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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确保您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自治区、赤峰市新冠肺炎及鼠疫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基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对进入医院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请您理解并配合,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门诊患者
 
1、所有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须佩戴口罩,经门诊楼入口进入,出示“健康码、身份证”并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医院。(注:通过蒙速办APP、“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微信APP、支付宝APP申请的电子健康码均可)。挂号缴费时请优先选择自助机、手机APP微信端或支付宝电子支付,门诊大厅自助终端可自助打印报告单及影像片。
 
2、就诊时只允许一名家属陪伴(轮椅或平车可两人),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仅老、幼、体弱或不能自理者可一人陪同进入诊室。
 
3.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史以及境外、湖北省武汉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岗区、道里区、呼兰区、阿城区、木兰县和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西安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区(根据情况动态调整)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请主动向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说明,听从分诊安排。
 
4.就诊期间,禁止聚集。主动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
 
1.住院患者原则上禁止探视,特殊情况,经科室同意方可探视。  
 
2. 严格限制并固定陪护人员,一患一陪护。特殊情况,经科室同意适当增加至2人,陪护人员凭“健康码、身份证、陪护证”三证核查后进入病区,不得冒用证件。
 
3.陪护人员必须无发热、呼吸道症状,无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史及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境外、湖北省、武汉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岗区、道里区、呼兰区、阿城区、木兰县和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西安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区(根据情况动态调整)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如必须陪护,需出示7天之内的核酸检测及隔离证明。
 
4.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医院每日常规测量体温,如体温异常和/或有呼吸道症状,需立即更换陪护人员。
 
5.恢复探视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预防感染,重在防护。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给予理解和配合,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在此特殊时期,还能去医院吗?去医院应该注意什么?为保障大家安全,减少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赤峰市第二医院精心为您整理了这份就医指南,请您一定仔细阅读哦!
 
门诊患者就医指南
 
请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务必佩戴口罩,就诊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医院在急诊楼、外科楼、内科楼入口设有体温监测及预检分诊处,请患者和家属配合测量。
 
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是否有湖北或疫情持续传播地区居旅史,以及体温情况和呼吸道症状。
 
发热病人请依照工作人员引导或自行到发热门诊就诊(位置:急诊楼入口北走50米)。
 
请普通就诊患者根据分诊人员及院内指引牌引导就诊。
 
为降低感染几率,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到医院就诊;尽可能错峰就诊(上午多于下午)。
 
在医院内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米以外的距离。尽可能使用自助挂号机缴费。
 
门诊患者就医路线提示:
 
入口:急诊楼东侧、外科楼北口
 
出口:门诊楼南口
 
住院患者就医指南
 
1.进入院区时请您佩戴口罩并配合医院进行体温测量。
 
2. 加强住院病房人员出入管理:尽量减少陪护人员,不建议其他人员来院探访。
 
3. 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4. 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不准离开病房,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
 
最后请大家来院就诊时带齐就诊资料,如门诊病历等,有接触史要尽早尽快的向医生阐述清楚。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疫情防护需要所有人的重视。请大家谨记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吃熟食、多消毒!
 
 
入 院 须 知
 
一、患者住院治疗时,由医生开住院卡,由导诊员或护理人员协助办理入院手续;要妥善保管交纳金额收据,以备出院时出具并开具出院收据;
 
二、在入院手续办理完毕,带上住院卡到医保办或合作办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然后到所住病区护士办公室,由护理人员安排床位并通知医生。
 
三、我院严禁私自收费,或介绍您到外院做各种检查、取药、住院,请您在住院处交纳各种费用。凡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 “红包”或暗示索要财物者,请您拒绝并举报,举报电话:8227587。 
 
四、诊疗中我们将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有违规者请您举报。 
 
五、住院期间,您享有人格尊重权、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隐私权、参与选择权和投诉权。。 
 
六、为了使您得到满意的服务,您住院时可以选择医生和护士。 
 
七、我院食堂可以送餐到病房,开水每日二次送至病房,餐具及一般生活用品请您自备,水瓶、网套可交押金领取,出院后如数退回。为了保持病区环境和床单整洁,我们将每周为您更换床单一次,若遇特殊需要可随时更换,不必要的物品请您及时带回。 
 
