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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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各位病友: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保证您顺利预约挂号、就诊,请您认真阅读并遵守此就诊须知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并选择同意接受或不同意:
 
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患者用本人身份信息提前预约,请提前准备好患者身份证、医保卡、健康码、行程码,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体温正常”,预约后来我院门诊就诊;发热患者(体温≥37.3℃),请先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普通号、专家号每日15:00放号,可提前7日预约,每日晚12点截止次日预约。(如周一下午15:00可以预约下周一全天的号,次日周二预约挂号截止) 当日预约:每天凌晨0点开始预约当日的号源,10点以后不能预约上午的号源,下午3点以后不能预约当日的号源;当日预约号源不可取消。
 
上午就诊号10:00前取,下午就诊号15:.00前取,过时预约号作废。
 
网上预约超声诊断专家号的患者,检查前需先在到其他专科门诊开B超检查单并完成付费。
 
 预约成功后必须按时取号就诊,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取号就诊,必须提前取消预约,取消预约时间截止于就诊前一天的晚24:00,否则按爽约处理,并计违约1次,违约满3次,6个月内将不能预约挂号。就诊当日不予取消预约,如您需取消,请至医院作退号处理。
 
省、市医保病人,用医保卡于就诊当天在门诊自助机取号;自费病人,用就诊卡和病人本人身份证于就诊当天在门诊自助机取号。
 
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诊日同一科室限约1次
 
温馨提醒:初诊且未做过相关检查的患者,建议先看普通门诊。
 
 
温馨提示:
 
1、预约号源,每日15:00放号、可提前7日预约、每日15:00截止次日预约;就诊前一日晚24点为最迟预约取消时间。
 
2、如预约挂号成功后无法及时就诊,请按当时您选择的预约方式尽快取消预约挂号(就诊当天无法取消),否则按违约处理,您将有可能无法再次预约就诊。
 
3、星期六上午也开放专家门诊,因门诊专家不固定,无法预约,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挂号。
 
4、台州院区出诊专家请至台州分院现场预约。
 
 
便捷医疗流程---诊间结算
 
诊间结算省时间,储值看病不排队!
 
——就诊卡、医保卡储值后诊间结算服务,让您看病更便捷!
 
 
储值、诊间结算到底有什么好处?
 
目前我院诊间结算功能已开通,只要在您的就诊卡或医保卡账户内充值,也就是说您的就诊卡或医保卡账户内有预存足够的金额,即可在门诊医生处直接刷卡付费,不用再到收费窗口或自助机排队付费。
 
 
如何开通和充值?
 
开通:首次来院的医保患者,可携带您的医保卡至付费窗口登记信息,诊间结算功能会自动开通。
 
      首次来院的自费患者,可携带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至付费窗口登记信息,您就诊卡的诊间结算功能会自动开通。
 
充值:持就诊卡或医保卡在院内各个付费窗口、自助机上进行现金或刷卡充值。充值后,您的充值金额就存储于“专项账户”内。
 
 
诊室如何结算?
 
在您就诊时,只要您的就诊卡或医保卡内金额足够,即可在门诊医生处直接刷卡完成付费,您的“专项账户”会直接扣除所需费用,医保卡刷卡时自动分别完成医保部分及自费部分的结算。您专项账户内的每一笔出、入费用均有短信提醒。
 
 
如何打印发票?
 
可在您每次离院前,携带您的诊间结算小票,至发票打印机或门诊一楼财务相关窗口打印发票。也可在您需要发票时,携带您的就诊卡或医保卡一并打印。
 
 
余额用不完怎么办?
 
我们建议,只要您的治疗未结束,余额可暂时储存在“专项账户”内。如果您需要提取余额,只要凭就诊患者的身份证或医保卡至门诊一楼财务相关窗口退款即可。这里需要提醒您:单凭就诊卡是不能退款的。
 
 
住院病人须知
 
欢迎您来浙江省肿瘤医院检查治疗,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一个整洁、安静、安全、舒适的环境,请您和您的亲友们与我们合作做好以下工作:
 
一、入院时:
 
1.对住院病人,医院提供食宿的一般生活用品(包括被服、热水瓶等)。脸盆、一次性坐便器等请到医院小店购买。您不必带过多的物品;重要文件、珠宝、钱款、手机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失窃;严禁将危险品带入病房。
 
2.护士站将根据您的病情安排房间及床位。您的床头都有一个呼叫器,如需要帮助或感觉不适时,可按呼叫器叫护士 
 
二、住院期间:
 
1.住院期间病人不得擅自离院,需离院者请办好请假手续,擅自外出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病人可在院内散步,但在离开病区时请告知医护人员。
 
2.病人的饮食由医师依病情而定,治疗饮食的患者,家属带来的食品需经医生同意后方可食用。
 
3.医院不允许自行邀请外院医师诊治或用药。
 
4.住院病人和探视者不得擅自进入诊治场所(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未经护士、医生和其他专业人员的允许,不得自行翻阅病历,更不得私自涂改病人的档案,私自拿走病历。
 
三、探视陪客制度:
 
1.探视时间为9:30-20:00,每次不得超过二人,请勿坐、睡在病床上。在探视时间内,如医生、护士正在做检查、治疗,探视者请勿留在病房。
 
2.陪客需要与否,由护士长及主管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决定(发放陪客证),每张陪客证只允许一人陪伴。除小孩、重危病人外,陪客在上午8:00-9:30之间不得留在病房。
 
3.医院设有陪护管理部门,需要陪护请告知护士帮您联系。
 
四、请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安全,注意爱护医院的设施:
 
1.请勿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往窗外倒水、晾晒衣、被等。
 
2.严禁吸烟和用火,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3.卫事中心、化疗中心楼提供微波炉加热服务,请用专用器皿加热。
 
4.饮食起居要注意安全(特别注意床摇手柄、衣柜角等防止碰伤),行动不便的病人走动时必须有人陪同。
 
5.有不熟悉的人进病房,要询问一下,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医护人员或保卫科。
 
6.不要轻信陌生人介绍“名医”、“特效药”或宣传广告,以防上当。必要时可报告医护人员和保卫科。
 
7.病房的设施放置有统一的标准,请不要随意搬动;私人物品放入相应的柜子内,尿壶、便盆务必放入规定的地方。不做治疗时,请把房间隔帘收起,保持房间空气流通。
 
8.病房就寝熄灯时间21:00;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五、出院事宜:
 
1.您的主管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与您商量出院时间。离院前请到住院处结清账,并归还所借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