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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确保您和家属来院就诊安全,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将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医院通行管理要求
 
   1.医院常规保留2个进入口通道,其中梅山路一个行人和车辆入口、一个车辆出口,肥西路一个行人入口和一个车辆出口。
 
   2.进入我院的患者、陪护及其他人员(包括车辆驾驶人员、乘车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疫情防控卡点(入口处)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二、预检分诊
 
   1.我院门诊实行三级预检分诊,进入门诊人员需从门诊预检分诊(正对梅山路的门诊东门)进行筛查,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测体温。
 
   2.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要主动报告有无发热伴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近期有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
 
   3.扫安康码显示为绿码后方可进入(安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人员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对没有手机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由工作人员严格询问流行病学史,人工填写登记表,确保老年患者能够顺利就医。
 
三、发热门诊
 
   1.医院设置独立的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其中成人发热门诊位于3号楼一楼,儿童发热门诊位于科研楼西北角,实行闭环管理。
 
   2.若体温≥37.3℃,有境外旅居史、新冠病毒阳性病例接触史、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或有发热、呼吸道相关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点(入口体温检测处)医务人员,并根据指引有专人陪同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安康码”并全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完善胸部CT、抗体检查,遵守闭环管理,待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离开发热门诊。
 
四、普通门诊
 
   1.门诊全面实行预约挂号制度,非急诊患者预约挂号后按照提示时间来院就诊。我院目前开通的预约方式包括微信预约(微信搜索“安徽省中医院”、“安徽省中医院互联网医院”、“安徽医疗便民”、“趣医”、“健康之路”“健康160”等平台)、电话114预约。其中微信小程序“安徽省中医院”还可以实现缴费退费、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服务。
 
   2.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群体,可采取电话114平台预约、现场预约、亲友代办等方式。
 
   3.患者就诊期间需遵循门诊患者就诊流程,按照指定路线流动,戴好口罩、间隔落座、排队间隔一米,保持社交距离,请勿随意走动、避免聚集。
 
   4.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诊一患”,患者根据叫号凭“绿码”、流调表有序进入诊室,配合门诊医生完成电子流调,否则医生不予接诊。陪护人员非必要情况不进入诊室。
 
   5.无流行病学史的自愿检测核酸人员,凭身份证办理就诊卡,到急诊科开具核酸检测项目,缴费后在核酸采样点(1号楼急诊科对面)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五、线上诊疗
 
   我院微信公众号“安徽省中医院互联网医院”可为非急诊患者提供线上诊疗服务,满足患者预约挂号、线上就医、缴费退费、邮寄取药、病历复印、检验检查结果推送等需求,减少不必要的来院次数。
 
六、住院患者
 
   1.非急诊需住院患者在办理住院时,需提供住院证、3日内省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流调表,急危重患者做好院感防护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边救治边排查。
 
   2.患者住院期间,提倡不陪护,确需陪护,应严格执行“一床一陪”制。陪护人员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调、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实名登记,签署《疫情期间陪护人员告知书》,落实核酸检测,经筛查无异常后发放陪护证。病情危重需要增加陪护的要向所在病区提出申请,病区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后,陪护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增加。
 
   3.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患者凭腕带进出病区,陪护人员持陪护证进出病区。住院期间非必要不探视,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4.患者及陪护人员均要做好个人防护,陪护人员要始终佩戴口罩,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要勤洗手、不聚集、不串病房、不吸烟等。若有流行病学史、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告知病房医护人员。
 
 
入院办理流程
 
一、入院办理
 
1、  医师开具住院证
 
2、  普通患者:持就诊卡、住院证,省、市医保患者:持就诊卡、医保卡、住院证,外地医保、农合患者:联系当地医保部门备案后持医保卡、身份证、就诊卡、住院证至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
 
3、  至住院收费处请主动出示就诊卡、医保卡、住院证办理入院及医保、农合登记
 
4、  缴存住院预交金(贫困户办理转诊后可先行住院,出院时再补交住院费)
 
5、  患者入院
 
二、  入院手续办理时间
 
上午:周一至周日8:00—12:00在1号楼、4号楼住院收费处办理
 
中午: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在1号楼住院收费处办理
 
双休及节假日中午12:00—14:30在门诊收费处(1号楼门诊大厅)办理
 
下午:周一至周日14:30—17:30在1号楼、4号楼住院收费处办理
 
夜间:周一至周日在急诊收费处(1号楼住院大厅)办理
 
2、  入院手续具体办理地点:
 
1号楼住院收费处位于基地大楼(即1号楼)一楼住院大厅,请1号楼、2号楼、综合楼所属病区患者至此办理。
 
内科住院收费处:位于即4号楼二楼住院大厅,请3号楼、4号楼所属病区患者至此办理。
 
3、  交纳入院预交款后请妥善保管预交金收据,出院时持收据办理出院手续。
 
4、  住院期间请持就诊卡或住院预交金收据前往住院收费处补交住院费;也可关注我院微信小程序绑定就诊卡线上交纳住院费并可线上查询每日住院费用清单。
 
 
出院办理流程
 
一、出院办理:
 
1、  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开具出院记录(即出院小结)农合病人须开具二份出院记录
 
2、  护士站核对医嘱、住院费用后开具:统一收(退)费通知单、出院带药单
 
3、  普通患者:持统一收(退)费通知单、出院带药单、预交金收据,省、市、外地医保及农合患者:携带统一收(退)费通知单、出院带药单、预交金收据、医保卡(农合患者携带身份证)及出院记录至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手续
 
4、  住院收费处打印住院费用汇总清单交由患者核对并上传医保、农合费用后,结算并开具出院发票及医疗保险出院结算单或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
 
5、  患者持出院发票至药房领取出院带药
 
6、  患者出院
 
二、出院结算办理时间:
 
上午8:00至12:00  下午2:30至5:30(午间、夜间不办理出院结算)
 
1、  出院手续具体办理地点:
 
1号楼住院收费处:位于基地大楼(即1号楼)一楼住院大厅,请1号楼、2号楼、综合楼所属病区患者至此办理。
 
4号楼住院收费处:位于4号楼二楼住院大厅,请3号楼、4号楼所属病区患者至此办理。
 
2、  农合患者出院仅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原件交由当地农合办进行结算。如需二次报销,请持发票复印件至我院财务科加盖财务章。
 
 
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1、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是怎么规定的?
 
答: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医保范围内,本市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门槛费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同一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住院起门槛费分别为每次100元、200元、300元。
 
2、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医保范围内,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6万元至30万元个人承担比例为4%,30万元以上部分基金不予支付。
 
3、住院治疗医保用药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用药按《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对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4、医保结算单上的自费和自付费用如何理解?
 
答:医保结算单上所列自费费用是指医保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使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医用材料时,定点医院应告知参保人员。自付费用是指医保范围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门槛费)、乙类药品和医用材料个人先行支付的费用和医保政策规定个人应承担比例的费用。
 
5、需要转外地住院的手续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院难以确诊或无有效治疗手段的,可以转外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转院时参保人员须持转出定点医院开具的《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到市医保中心备案(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电话:3536433、3536111)。
 
6、在外地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且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医保中心联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电话:3536111)。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费用将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