八、为了给您提供一个安静、整洁的休养环境,陪护人数由护士长根据病情而定,我院查房时间为上午8:00点至10:00点,请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工作。 
 
九、住院期间请您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病区请您在《患者请假离院及相关内容告知书》上签字,经医生允许后方可离开,并按时返回。离院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私自离院超过一周者,院方将按自动离院处理。
 
十、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自觉维护病区卫生,请不要在病区内吸烟;不要使用电器、酒精炉等;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杂物、果皮;不要将垃圾、污水倒至窗外;不要在病区内大声喧哗;不要攀爬窗台。儿童入院时,请勿带入锋利、尖锐易产生火花的危险玩具,以免发生危险。晚上9:00点请熄灯就寝。
 
十一、如您年事已高或身体虚弱,请您不要独自下床活动或入厕,有需要时,请使用呼叫系统,护士会随时为您提供服务,或请您在家人的陪护下活动。
 
十二、住院病人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向医师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用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十三、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和办公场所,不能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十四、为了您的财产安全,请您保管好所佩带的物品,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病区,现金请交至住院押金或存入银行,以免发生意外。 
 
十五、病房内配置的各种设施,如床头传呼、氧气管道、吸引管道等请您爱护使用,请不要乱开、乱拧,如不清楚请向工作人员咨询。
 
十六、为了不影响您的住院治疗,请及时交足住院费用,如果您对住院费有疑问请到护士站帮助您查询,或者到住院处查询。出院前请您仔细查看您的住院清单,没有疑问后再办理出院手续。
 
十七、病人不得自行调换床位,以免发生用药、治疗错误及交叉感染。
 
十八、病人的义务:
 
    病人有诚实提供病史,不隐瞒有关信息的义务。 
 
  病人有在医生指导下对治疗作出负责任决定的义务。 
 
    病人有与医务人员共同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的义务。 
 
    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 
 
    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其他病人的义务。 
 
    病人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 
 
    病人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病人痊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出 院 须 知
 
一、患者持住院期间所交押金的全部收据到住院处相对应的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二、医保病人和新农合病人请在护理人员陪同下复印病历。
 
三、医保病人和新农合病人在医保办和农合办打印住院费用清单。
 
四、按医嘱定时到医院复查。
 
    病人有诚实提供病史,不隐瞒有关信息的义务。
 
    病人有在医生指导下对治疗作出负责任决定的义务。 
 
    病人有与医务人员共同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的义务。 
 
    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 
 
    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其他病人的义务。 
 
    病人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
 
    病人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病人痊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赤峰市第二医院急诊、危重病人优先诊疗程序
 
1、实施“急诊绿色通道”
 
    急诊病人就诊马上到诊室进行初步检查,然后完成挂号、建立急诊病历、化验、拍片、B超、取药、交费等服务。重症患者或创伤患者直接送入抢救抢救室行术前准备后将病人送到手术室,让重症患者赢得抢救宝贵时间。
 
2、医技科室要适应“急诊绿色通道”
 
    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以及收费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有严明的纪律和明确的制度。本着“凡是急危重症可以先实行抢救治疗,再补办交费手续”的原则,只要见到有医生的“急”字申请单,交费、取药、检查优先开绿灯,可通过电话将病人化验报告及时传递,以避免等候过久病人失去抢救机会。
 
3、急诊护理工作流程
 
    急症护理工作的重点要突出体现“以病人为中心”,快速、高效、优质服务。急诊病人来到我院,急诊科要有护士接诊。全程护送行动不方便的病人做各种检查、治疗。危重抢救病人更要实行全方位服务,通知相关科室会诊及各辅助科室做床边心电图、B超、化验、X光检查等检查,护士或护理人员护送病人做辅助检查,抢救班、治疗班护士负起抢救病人,以及床边生活护理服务,健康指导、卫生宣传教等整理护理模式。其主要护理流程如下:急诊病人——抢救室——抢救、治疗或观察——住院、留观——出院。
 
赤峰市第二医院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 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有药品的空安瓶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六、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需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个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以备急、重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