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湖南省儿童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app系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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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00:00更新
 
1、预约挂号必须有诊疗卡(必须在场获取,如果已经办理过就不必重新办理),预约挂号必须进行支付。
 
2、号源开放时间及预约周期:当天0点开放号源,可预约第二天开始7天号源,不能预约当天号源。
 
3、取消时限:请于就诊日0点前取消,逾期不能取消预约号源。
 
4、预约成功的用户凭取号密码及就诊人诊疗卡在规定时间内取号、候诊,过时未取,此号作废,视为爽约,所有预约号源就诊当天一律不退。
 
5、取号方式:现场取号,自助设备或窗口取号。
 
6、为了避免医生停诊时能及时通知到您,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
 
 
湖南省儿童医院预约须知
 
预约说明:
 
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要提供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
 
每位患者每天限预约两个不同专科的号。
 
如遇医师临时停诊,会用短信方式及时通知已预约挂号的患者。
 
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挂号(“电话预约”)
 
自助挂号机预约挂号(限有诊疗卡者,“自助挂号机预约”)
 
诊间预约挂号(“诊间预约”)
 
网上预约挂号(“网上预约”)
出院复诊预约挂号(“出院复诊预约”)
 
现场预约挂号(“现场预约”)
 
微信预约(“微信预约”)
 
支付宝预约(“支付宝预约”)
 
取号方式:
 
取号地点:门诊大厅任一挂号收费窗口;如有诊疗卡和银联卡预约者亦可在5号和6号自助机上取号。
 
取号凭证:手机短信提示的取号密码,或所留手机号码,或预约时用的诊疗卡号
 
取号时间:可提前取号,或就诊当日上午9:00之前、下午15:00之前取号。过时未取,预约号自动作废。半年内累计爽约三次以上的用户,将被自动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看病顺序:以取号的早晚确定就诊序号。
 
退号、退费方式:
 
因各种原因不能前来就诊者,务必提前一天致电原预约电话或登录原预约网站予以取消。
 
就诊日0:00之后,不能取消当日预约,不予退号和退费。
 
 
流程:
 
亲爱的患者:您好!
 
        谢谢您光临我们的医院!
 
        今天,您来我院就诊,是对我们的最大信任。为了方便您就诊,现提供一些信息,供您参考:
 
1.建卡:
 
 
 
(1)新就诊患者在挂号前请办理诊疗卡,凭卡挂号、就诊、缴费、检查、取药,实行“一卡通”就诊。
 
(2)本卡限本人使用,若有遗失,请及时凭身份证挂失、补办,保证卡内资金安全。
 
(3)开卡建档需缴纳押金1元,诊疗卡押金可退,请妥善保管本卡,避免接近(触)磁性、坚硬物质及高温潮湿环境。
 
(4)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省儿童医院。
 
 
2.咨询:
 
(1)门诊大厅内设咨询服务台,有专职医务人员为您服务。您在我院就诊中有任何不明白的问题均可以直接咨询或提出服务要求。
 
(2)门诊大厅内设有大屏幕显示屏。可供您了解医院各科室专业、出诊专家、各项检查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等情况。
 
3.挂号:
 
(1)门诊时间:
 
上午7:30-11:15   下午1:45-5:15  (5月1日-9月31日)
 
上午 7:15-11:15   下午 1:15-4:45  (10月1日-4月30日)
 
(2)急诊科、儿科24小时全天候服务,就诊时可直接到科室内。
 
(3)当您挂号时,您有权请挂号人员向您提供当天各科专家、专科出诊情况;您有权选择您最需要、最信任的专家或专科医生为您诊治。同时我们会主动为您建立、填写医疗病历和门诊手册。
 
4.就诊:
 
(1)医生在为您诊治时,如果您对检查、治疗、诊断有任何疑问,可向医生咨询。 
 
5.取药:
 
(1)请您记得保存好门诊诊疗卡和病历,就诊和交费时会用到它
 
(2)收费、门诊西药在一楼门诊大厅,中药房设在二楼。
 
6.投诉:
 
 如果您在就医过程中,有不满意的地方,可直接到一楼门诊办公室反映,那里有工作人员接待您,或拨打电话:0731-85600915
 
患者朋友:在就诊过程中我们衷心希望您能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挂号时,请主动出示您的诊疗卡和病历,以便挂号员能尽快的为您挂号、及时就诊。
 
(2)第一次来我院就诊的病人,请填写好您的患者信息卡,以便您能及时挂号就诊。
 
(3)请您主动配合医师执行医保、公费医疗、大病统筹等用药规定及报销原则(急性病三天量、一般病一周量、慢性病两周量)。
 
在就诊过程中,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的医师共同遵照并执行《执业医师法》和医院的各项诊疗常规、工作制度。您若有不理解的问题,请向病员服务中心反映。
 
谢谢您花费时间和精力来阅读以上内容。
 
希望通过我们的真诚服务,让您感受到选择湖南省儿童医院是正确的。愿通过我们的努力,让您小孩早日恢复健康!
 
 
住院需知
 
患者拥有就医选择权,选择到我院住院治疗,是对我院的信任;为患者解除病痛,早日康复是我院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为了患者在住院期间能够在安静、舒适、安全的环境下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护理,需要医患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一、医师、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察、疾病的调查、医学处理、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医师、护士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医务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树立敬业、求实、奉献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务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患者拥有健康权、就医权、选择权和隐私权。有对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的建议权和批评权。
在住院期间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住院期间再医护人员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患者有权向、医生或有关部门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和费用等情况。
 
住院期间,患者应按时交纳住院费,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如实向医生、护士反映自己的病情,遵守医嘱,接受治疗和护理,不能自请外院医生诊治。
 
住院期间,患者不得擅自离开医院,如果擅自离院发生的意外,医院不承担责任,无故离院超过24小时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住院期间,患者活动时应注意安全;活动不便须入厕,须有家人或陪护陪同,如无人陪同请告知护士;地面使用消毒液擦拭待干后可进行活动,行走时应小心,谨防跌倒;使用开水时防止烫伤。
 
患者应自觉维护病房、洗漱间、厕所、浴室等区域的清洁、卫生,禁止往水池和厕所倾倒赃物;不在病区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往窗外投掷物品。
 
住院期间,患者不得把贵重物品带入病房,现金、证件、首饰、手机等自行管理,如丢失,自行负责。
 
住院期间,患者不在病房使用各种电器,如:电炉子、电热杯、电暖气、充电器、酒精炉、电视机、饮水机等。
 
住院期间,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病区内使用移动电话,以免电磁波干扰各种医疗仪器和使用,影响病人的诊断治疗。
 
住院期间,患者如有问题需要解决或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值班护士或医生反映。
 
为保证患者在医院有良好的休养环境和诊疗秩序,请患者的家属不在病人休息及医生查房时间来探视(即:上午7:30-11:00,中午12:00-13:00,晚上20:30以后),因病情需要留陪住,需尊医嘱办理陪住手续。
 
出院时,患者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交清病房物品,并持病人出院许可单,经传达室认定后方可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