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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指南
 
尊敬的病友,您好!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为方便您就诊,现将我院门诊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实名制就诊
 
我院实行一卡通实名制诊疗模式,凭诊疗卡就诊。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不要使用他人的诊疗卡就诊,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挂号时间和门诊开放时间
 
1、自助办卡、挂号、缴费时间:7:30—17:00(周一至周日)
 
2、窗口建卡、挂号、缴费开放时间:上午7:30—17:30(周一至周日)
 
3、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日)
 
4、急诊:24小时开放,急诊患者请到急诊科挂号、就诊(周一至周日)。
 
5、未满14岁的儿童看内科请到儿科大楼挂号、就诊。8:30—17:30(周一至周日)
 
6、预约挂号方式及时间:
 
(1)自助机预约挂号:7:30—17:00(周一至周日)
 
(2)电话预约挂号:(0743-2110137 )(0743-2110179)
 
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
 
(3)现场预约挂号: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
 
(4)医师诊间预约挂号: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
 
(5)网上预约挂号:24小时
 
(6)微信预约挂号:24小时
 
(7)手机APP预约挂号:24小时
 
(8)出院患者复诊预约挂号:出院时在病房办理
 
〈三〉诊疗卡使用须知
 
1、就诊前须先办理诊疗卡,建议您根据就诊需求存入一定的预交金,以免除您反复排队缴费的烦恼。诊疗卡号码具有唯一性,一人一卡,长期有效,请您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损坏,请您按规定程序及时挂失、补办。
 
2、自助挂号缴费就诊结束后,如您需要报销请到门诊人工缴费窗口打印发票;并建议卡内保留适量余额,以便实现自助挂号、自助交费等,同时卡上保留了您就诊的部分信息,方便复诊时进行查询。
〈四〉如何办理诊疗卡和挂号
 
 1、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的病友,可选择到自助发卡/充值机上办理诊疗卡并存入一定的预交金后,即可自助挂号或到门诊大厅窗口建卡、挂号。
 
2、无本人二代身份证的病友,请您先到门诊大厅填写病人信息登记卡,再到窗口建卡、挂号。
3、持有我院诊疗卡的病友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挂号:①现场窗口挂号;②自助机挂号;③预约挂号。
 
〈五〉周日门诊
 
我院已全面开放周日门诊,开放的专科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感染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检验、放射、CT、核磁共振、心电图、超声等医技科室及专科门诊治疗室配套开放。
 
〈六〉抽血注意事项和输液时间及地点
 
 
1.抽血病人需空腹,故仅上午抽血,下午不抽血,急诊采血例外。
 
2.抽血时间: 7月、8月、9月3个月上午7:30-12:00,其余月份上午8:00-12:00。
 
3.门诊输液时间:8:30-20:00(周一至周日)请您按时来治疗。
 
4.地点:门诊大厅一楼注射室。
 
〈七〉取化验结果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上午10:30前抽血者,常规检验项目,当天下午3:00-5:30取结果。上午10:30后抽血者及特殊情况,按护士交待的时间取结果。
 
2.地点:常规检验项目化验结果在门诊一楼至四楼自助机打印机自助打印化验结果。特殊检验项目化验结果持诊疗卡去门诊一楼大厅预检分诊处领取。
 
 
住  院  须  知
 
       1.全年(包括节假日)每天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
 
    2.患者凭本院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在出入院结算中心填写“住院病人基本情况表”后,办理住院手续,按医嘱预交住院费。
 
    3.省医保、市医保(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不包括宁乡县医保):患者出示本人的“城镇职工医保手册”(下称医保本),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通知单”(下称医保单);住院病室核实患者医保身份并在医保单上签章;患者持病案首页和医保单到入院窗口加盖“省医保”、“市医保”等字样的印章,医保单交结算中心存档。
 
4.铁路医保:另要提供其社会保障卡(下称IC卡),交结算中心留存,办理出院手续后退还患者。
    5. 生育医保(目前我院已经联网的生育医保包括:省医保、市医保、区医保和铁路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可用生育医保,但保胎除外):另要提供如下资料:生育证(1、2面)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铁路生育医保还要提供IC卡(正、反面)复印件和“广铁驻湘职工生育定点医院申请单”。
 
    6. 长沙市大学生医保:另要提供大学生医保IC卡、身份证。
 
    7. 湖南省、长沙市离休医保:另要提供离休医保手册、离休证、身份证。省离休医保填写“湖南省离休干部健康表”,出院时交结算中心。
 
    8. 外地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入院窗口在病案首页上加盖“外地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字样的印章,患者全额交款结账后凭“住院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疾病诊断书”等回当地报销。
 
    9.医保患者入院时未带齐医保证明文件,可以在住院后及时补办医保手续。
 
    10. 外伤、意外伤害或美容手术的省、市医保病人住院,请先到我院医保办公室(下称医保办)审核是否属于医保范围,再办入院手续。
 
    11.省、市医保病人,在我院急诊科抢救留观后直接转病室住院,该急诊费用请在住院后三天内到我院医保办审核签章,将收据交出入院结算中心算账组,抵作住院费。
 
    12. 市医保血透病人住院,请先到门诊9号窗口断账,再办入院手续。
 
    13. 出院后未超过28天再住院的省、市医保患者,请到本院医保办填制“28天再入院申请表”,开通住院医保。
 
出院手续的办理
 
    1.全年(包括节假日)每天24小时办理出院结账手续。
 
    2.患者出院时,请按医嘱在护士站结算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关账)。
 
    3.凭“预交款临时收据”到出入院结算中心窗口办理出院结账手续,结清费用后出院窗口提供给患者“住院医药费收据”、“疾病诊断书”或“出院带药单”;
 
外地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凭结账收据打印 “住院费用清单”;
 
省、市医保病人在“医保住院结算单”上签名,留联系电话。
 
    4.办理入院手续后因故不住院的患者,办理退出手续时,为了保证其资金安全,请先在护士站审核签章,凭患者身份证再到窗口退款。
 
    5. 请妥善保管预交款临时收据,切勿丢失。因故丢失临时收据的,出院结账时由患者书面说明原因,病室审核并签章,再到出院窗口结账。
 
交通事故外伤患者丢失临时收据的,请到受理案件的交警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其它外伤患者丢失临时收据的,请到责任单位或患者属地行政单位出具证明文件,说明预交款来源和“结账后医院不承担经济纠纷责任”等事项,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经办人签名,再办理出院结账手续。
 
    6.为了保证交款人的权益,住院期间不退预交的住院费。
 
    7.为了保证交款人的权益,刷卡交费的余款,出院时退回到交款卡上,本市办理的银联卡7个工作日到账,外地办理的银联卡15个工作日到账。住院期间请不要注销该银联卡,避免造成无法退款。
 
    8.丢失出院结账单据、或商业保险等要求再开结账收据的患者,请到医保中心或保险公司等报账单位取得财务证明,经审核后提供“住院医药费收据”的复印件和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