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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流程
 
第一步:建卡挂号
 
请您用二代身份证在自助挂号机上或窗口建卡挂号 ,同时存入预交金(自助机只识别100元现钞,建议您交纳不少于500元的预交金);有诊疗卡的病友请直接在自助机上挂号。
 
如果您未带身份证,请到门诊大厅窗口建卡、挂号。
 
第二步:就 诊
 
凭诊疗卡和挂号单到相应诊区就诊
 
第三步:打印导诊单
 
就诊后由医师打印导诊单或您在自助机上打印导诊单,以便知晓医师给您开的检查、检验项目及处方内容。
 
第四步:交费
 
诊疗卡内存有预交金的病友,可在任一自助机上点击“扣费”、医师诊间点击“扣费”或发生地扣费。
 
如果您的诊疗卡内没有预交金或预交金不够,可选择:
 
1.自助充值交费:到门诊大厅的自助挂号机上自行点击“现金充值”、点击“扣费”。
 
2.窗口排队交费:到门诊大厅的建卡挂号窗口排队交费。
 
第五步:相应科室检查、治疗、取药
 
 
就诊须知
 
尊敬的病友,您好!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为方便您就诊,现将我院门诊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实名制就诊
 
我院实行一卡通实名制诊疗模式,凭诊疗卡就诊。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不要使用他人的诊疗卡就诊,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挂号时间和门诊开放时间
 
挂号时间:
 
自助挂号时间
 
周一至周五:00:00—17:00(夏令时0:00-17:30)
 
周六、周日:6:00—17:30(夏令时6:00-17:30)
 
窗口挂号时间
 
周一至周三:6:30—17:00(夏令时6:30-17:30)
 
周四至周六:7:00—17:00(夏令时7:00-17:30)
 
周日:上午7:30—12:00;下午14:00—17:00 (夏令时14:30—17:30)
 
门诊就诊时间: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诊疗卡使用须知
 
1.就诊前须先办理诊疗卡,建议您根据就诊需求存入一定的预交金,以免除您反复排队交费的烦恼。
 
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的病友,请您先到自助挂号机上办理诊疗卡并存入一定的预交金后,即可自助挂号;或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门诊大厅窗口建卡、挂号。
 
无本人二代身份证的病友,请您先到门诊大厅导诊台填写病人信息登记卡,再到建卡窗口建卡、挂号并存入一定的预交金。
 
2.就诊结束后,请您到门诊大厅26号窗口打印发票;并建议卡内保留适量余额,以便实现自助挂号、网上或电话预约挂号、自助交费等,同时卡上保留了您就诊的部分信息,方便复诊时进行查询。诊疗卡如有遗失、损坏,请您按规定程序及时挂失、补办。
 
四、周六下午业余门诊和周日门诊
 
1. 周六下午业余门诊开放的专科:普通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感染科、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简易门诊等;检验、放射、心电图、超声等医技科室及专科门诊治疗室配套开放。
 
2.周日门诊开放的专科:普通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感染科(上午)、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上午)、皮肤科、简易门诊(上午)等;检验、放射、心电图、超声等医技科室及专科门诊治疗室配套开放。
 
 
新农合病人住院指南
 
亲爱的病友,欢迎您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就医治疗,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了方便您就医,请您了解住院期间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非联网 参合人员住院
 
1 、参合人员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住院证、诊疗卡及转诊卡到外科大楼一楼住院结算中心办理入院手续并在住院首页上加盖“农村合作医疗”印章。
 
2 、住院费预付金按全额交纳,出院后回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
 
3 、参合农民持“医疗费用收据、医疗费用电脑日清单及汇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小结 ” 等,汇总清单经结算中心打印窗口加盖公章后并密封,交病人回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报销。
 
4 、参合人员在办理入院手续时,科室要严格核实病人身份,查对“医疗证”或“身份证”无误后,才能进行住院治疗,杜绝冒名顶替住院情况发生。
 
5 、参合人员在住院期间,如病情需要使用的“自费药品、乙类药品和材料、特检特治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需病人签字认可后才能执行。
 
6 、出院带药的标准:急性病不超过7天,慢性病不超过15天,品种不超过4个。
 
7 、下列项目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范围:交通事故、工伤、烧伤、自杀、他杀、酗酒、职业病、吸毒、美容、镶牙、手术矫形、义肢、纠纷、毁容、打架肇事以及脏器移植、安装心脏起搏器等特殊医疗费用。
 
二、新农合即时结报病人住院
 
1 、参合人员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住院证、诊疗卡及转诊单到外科大楼一楼住院结算中心办理入院手续并在住院首页上加盖“农村合作医疗”印章。
 
2 、参合人员先交纳一定金额的住院预交金,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垫付新农合补偿费用,自付部分由参合人员用住院预交金多退少补 。
 
3 、参合人员在进行医疗费用补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交给结算中心:住院费用补偿表、住院发票(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转诊证明(或审批单)、出院小结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清单。
 
4 、参合人员在办理入院手续时,科室要严格核实病人身份,查对“医疗证”或“身份证”无误后,才能进行住院治疗,杜绝冒名顶替住院情况发生。
 
5 、参合人员在住院期间,如病情需要使用的“自费药品、乙类药品和材料、特检特治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需病人签字认可后才能执行。
 
6 、出院带药的标准:急性病不超过7天,慢性病不超过15天,品种不超过4个。
 
7 、下列项目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范围:交通事故、工伤、烧伤、自杀、他杀、酗酒、职业病、吸毒、美容、镶牙、手术矫形、义肢、纠纷、毁容、打架肇事以及脏器移植、安装心脏起搏器等特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