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办理就诊卡?
答:1、在每层的自助机上用身份证办理就诊卡。
2、收费窗口办理就诊卡,适用于未带身份证的成人或没有身份证的儿童。
问:在哪里缴费?
答:1、您可首选每层的自助机充值缴费,请预存足够金额,并保留好充值打印的小票,您在诊病结束时,若需取出余额,就需要提供缴费凭证在收费窗口办理。
2、使用微信关注“新疆人民医院”小程序,扫描小程序进行就诊卡缴费、查阅检查报告。
3、使用每层的收费窗口进行缴费。
问:挂号费标准及如何收取?
答:专病号4元,急诊号12元,专家号(副主任医师号12元、主任医师号14元),特需门诊号150元,多学科门诊会诊费80元,您在诊病时由医生在电脑上扣除挂号费。
问:检查单如何办理邮寄?
答:门诊楼二楼大厅西侧及外科楼大厅复印处,可为您办理检查、检验报告单的邮寄业务。
问:疾病证明书在哪里盖章?
答:请您周一到周五在门诊二楼患者服务中心盖章;节假日及双休日
在门诊一楼的门诊办公室盖章,中午不办理。
问:在哪里复印证件?
答:门诊楼二楼大厅西侧复印处或外科楼二楼可为您复印证件。
问:检查单、化验单报告能否自助查询?
答:可以微信关注“新疆人民医院”小程序绑定就诊卡就可以查看近三个月内报告。
问:微信能缴费吗?
答:可以微信关注“新疆人民医院”小程序,登录掌上医院在线支付中完成缴费,目前自助机及收费窗口不支持微信缴费。
住院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
当您身患疾病入住我院,这是您对我院最大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佳的医疗服务。为了配合我们的治疗,是您尽快康复,请您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住院期间,请您穿病员服。医院每天上午为查房治疗时间,请在病房等候,并谢绝亲友探视。
2、治疗中听从医师、护士的指导,不私自请会诊,不私自用药。
3、为了您的安全和治疗,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医院规定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医院和外宿,请您理解并给予支持。
4、在您床头配有呼叫系统,如有医疗和护理需要时,请按动开关,医护人员将及时为您提供服务。
5、住院病人有特殊事情时,请随时与医师、护士联系。
6、为了使您有干净、舒适的住院环境,请您在病区内不要吸烟,将果皮纸屑等废物放入塑料袋或筐内,保持病区整洁卫生。
7、病区内不宜大声谈笑、下棋、打扑克牌等,请您保持病区内安静。
8、请您不要讲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带入病房,最深携带的钱物要保管好,谨防被盗。各病房设有储物柜,物品请放置在柜内,多余物品请随时带走。
9、请您不要私自翻阅病历,需要了解病情时请与医师联系。
10、请您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医院公共设施,不攀折花木,损坏或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11、请您与家属遵守医院探视、陪护制度,医院探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夏季:16:00 - 23:00 ,冬季:16:00 - 22: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
12、医院护理外勤为您提供24小时服务。假如您在住院期间需要雇请护理员给予生活照顾时,您可与病区护士长联系或拨打电话8563823、8563824联系。
13、病房24小时供应热水,配有暖水壶,并设有卫生间。
14、病区配有电磁炉、可热饭,但不能做饭,请见谅。
15、医院配有餐员到床边订餐或拨打订餐电话(清真-8564266、汉餐-8562540),也可以自行去餐厅就餐。餐厅开饭时间:冬季为早餐8:30 - 10:00,午餐12:30 - 14:30,晚餐18:30 - 20:00;夏季为早餐8:00 - 9:30,午餐12:30 - 14:30,晚餐16:30 - 20:30。对特殊病人或有特殊口味要求的,还进行特别加工,如为产妇级手术后病人订做乌鸡汤、羊肉汤等营养食品。
16、医院外科大楼设有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自动取款机;一楼设有食品便利店(送货电话8562055、内线22055);二楼设有日用百货洗涤用品中心、商务中心及电信话吧(联系电话8562155),为您提供便民服务。
17、住院押金单(红色)请妥善保管,交款时请将现金、票据当面点清;医保病人请持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期间请注意检查费用,接到欠款通知后及时交纳,以免延误治疗。
18、医院车队为您提供24小时服务,假如您在住院期间或出院时需要用车,您可以拨打电话22356(内线)或8562356(外线)联系。
19、出院须经医师同意。当您需要办理出院手续时,请持住院押金单(红的)及所借物品先到接诊室办理退物手续,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医保病人出院手续按医保规定办理,请等待电话通知,联系电话8564231。
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的作风建设,树立卫生行业的崭新形象,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端正行业作风,把“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纠风塑形”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一、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
二、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医院主管部门。
三、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四、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疗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合理选用药物和实施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文明行医,礼貌待患。做到: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七、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认真执行物价政策,依法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认真执行患者住院“清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