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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门诊患者就诊要求
 
1. 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需提前填报健康申报卡,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报告有无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相关症状(以下简称“十大症状”)。
 
2. 以下情况请至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请在发热门诊留观:
 
✦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人员;
 
✦有流行病学史(包括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健康码异常者等)或有新冠十大症状人员。
 
3. 行程卡带*号人员,无流行病学史及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非急危重症患者及陪人,须完成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管控措施后,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普通门诊就诊。
 
4. 医院门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候诊及缴费时,相互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02
 
高风险技术操作要求
 
需要在耳鼻喉科、眼科、妇产科、口腔科、内镜室等专科进行有创操作、侵入性操作或喷溅性操作,或开展血液透析等其他治疗的患者,需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诊:
 
1. 低风险地区7天内;
 
2. 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所在地市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包括出现本土无症状病例等)的48小时内;
 
3. 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24小时内。
 
03
 
住院患者要求
 
1.所有需办理住院非急危重症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入院核酸期限:
 
✦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需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
 
✦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所在地市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包括出现本土无症状病例等)旅居史人员需要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
 
✦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
 
2. 行程卡带*号的非急危重症患者,需完成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持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结果可办理入院。
 
3. 无核酸检测结果但需紧急入院的患者收入缓冲隔离病房。
 
4. 住院部各病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不安排探视,非必要不陪护,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不得随意离开病房,正确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等。
 
04
 
核酸采样要求
 
1. 绿码人员,无流行病学史及无“十大症状”或可疑症状而需要核酸采样人员,至我院普通自费核酸点进行核酸采样。
 
2. 黄码人员,无发热等“十大症状”或可疑症状的,至我院“黄码核酸检测专区”进行核酸采样(3天2检)。
 
医院将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以保障医疗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领出生证须知
 
  1、 在本院住院分娩者,可带齐相关资料到本院出生证发证室领取婴儿出生证。
 
  2、出生42天内为婴儿取好姓名,由婴儿母亲亲自领取,携带婴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正本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到本院领取出生证。
 
  3、婴儿的姓氏可以随父亲或者随母亲,不能出现第三方姓氏,宝宝的名字不能取生僻字、怪僻字,繁体字,国家规定只有《通用规范汉字表》内存在的汉字,方可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4、婴儿的姓名在领取出生证正本后不能更改,确需更改的必须经上级部门审批。
 
  5、出生证发放时间:每周三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发放地点:医院住院部三楼出生证发证室(联系电话:0757-28338920)。
 
  二、驾驶证体检须知
 
  1、凭诊疗卡号(条形码)到三楼体检科登记处登记。
 
  2、根据指引,到一站式驾驶员体检室检查。
 
  3、缴费后凭发票到一站式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4、到检查1、2、4室进行复检并签名确认。
 
  5、咨询电话:0757-28338922。
 
  三、心电图检查须知
 
  1、凭诊疗卡号(条形码)到相应科室开具心电图检查申请单。
 
  2、凭相关缴费票据到二楼心电图室外排队等候检查。
 
  3、有酒精过敏者,请在检查前说明。
 
  4、检查前,请保持平静心情。
 
  5、检查后在心电图室领取结果,请核对个人姓名及身份信息。
 
  6、咨询电话:0757-28338185/28338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