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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07:30更新
 
1、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7:30更新
 
2、预约周期:1至28天内
 
3、取消时限:提前1日24点前
 
4、如遇到患者无法取号需要协助取号,医院需要患者提供本人的医保卡号进行查询。
 
 
预约挂号方式
 
1.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预约地点为门诊咨询处。
 
2.预约限制号数,预约专家门诊视情况由工作人员决定,每位患者必须完成本次预约就诊后才可以再次预约。
 
3.专家门诊号是有限资源,我们正是因为照顾不方便的患者才试行这样的制度,预约本身对当天排队挂号的患者是不利的,所以请您慎重选择预约挂号,预约挂号不可取消。
 
4.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预约患者姓名、挂号姓名和就诊者姓名必须一致,预约门诊不得转让和代替,一旦发现依照违约处理。
 
5.首次预约时请详细提供患者的病历及各种检查资料,并登记患者和第一联系人的真实信息。
 
6.预约成功后必须在就诊当日10:00以前或者14:00以前挂号,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7.我院遇到专家临时停诊,这种情况医院会根据登记信息与预约者联系,或者尽可能安排预约其他专家,但是并不保证当日专家预约成功。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
 
一、逐步开放消化内镜等特殊检查,检查前需完成新冠肺炎评估。
 
二、为减少人群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我们按规定实行:
 
1、我院门诊实行分时段、全预约、实名制就诊。为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并避免您无效等待,也为避免您的无效等待,敬请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半小时来院,不要过早来院。
 
2、如您重点地区或境外到沪不满14天,或因接触新冠患者处于隔离观察期,请遵守市民规范,自行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在14天期满后预约就诊。确需在观察期内就诊的孕产妇及PICC置管患者,请务必预约观察期门诊就诊。
 
3、急症患者或发热伴呼吸道症状者,我院急诊和发热门诊为您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
 
4.所有来院人员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5.请患者尽量独立就诊。如特殊需要,建议仅一位家属陪同。
 
6、所有进入医院楼宇的患者及家属,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测量体温,并配合工作医务人员做好体温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申请表》(当日有效,一人一表)。
 
7、请您随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间隔就座。一人一诊室就诊,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候诊区耐心等待。
 
8、我院已开通线上疾病咨询。您可以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进行疾病咨询,预约门诊预约、报告查询、院内导航、疾病咨询,并密切关注进一步通知。
 
 
外籍专家预约说明
 
本项目为国际远程会诊,通过我院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由中方专家结合患者及家属的意见要求,征询国际专家的最佳诊疗方案,患者可全程参与远程会诊,并可向国际专家进行提问。会诊全程在专业医疗翻译协助下完成。标准会诊时间为半小时。
 
 
门诊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南北两部)、周六全天(南北两部)
 
门诊挂号时间:周一至周六 挂号时间(专家门诊)7:00-15:30 ,(普通及专病门诊)7:00-16:00
 
就诊时间 8:00-16:30
 
急诊服务时间:24小时 
 
出入院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南北两部)、周六全天(北部)
 
住院查房时间:8:00-17:00
 
正常工作日探视时间:15:00-19:00
 
节假、双休日探视时间:9:00-11:00,15:00-19:00 
 
 
具体流程为:
 
患者或家属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供基本病历资料——项目组工作人员根据患者情况为患者指定我院副主任医师以上级别专家——患者认可中方专家——患者付费预约国际专家远程会诊(费用根据国际专家的不同等级从20000-35000元不等)——预约国际专家(两个工作日)——项目组成员翻译患者病历资料并传送给国际专家(两个工作日)——进行国际远程会诊——出具国际专家的中英文诊疗报告(两个工作日)——中方专家根据国际专家的会诊意见制定后续诊疗方案提供给患者(患者如有转诊等后续需求,项目组工作人员可提供协助)。、
 
 
住院服务流程
 
入院流程:门诊医生开住院证并填写门诊病历→病人持证件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持住院证来到病房→病房护士根据安排的床位送病人至病房(进行入院评估和入院宣教、通知医生检查病人遵医)→嘱为患者进行治疗护理
 
出院流程:主管医师下出院医嘱→主班护士处理医嘱→由责任护士通知患者及家属→做出院指导→结清各种费用取回出院带药→整理病历→撤床头牌及各种治疗卡→热情送患者出院→整理床单位,终末消毒;
 
转科流程:病房主管医师开转出医嘱→责任护士协助医生通知患者及家属,并协助整理物品转出前→责任护士评估患者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危重患者需有医生和护士同时护送→值班护士将转出患者的病历按要求书写,并交于新病房值班护士→转至新病房后,由医生交待病情,护士交待患者皮肤、输液、引流、用药、护理记录等→交接病历、患者皮肤状态,病情、生命体征、输液、引流等→责任护士向患者介绍新病房;
 
转院流程:由于本院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或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本院治疗的患者→主管医师提出申请、科内讨论、科主任批准:(1)非医保患者到医务处领取转院申请表并由主治医师填写相关内容→科主任签署转院意见→到医务处登记并由医务部或业务院长批准、盖章;(2)医保患者持主管医生开出的写有患者病情诊断及转往医院名称的“诊断证明书”到社保部领取转院审批表→由主管医生填写相关内容后,请科主任签章(字)→持患者医保本及审批表到社保部盖章→到所属上级医保管理中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