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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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挂号须知
 
一、预约方式
 
为方便广大病友就诊,我院预约挂号开通了预约号和预约缴费号两种形式,患者可以在就诊前7天内通过现场、网络、电话、诊间、自助机等方式获取预约号或预约缴费号。具体方式有:
 
1、电话预约: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现场预约:设在门诊一楼大厅导诊服务台。
 
3、诊间预约:医师诊室、病区均可进行预约。
 
4、微信公众号预约:赣州市立医院微信公众号。
 
5、自助机预约:在自助机上进行预约操作。
 
6、赣州市预约挂号平台
 
二、预约特别提示
 
1、我院一律实行实名制预约,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本人医保卡或本人就诊卡预约,非本人身份证、本人医保卡或本人就诊卡预约则视为无效预约。
 
2、排班表中各科室医生出诊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医院当日公布为准。如遇专家门诊医师临时停诊,我们会在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公告栏张贴专家停诊通知,请及时查看。如遇医生临时无法出诊等特殊情况,请服从医院安排。
 
3、预约周期为7天(限当月),每位患者最多一次可预约两个不同科室的号。
 
4、取号时间:请在预约就诊时间的1小时前取号,过时未取号者,预约作废。
 
5、退号:患者于就诊前一日下午五点前,通过电话联系退号。如果办理了预约缴费号的,需到门诊收费窗口办理退号、退费手续。
 
 
门诊就医指南
 
我院实行全天全年“无节假日医院”。
 
门诊病人就医应先分诊,挂号,领取病历和就诊卡(初诊病人)。发热病人先到预检分诊台测试体温,由分诊护士安排就诊。
 
就诊时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疫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
 
就诊时应当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在候诊过程中,您的病情如有变化或任何不适,请立即与护士或医师联系,以免耽误您的治疗。
 
如果您在候诊时,遇有病危及危急病人需延长您的候诊时间,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门诊病人的就医治疗费用结算,应凭就诊卡到门诊收费窗口或自助机上结算。
 
需住院治疗的病人,经门诊医生检查后,开具入院证,并持就诊卡到入院处缴纳预交金,办理入院手续。
 
门诊设置自助挂号缴费机,方便您挂号就诊和缴费。
 
在1号、2号楼设置多功能自助取片机、自助查询检验、检查报告单,并利用现代信息的作用实行检验结果实时手机推送。
 
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院内各专科专家及出诊时间、收费价格公示等信息。
 
在门诊大厅和门诊各楼层、2号楼、3号楼大厅设置导诊台,配备导诊护士,为您就诊进行指引和帮助。同时,对需办理住院的危重或行动不便的患者实行全程护送。
 
门诊大厅配有便民服务,为您提供一次性口杯、针线、雨伞、老花镜、纸和笔等物品和24小时开水供应。
 
急诊科设有绿色通道,为急诊,急危重患者实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对特困、低保人群、70岁以上老人、在乡老复员军人、道德模范等患者实行“三免四减半”政策。
 
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投诉中心或医院纪检部门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
 
 
住院指南
 
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身处良好的治疗修养环境,接受更加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希您须知以下事项,并希望您的合作与支持。
 
1. 请提供您真实.全面.详细的疾病信息和相关信息,医院保护您的隐私。
 
2. 医院系公共场所,来往人员较多,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手机、有价证件等物品,多余的现金请交至出入院处或存入银行。
 
3. 住院期间不要随意听别人唆使或擅自到院外求医检查购药,谨防上当受骗。以免影响疾病诊断与治疗。
 
4. 请严格按医生或护士指导按时按量服药;输液时请勿自行调节滴数,以免发生意外。
 
5. 患儿家属应注意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攀爬窗台或走丢,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6. 严禁在病区内使用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烧煮食物。本院临床服务中心的食品加工房,将免费提供加热饭菜服务,食品加工仅收成本费。
 
7. 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宿,擅自外出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如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科室同意。
 
8. 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如有需要您可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值班人员也会不定时巡视病人。
 
9. 请爱护公共卫生,请勿随地吐痰和大、小便,更不许从窗外、阳台向下倒水.抛果皮。生活垃圾请倒入垃圾桶内,不要倒入洗漱盆及卫生间下水管道,防止堵塞。
 
10. 请不要在病房内吸烟。
 
11. 请病员及陪属注意爱护病房内的设施及医疗用品,正确使用呼叫器和水电开关,不随意拽拔输液架、氧气和负压吸引开关。不要在输液吊架及氧气阀帽上挂晾衣服,以免损坏和影响其使用。
12. 需委托或知情同意及医患沟通时,请认真履行。
 
13. 请了解您的各项医疗费用或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请及时支付住院费,以免影响治疗。
 
14. 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有个良好的治疗、修养环境,一般不留陪客,如病情需要必须经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准许。每天上午十时三十分以前是查房时间,晚上九时以后是休息时间,谢绝探视。
 
15. 作息时间
 
(1) 供应开水时间:上午7:40-9:30
 
下午2:30-4:30
 
(2)供应热水时间:上午7:40-9:00
 
  下午4:30-6:30
 
(3) 本院膳食时间:早餐:早上7:00
 
午餐:中午11:30(夏)11:00(冬)
 
晚餐:下午5:00(夏)4:30(冬)
 
(4)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是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擅自离开病房,以免延误治疗。
 
最后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