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挂号就诊须知
1、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进入院区需出示“行程卡”,行程码带“*”的患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初次就诊患者请先申请电子健康卡/电子就诊卡。
3、挂号成功后,无需取号,请根据号源时段按时到院签到。签到需前往就诊诊室所在诊区分诊台或自助机。具体看诊时间以现场医生实际看诊情况为准。
4、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门(如口腔诊疗、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要求患者及陪护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5、疫情防控期间,请佩戴好口罩,为了防止交叉感染,减少人员聚集,前来就诊时请尽量避免携带陪同人员,如有特殊需求,每一位患者只允许携带一名陪同人员就诊。
6、挂号当日当诊有效,复诊需重新挂号。
7、预约时限:预约周期为15天,放号时间为每晚8:00 。预约挂号需支付2.00元预约服务费,23:30-00:30为系统结算时间,暂停挂号服务。
温馨提示
1、当日号不予退号退费。
2、预约号源如需退号须提前24小时申请退号,否则不予退号退费。
3、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门(如口腔诊疗、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4、简易门诊不开药、不开专科检查。
5、介入治疗不做检查。
6、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进入院区需出示“行程卡”,行程码带“*”的患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具体看诊时间以现场医生实际看诊情况为准。
8、请按时到院签到。
【温馨提示】
1、为维持良好的医疗秩序,我院现作出以下规定:凡当日预约挂号就诊序号已过,须按当前就诊序号顺延2位后就诊,请大家自觉遵守。感谢您的的支持与配合。
2、预约挂号可以提前预约15天之内的号,放号时间为15天前晚上20:00;
3、预约费:2.00元;
4、预约挂号后,上午的号请您在当日上午9:30以前取号,下午的号请您在当日15:00以前取号。超过时间取号,视为违约,不再为您保留该预约号;
5、如遇医生因故停诊,我们将安排同专业,同级别的医师代诊;
6、预约挂号后,如您有特殊原因不能就诊,请提前24小时通知预约的渠道作废;
7、如果您是复诊病人,别忘了带好您上次就诊时的病历资料,各种检查报告单,以便医生能准确及时地了解您的病情、就诊情况;
8、如果您是为14岁以下的儿童挂号,请您在挂号时告诉挂号员,以便能准确地为您分诊。
特别强调:
1、关于婴幼儿
有身份证的,可通过上传身份证实名认证申领;
无身份证的需上传相关证件资料(户口本、出生证明)通过人工审核申领。
2、关于军人、及外籍人士
军人请持军官证,外籍人士等请持护照等有效证件来医院现场窗口申领。
2、自助机申领
在我院自助挂号机上放置身份证办理“电子健康卡”。
办理成功后,
自助机会打印一张“电子健康卡二维码”凭条。
特别强调:
1、使用该方式申领必须持身份证至现场,到院后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
2、为了保护您的隐私和节约用纸,同一张身份证每天只能重复打印3次小票。
3、为避免隐私泄露,丢弃前,请撕毁凭条。
3、窗口申领
出示有效证件,到我院挂号窗口办理并打印“电子健康卡二维码”
就诊全流程使用“电子健康卡二维码”看诊即可。
二、关于挂号
我院实行全面预约挂号,请先挂号,再到医院就诊。
已通过官方微信、支付宝或“手机APP”上预约挂号成功(已缴费),无需取号。
114预约挂号的病人请到自助机或挂号专窗取号。
三、关于就诊
请持“电子健康卡二维码”或“就诊凭条”到就诊区域分诊台刷卡、签到,按叫号系统提示就诊。
四、关于缴费
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建议首选我院官方微信、支付宝或各楼层自助机自助缴费。
门诊1、3、4楼层设有人工收费窗口 。
五、关于完成检验/检查/取药/入院
1)取药:按缴费单提示到药房相应窗口取药。
2)检验/检查:根据检验/检查单提示到相应科室预约或检验/检查。
3)入院:持入院证、身份证和医保卡到第3住院大楼1楼入院准备中心预约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