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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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导诊台预约 请到一楼导诊护士站处,告知导诊护士预约日期及医生,由护士代为预约
 
自助机预约 门诊楼自助机
 
方法:在自助机上点击门诊预约→日期→科室→预约专家→就诊的时间段→确认预约→刷卡确认预约→打印预约凭证
 
微信预约
 
诊间预约 门诊医生代为预约
 
出院预约 住院医生代为预约
 
 
医院服务时间
 
门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周六上午8:00-12:00,周日上午8:00-12:00
 
急诊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入出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住院查房时间:上午8:00-10:00
 
探视时间:上午10:00-下午9:00
 
夜诊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1:30
 
(开放夜诊的科室:针灸部、推拿部、睡眠医学科、骨伤康复科、运动损伤专科)
 
 
特殊人群优先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特殊人群医疗保障政策,切实优先解决特殊人群就医问题,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特殊人群优先服务措施。
 
一、特殊人群指:老年人(70周岁以上)、残疾人、优抚对象、孕产妇、高干、外宾等。
 
二、特殊人群享受优先挂号、诊疗、化验、检查、收费、取药等服务措施。
 
三、在收费处、门诊部、药房、病区、治疗部等设置优先服务标识,完善就诊导医服务措施,方便特殊人群就医。
 
四、对本院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做好特殊人群凭证就医优先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培训,知晓优惠政策,提高工作人员对特殊人群的服务意识。
 
五、优先服务内容:
 
1.设有导诊人员为特殊人群就医、咨询提供便利。
 
2.预约挂号对特殊人群留有一定的数量,对于特殊人群按挂号序号往前优先3位。
 
3.设立为特殊人群提供优先挂号、化验、检查、收费、取药的窗口。
 
4.热心帮助特殊人群,由导诊人员代挂号,代挂号,代付费,代取药。
 
5.为不识字的特殊病人填写门诊病历卡。
 
6.为残疾及行动不便的病人就诊提供手推轮椅。
 
7.帮助行动不便、无陪伴的特殊人群提取常规化验单。
 
8.对于涉及到特殊人群的其他方面,我院将根据情况都予以优先安排与解决。
 
 
入院管理制度
 
1、门诊医师诊断病情,将病情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在门诊病历上提示收入院,并填写《入院通知书》
 
2、患者持门诊病历与入院通知书由住院楼一楼收费处办入院手续。
 
3、住院处将患者相关信息录入电脑,并提供住院病历号。
 
4、患者须预交押金,住院处出具押金收据。
 
5、患者持入院通知书、病案号和押金收据前往相关病区。
 
6、病区主班护士分配床位,并带领患者入住。
 
出院管理制度
 
1、经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或者要求,为患者办理出院医嘱,并书写病案首页和《出院小结》。
 
2、护士核对、执行出院医嘱,并将病案首页送住院收费处。
 
 3、患者执预交押金收据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手续。
 
 
医保相关
 
新农合住院就诊流程
 
(1)入院三个工作日内持农合证、身份证(儿童提供户口薄)至住院处进行入院登记,并领取《身份校对表》。
(2)《身份校对表》由病区经管医生填写签字,并携带患者身份证、农合证复印件至医保办审核盖章。
(3)出院时将《身份校对表》交至住院处,完成即时结算报销。
 
 
骨伤康复科门诊服务范围
 
    一、门诊就诊范围
 
 (一)疾病种类
 
    1.骨关节肌肉系统疾病:颈椎病、腰腿病、腰椎间盘病变、脊柱侧弯、肩周炎、肌肉劳损、骨关节炎、骨折及人工关节置换术后、骨质疏松症、各种运动创伤(肌肉、肌腱、韧带和关节软骨损伤)、风湿及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2.各种痛症:颈腰椎疾病及骨关节疼痛、各种软组织疼痛、坐骨神经痛等。
 
    总之,以上各种疾病与创伤引起的疼痛、肿胀、麻痹、肢体功能障碍等。
 
(二)患者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
 
(三)转诊来源:可接受由三级综合性医院、地市区医院(含地方社区服务中心)、基层医院等医疗机构需要康复且生命征稳定的病人转诊至我院进行诊疗。
 
  (四)所有住院患者需要经过门诊就诊方能收入病区。
 
 (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即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首诊医师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化验等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或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讨论,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二、门诊服务治疗范围
 
 1.服务对象:主要为局部疼痛和/或存在不同程度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的患者,可以伴有或没有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参与受限,或者达到入院治疗标准但是拒绝住院治疗的患者,年龄:18周岁以上。
 2.拒绝接收标准:合并多系统疾病不能耐受康复治疗者,有严重认知、精神障碍的患者,患者及家庭成员均无康复意愿的患者,治疗时间无法配合的患者。
 
 3.治疗内容:在ICF框架下充分考虑患者需求,综合考虑患者结构和功能,活动和参与情况,了解支持系统、考虑环境因素对患者的影响,与患者共同商定治疗目标和计划,以PT治疗为主,利用PT治疗技术帮助患者减轻局部疼痛、增强肌力和改善关节活动度等,减轻患者日常生活活动和参与能力受限,以视频、口头、宣传册、文字等方式对患者进行个性化的康复教育以增进、维持疗效,帮助患者重返家庭重返工作岗位。
 
4.我院可提供影像学检查、检验学检查、超声、心电图、TCD、肌电图、脑电图、心肺功能监测、睡眠呼吸监测、各项康复功能评定等项目。胃肠镜、高压氧等项目需要转诊至其他医院进行检查。
 
   三、门诊治疗停止标准
 
   1.局部疼痛消失、肌力正常和关节活动度正常、运动功能正常,且无明显日常生活活动和参与能力受限。
 
   2.患者对治疗效果满意,自愿终止治疗。
 
   3.由于患者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治疗。
 
   四、门诊治疗转入院标准
 
   1.局部疼痛、运动功能障碍造成明显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参与受限且门诊治疗效果不佳。
 
   2.符合门诊服务治疗范围,但患者因为路途遥远、身体状况不佳等无法耐受门诊治疗者。
 
   3.符合入院标准,患者希望住院治疗。
 
   五、门诊服务条件
 
(一)门诊服务环境:
 
5号楼:骨伤康复科门诊(二楼)、运动损伤专科(三楼)
 
(二)门诊治疗开放时间:
 
 1.门诊诊室开诊时间:
 
 骨伤康复科: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周六8:00—12:00。
 
 2.门诊治疗室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周六8:00—12:00 。
 
 3.门诊服务频度
 
根据患者的治疗需要及身体的耐受情况而定,一般情况治疗频率为一天1次。
 
   六、支付方、费用
 
1.我院支持支付方包括私人支付方、省市医保中心、保险公司、自保雇主。
 
2.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出版的《福建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