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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住院须知
 
当前新冠变异毒株加速传播,国内疫情频发不断,疫情输入风险加大。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为切实保障患者和家属健康,现就本阶段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公告如下,请所有来院人员主动配合相关工作。
 
入口管理
 
◆ 疫情期间,非必要不陪同,确有不便的,提倡限一位亲友陪同就诊。
 
◆ 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按照地面标识要求保持1米间距依次进入医疗区。未佩戴口罩者不能进入。
 
◆ 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和流行病学调查,“双码”查验均为绿色方可通行。无法提供健康码的患者,请携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人工流调处登记。
 
◆ 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近期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有无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或新发地旅居史、新冠阳性病例(含密切接触者)接触史、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有上述情况者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至发热门诊就诊。
 
就诊管理
 
◆ 门诊就诊实行实名制挂号,可现场挂号就诊,也可通过关注“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微信服务号、拨打“114”、“12580”等方式预约挂号,请您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20分钟到现场确认就诊。
 
◆ 门急诊患者现场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排队,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所有候诊区间隔入座。
 
◆ 门急诊患者就诊时请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疫情防控要求。
 
◆ 咳嗽、喷嚏时,请使用纸巾遮挡口鼻,避免触摸周围环境,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或洗手。
 
◆ 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须主动配合完成核酸检测等相关筛查,并就地等待筛查结果,不得离开该区域。待排除后方可前往专科就诊或离院。
 
住院管理
 
◆办理入院手续时,住院患者须出具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急诊抢救患者在救治时,同步完成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
 
◆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者严格实施“一患一固定陪护”管理,陪护人员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住科室办理陪护证和陪护腕带。
 
◆非必要不外出。病区入口实行严格管控,住院患者及陪护凭本人腕带及陪护证进出,其余非院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
 
◆严格遵守病区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互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每日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情况),不瞒报、谎报健康状况。
 
◆非必要不探视。患者住院期间鼓励视频探视或电话慰问。
 
核酸检测
 
◆除发热、来自中高风险外的其他就诊人员的核酸检测,请到核酸检测门诊一站式完成挂号、开单、缴费、取管,再到核酸采样点采样;也可关注“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微信服务号完成挂号、缴费,到核酸检测门诊领取试管,再到核酸采样点采样。
 
◆核酸检测门诊开诊时间
 
周一至周日  
 
8:30-11:30   14:30-17:00
 
◆核酸检测门诊挂号地点
 
核酸检测挂号处设在特色专科一楼
 
◆核酸采集时间及查询结果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11:30(16:30后可查询结果)
 
15:00-17:00(23:00后可查询结果)
 
◆核酸采样地点
 
核酸采集处设在特色专科楼尾端通道处
 
◆ 核酸检测报告可自行到特色专科楼核酸检测门诊挂号处自助机打印或通过“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微信服务号查询。
 
医院将根据疫情动态及上级要求,实时对以上要求做出调整。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祝您身体健康!
 
 
 新规实施,军人、军属就诊早知道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适用人员的范围有哪些?
(一)军人: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
 
(二)军队相关人员: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及其家属。家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含抚养人)和配偶父母(含抚养人)。
 
 
哪些军属能享受免费医疗?
(一)持有军人保障卡的现役军人配偶、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家属,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在军队医疗范围内享受免费医疗。持军人保障卡可在全军军队医疗机构(包括派驻门诊部)门急诊就医,实行“一卡通”,住院则需在体系医院就医。
 
(二)不符合办理军人保障卡条件的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持社会保障卡在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院就医,按照医保规定结算后,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费用予以免收,由系统联网核验身份信息后自动核减。 
 
 
哪些军属能享受优惠医疗?
(一)军官,军士、病故军官、病故军士的父母和配偶父母,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父母,在医保政策范围内需要个人自付的费用,门诊费用予以减免20%,住院费用予以减免50%。所有军人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在门诊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手术优先。
 
(二)医院设立了军人就诊服务中心、军队伤病员管理办公室、医保服务热线等,可以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身份审核、政策咨询、导引服务、接诉应诉及就诊相关保障。
 
(三)享受优惠的人员就诊产生的相应费用,均由信息系统根据医保政策,按照您的身份类型予以减免。
 
 
什么是军队诊疗范围?
(一)诊疗项目范围。是指除应当由个人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外的项目。应当由个人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包括:
 
1.除洁牙外的美容项目,健美项目,变性手术、近视矫正手术、非功能性整容手术,减肥、增肥、增高项目,辅助生殖技术(经专项批准的军人及其配偶除外)等非疾病诊治项目;
 
2.超出规定标准的修复牙齿,配眼镜,装配助听器以及义肢、义眼等矫形器具;
 
3.自请特别护理、非治疗需要的特殊病房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药品使用范围。是指军队医疗机构驻地省级职工基本医保政策予以全额或者部分支付的品种范围,以及军队特需药品和军队医疗机构制剂。
 
(三)医用耗材适用范围。是指由军委后勤保障部规定的医用耗材限额以内的部分。
 
 
不予减免医疗费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经批准。军人未经批准到地方医疗机构诊治,或经批准在地方医疗机构住院,病情稳定后应当转往军队医疗机构而坚持不转的。
 
(二)超出范围。超出军队医疗范围,不属于治疗必需、疗效确切、无有效替代的诊疗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而坚持使用的。
 
(三)未参保。在医保覆盖地区、不符合办理军人保障卡条件的军队相关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医保的。
 
(四)拒不出院。符合出院条件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的。
 
(五)其他情况。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第三方支付医疗费用的。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到军队医院就医应做好哪些准备?
(一)军人及享受免费医疗的配偶应持军人保障卡就医;
 
(二)军人尚未办理保障卡和军人证件的,需提前准备所在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证明;
 
(三)军人新生子女尚未办理保障卡的,可凭军人的军人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明和新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就医;
 
(四)其他军队相关人员就医应持社会保障卡。
 
 
持社会保障卡军队相关人员异地就医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按照“先备案,再持卡就医”的原则,需要认真核对以下信息:
 
(一)是否备案:异地参保人员来南宁就医前需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二)备案地区是否正确:
 
1.医院本部就医:备案时就医地应该选择区本级。我院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机构编码为:H45010301560;医院所属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2.贵港医疗区就医:备案时就医地应该选择市本级。医疗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贵港医疗区,机构编码为:H45080201140;医院所属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三)是否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就诊,是否无法刷卡直接结算。必须持卡就医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相关制卡用卡事宜需要咨询参保地的社保卡管理部门。如军属户籍所在地医保未覆盖,就医时需提供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医保未覆盖证明、本人身份证明。
 
 
军人及家属如何在线查验身份信息?
 
医疗待遇保障身份认证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军人及军人配偶、子女等军队相关人员,可通过该平台查验身份信息。
 
军网登录://hb.qjw.jw/,进入“医疗待遇保障信息查验平台”,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可查验自己和相关人员的医疗待遇保障信息。
 
 
温馨提示
 
1.为确保个人享受相应待遇,来院就医时,请各位战友及官兵家属携带本人军人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未取得保障卡的18周岁以下军人子女,应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的有效军人证件(复印件)。
 
2.为确保家属及时享受优惠,军人家属异地就医前,请与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实时结算功能、办理异地就医转诊等手续,避免后续因退费等问题反复奔波。
 
3.中央军委机关在强军网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主页上开辟了医疗政策制度改革专栏。专栏将汇总更新与《规定》相关的各类资料信息和医保常识,欢迎大家浏览查阅。
 
4.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通知,2021年12月31日22时至2022年1月2日8时,将暂停办理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医保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相关单位、各位战友及官兵家属予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