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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医院预约须知:
 
1.严格执行实名制预约(小孩没有身份证号码可使用大人的),就诊时凭看诊人的卡取号!否则视作无效。
 
2、最早预约天数:提前12天下午15:00点 
 
3、预约与退号截止时间:就诊前一天21:00 (当天下午的预约11:00之前) 
 
4、取号信息:凭就诊卡至自助机取号,超过30分钟号源取消,如果提示无法取号至预约中心前台取。
 
5、违约后果:违约约3次进入黑名单(黑名单解除期限2个月)
 
6、当天同一个用户约同一个医生只能约一次。
 
 
专家预约诊疗方式
 
(一)电话预约:
 
(二)现场预约:
 
在门诊一号楼一层“门诊综合服务中心”预约处现场预约。
 
周一至周日上午   8: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   14:30—17:30
 
周六至周日上午  8:00—12:00
 
(三)网上预约:
 
登录福建省人民医院网站点击“网上预约”,选择科室→选择医生→选择日期→确认预约→现场取号→按时就诊。
 
(四)自助机预约:通过门诊大楼的自助终端机进行自助预约服务。
 
(五)微信预约
 
微信公众号 
 
小薇健康微信
 
12320微信
 
(六)手机APP预约
 
福建省人民医院
 
(七)诊间预约(医生工作站预约)
 
患者就诊结束后在诊间预约可以提前14天预约。
 
温馨提示:
 
第一至第六种预约方式患者可以提前10天预约。
 
 
病历复印须知
 
病历资料涉及个人隐私,为方便您复印病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请您在复印病历前务必详细阅读本须知,感谢您的配合!
 
一、出院当天复印病历,由医生携带病历并带领患者到病案管理科办理。
 
二、出院后复印病历,请在出院15个工作日后到病案管理科办理。
 
三、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文件规定,申请复印病历时,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人应在全部复印件上签名并按手印):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
 
1.患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代理人应当提供:
 
(1)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2)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如不能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迁出、证件遗失等),为保护患者隐私权,医院有权暂不提供,待相关材料补齐后另行办理。
 
(4)有患者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只需原件,见附件)。
 
2.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患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植物人状态等)的,代理人应当提供:
 
(1)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未进行户口登记的婴幼儿,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
 
1.患者死亡证明。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
 
1.患者死亡证明。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4.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6.法定继承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只需原件)。
 
四、关于申请复印内容:因病历复印用途不同,所需复印的内容迥异。建议您前来办理复印事宜前,咨询有关机构(如当地医保机构、商保机构)。
 
五、病案管理科为您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核定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收取病历资料复印费0.30元/张。
 
六、病案管理科地址:1号楼6楼,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夏令时),下午14:00-16:30(冬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