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青海红十字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app系统平台
代挂号微信关注公众号扫码↓或微信搜索“华民办事服务”
挂号方式:微信挂号
 
青海红十字医院关于门诊诊疗服务敬告患者书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快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医院慎重研究,门诊诊疗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热门诊、急诊和儿科急诊照常开放;
 
二、门诊诊室出诊采取临时排班,具体排班见附表;
 
三、请您尽量采用预约挂号方式进行就诊;
 
四、进入诊室之前,请您和陪同人员务必配合医务人员,有序进行体温测量和病史询问;
 
五、请您和陪同人员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能进入医院;
 
六、就诊时请自觉遵守“一医一患一室”,避免交叉感染;
 
七、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患者注意自身防护,以居家为主,适当开窗通风,无重要及特殊情况,避免到医院及人流聚集的地方。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抗击疫情,你我有责!
 
 
入 院 须 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为了让您能拥有良好的治疗环境,早日康复,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将热忱为您服务,愿我们的服务能使您满意!  
 
一、办理入院、出院手续  
 
1、住院处、医保科设在一楼门诊大厅通往住院部的通道两侧,负责办理患者的入院交费、补交款、出院结算手续。 常规入院时间:8:00~17:30(冬季)、18:00(夏季);急诊入院时间:24小时(中午、夜间到门诊大厅挂号处交住院费)。 
 
2、新农合患者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普通患者、省、市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患者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预交住院押金,请您保管好“交款收据”,在出院结算时交回住院处。 3、请您在我院实名就医,严禁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 4、普通患者、医保及新农合患者入出院流程、所需材料附后。 
 
二、住院期间,请您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1、保持病室安静、整洁,不在病区内高声喧哗;走路、开关门窗要轻,不要干扰他人休息,不得互串病房;禁止在楼道、病室内吸烟。 
 
2、请您听从医师、护士的饮食指导,医院有食堂方便就餐,就餐时间:7:30 、11:30 、18:00(冬季)、18:30(夏季)。 
 
3、 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上午11:00—12:00,下午16:00—18:00。为预防院内感染,每次探视不超过2人,谢绝呼吸道感染病人及患有其它感染的病人探视,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和科室有关规定。 
 
4、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安排,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如需更换向责任护士或护士长提出;您住院后不得请假、擅自离院(外出检查需主管医生批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为了保证用药安全,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外购药品本院不使用,如确需外购,需医院批准。 
 
6、为保证安全,请勿携带及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暖气、电磁灶等大功率电器;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7、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如有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8、您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三、健康指导 
 
入院后医护人员将在您进行检查、治疗、用药、护理时告知您需配合的注意事项,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询问医护人员,请您认真听取医护人员的告知事项,以利您疾病早日康复。 
 
四、住院费用缴纳、查询 
 
1、医院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每日发放。  
 
2、您对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您的责任护士或护士长咨询。  3、当您接到住院费欠费通知时,请及时到住院处补交医疗费用,以免欠费延误您的治疗。 
 
五、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我院向社会承诺为“无红包”医院 
 
1、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及各种礼品。   2、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以各种名义宴请医务人员。  
 
3、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欢迎您和您的家属对我院的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以及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祝您早日康复!
 
 
服务价格及收费
 
为规范医疗收费价格行为,提高执行医疗收费价格、药品价格及相关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让患者清清楚楚看病,明明白白消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价格公示内容:
 
      1.药品价格公示包括:药品的通用名(或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商等。
 
      2.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包括:编码、医疗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说明等。
 
      3.医用材料价格公示范围是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外单独收费的医用材料。具体包括:医用材料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等。
 
二、价格公示方式:
 
      1.在门急诊大厅设置滚动屏和电脑触摸屏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
 
      2.在门急诊各收费点、结账处和功能检查室等位置,分别张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牌。
 
      3.明码标价的内容做到准确无误,根据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和调整医疗收费价格标准。
 
三、实行费用结算清单制度,住院结算部门和门急诊收费部门都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便于患者查询。
 
四、实行价格公示的同时,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进行监督。
 
五、专职物价员负责解答患者提出的有关医疗服务收费问题,提供价格及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各临床科室护士台有义务向患者解答与本科室相关的医疗服务收费问题,不能解释的要积极与物价员联系,妥善做好患者询价工作。
 
六、认真对待患者的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