满感激。他做梦也没想到,去年花10元钱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给他及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去年9月,王成斋 因患胃癌做手术,医药费11300多元,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给他报销了4499元,这个补助相当于他全家4口人一年的 收入。
 
蛟河市的农业人口有29.9万,农民的年人均收入只有3450元。过去,农民生病“小病扛,大病拖”的现象, 在农村常有发生,往往一人得病,拖垮全家。为缓解农民“因病致贫、返贫”困境,蛟河市从去年9月开始启动了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已有277437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该市农业人口的92.72%。农民筹资金额 为277437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农民看病,政府补助。作为一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 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参保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交纳10元,中央、省、市、县 财政为每名参保农民每年补助20元,总共30元,作为合作医疗基金。在蛟河市,农民只要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个人身 份证,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应比例的报销,除转诊患者需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报销外,其余参保农民在所 就医的医疗机构就能得到相应的报销,费用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的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站先行垫付,基本能够满足农民当天出 院当天报销的需要。
 
为了方便农民就医看病,蛟河在全市(含村级卫生机构)确立了288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农民门诊 就医可在本乡镇辖区内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农民住院看病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农民公开承诺 在哪看病、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农民患者应报销的医药费暂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不仅消除了农民看病难、报 销难的疑虑,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为了加强资金管理,蛟河市每月在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农 民患者报销金额,每季度邀请农民代表座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素质较低的农民套取合作医疗基 金。
 
此外,为解决农村居民中特困群体的就医问题,蛟河市政府实行特殊人群实行减免政策,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 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床费、取暖费、诊查费、护理费,辅助检查费用减免20%。各定点医疗 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药费和辅助检查费用等方面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实行减免,免收费用由各定点医疗机构 承担。
 
蛟河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建立健全了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 构、药品目录、收费标准、报销程序、报销比例、责任追究、举报电话七公开,逐渐赢得了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截至3月 1日,蛟河市共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就诊患者122741人次,占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44.24%,发 生医药费总额为795.5万元,报销医药费为222.1万元,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26.7%,门诊共就诊120 889人次,报销金额118.9万元,报销额度最高的是漂河镇横道子村村民付广明,在市医院花费20927元,报销1 3075元。他激动地说:“以前是看城里人看病报销,没想到现在俺们农民也能报销了,而且报了这么多,真得感谢党的好 政策呀!”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患病农民均享受到了医疗报销政策,切身体验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提 高了抗风险能力,减轻了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蛟河市松江镇永兴村农民王桂兰,因患“左心房粘液瘤”在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 院手术,医疗费用高达1.4万元,花掉了多年的积蓄,还欠下近5000元的外债。由于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诊报 销5000元费用的待遇,减轻了医药费用压力;民主街金星村农民刘利秋,患肝硬化门脉高压、肝腹水,于2003年9月 12日住进蛟河市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共花医药费19789元,报销11214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各医疗机构也受益匪浅。蛟河市定点医疗机构与上年同期相比,门诊人次上升6.6%, 医药费金额上升7.1%;辖区内、辖区外上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和医药费金额与上年同期略有增长。其中,县级医院农民住 院人数平均上升20.4%,乡镇卫生院平均上升16.6%。这就足以看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病主动到医 院治疗,过去由于费用问题受抑制的医疗需求,得到一定恢复,不再像从前那样有病在家里“挺”着,初步实现了有病早治、 无病早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