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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医医院最新疫情防控就诊通告
 
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增多,为了进一步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位患者前往医院就诊时加强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为使您顺利就医,结合医院实际,现将我院最新疫情相关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1、请来院人员主动配合预检分诊人员扫“西安一码通西安市中医医院定位码”,经预检分诊后进入医院。老年人、儿童等不能扫码查验者,需填写“进出医院人员预检分诊登记表”,再配合医护人员进行预检分诊。所有人员主动配合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问题,如实提供近期旅居史。
 
2、若您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患者,以及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请全程佩戴好口罩,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来我院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来医院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候诊期间间隔落坐、就诊时严格遵守 “一室一医一患”原则,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候诊区等候,勿擅自闯入诊室,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排队、避免聚集、注意手卫生。
 
4、提倡无陪同就诊,孕妇、60 岁以上及儿童患者限1人陪诊。谢绝探望病人,非必须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需固定一名陪护人员并进行核酸检测,请患者及家属、亲友理解并配合。
 
5、我院设立有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一律进行新冠核酸检测等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到门诊/急诊就诊;所有住院患者及陪人须持有我院出具的24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核酸检测地点:3号楼核酸采样中心。
 
6、我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就诊制度,广大患者可通过:
 
现场预约:患者持本人身份证在门诊楼1-4楼挂号窗口均可预约挂号;
 
公众号预约:打开微信搜索“西安市中医医院”,关注公众号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严格按照预约时段到院取号就诊。
 
7、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共同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的规定,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患者就诊须知
 
从2017年4月1日起我院执行市物发〔2017〕43号文件精神,患者就诊流程改变,现公布如下:从2017年4月1日起我院执行市物发〔2017〕43号文件精神,患者就诊流程改变,现公布如下:
 
1、我院门诊实行按挂号票上顺序号就诊。即通过各种形式预约、窗口挂号及自助机挂号患者均按挂号票生成顺序号就诊。
 
2、预约挂号方式有
 
 西安市中医医院官网:.xazyy. 
 
 电话预约: 114、116114、12580
 
支付宝生活号:搜索“西安市中医医院”
 
 微信预约:添加公众号“xaszyy”或公众号“西安市中医医院综合服务平台
 
手机app:安卓手机在应用宝市场搜索“西安市中医医院”
 
  窗口预约:每月1日在一楼大厅A区“门诊盖章处”预约次月部分专家
 
3、网上预约时间:提前7天,下午16:00开始放号。
 
4、预约成功未支付患者,就诊当日请按照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持预约时使用的有效证件至收费挂号窗口或自助机确认挂号,凭号候诊。在网上预约成功并已支付费用的患者可直接在诊室候诊。
 
5、现场挂号方式:窗口挂号、自助机挂号、“城市一账通”公众号和APP挂号。
 
手机关注或下载“城市一账通”公众号,在手机上挂当日就诊医生号,就诊后检查、检验、药品等缴费项目,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自主完成。
 
6、参保、参合门诊患者持医保卡、居民医保本、合疗本及身份证在院挂号窗口可享受诊查费优惠报销政策,网上付费无法识别患者参保参合身份,故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特殊人群(现役军人、8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离休干部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持证优先就诊。
 
8、请患者就诊前浏览本院官网新闻公告栏或门诊大厅公示栏,了解医生出诊变更情况。如有变动,以当日挂号为准。 
 
 
 
西安市中医医院取药须知
 
一、取药须知:
 
1、我院门诊共设中草药房、西成药房和配方颗粒药房三部分,中、西药房设在一楼B区,配方颗粒药房设在一楼C区,中草药房设有专门的用药咨询窗口,由资深药师负责解答您有关用药方面的疑问。 
 
2、取药时请将处方和药费票据交予药师。请您自行保存好其他药房药费票据、处方等,以免遗失。
 
3、取药时请您持缴费票据仔细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数量。如有任何与药品相关的疑问请当场咨询药师。
 
4、在取药时如对药物有疑问而在药师处无法处理时,请暂不取药,经医师确认后再行取药。药师发现医生有遗漏和差错时,请务必配合药师,经医师确认和更改后方能取药,以免造成药品伤害。
 
5、由于注射剂的不良反应较口服制剂多,门诊医师开具的注射剂,原则上应在我院输注,因特殊原因确需带回注射者,须请示医师,经医师同意并办理一定手续后方可带走。
 
二、重要提示:
 
1、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品为特殊商品,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3、我院配有高规格煎药机,在中草药房设有窗口提供代煎药服务和快递配送业务。
 
 
西安市中医医院取药流程
 
1.医生开具处方后,患者持挂号票和处方于门诊楼收费窗口缴费,并须持药费票据及挂号票方可取药,自助缴费,需持自助缴费收据方可取药。
 
2.持缴费票据,到药费发票下方标明相应的地点取药。门诊西药房、门诊成药房、门诊饮片部位于门诊一楼B区西侧,配方颗粒药房位于门诊一楼C区东侧。
 
3.到达药房后请将对应药房缴费票据或自助缴费收据和门诊处方递交取药窗口,等候取药。
 
4.需要代煎中药的患者,缴费(代煎药费每付3元)后无需取药,持处方、药费票据和代煎费票据在门诊饮片部代煎药窗口办理代煎手续后,持取药卡按告知时间取药。
 
5.我院已开设草药、代煎药快递业务,有需求的患者在代煎药窗口同时办理;西安市区内当日办理,次日下午送达;陕西省内(县级以上城市)3天后送达。
 
注: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中药饮片、中成药、西药取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