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沈阳202医院_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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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须知
 
1.我院为实名挂号、实名就诊、实名检查,非实名者不得退号,不得退费,请务必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北京医保卡挂号。
 
2.开诊号,所有挂出的号源一律不能退号。
 
3.医事服务费标准:普通门诊号50元,副主任医师号60元,急诊号70元,主任医师号80元,知名专家号100元。
 
4.患者就诊的费别有:北京医保、北京新农合、外地医保、外地新农合、自费、公费等,请务必确认清楚,避免产生报销问题。
 
5.主要挂号途径有:医院APP挂号、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电话预约(010-63912999、4006-111-302)、自助机挂号和窗口挂号等方式。
 
6.其他挂号途径有:114平台预约(包含114电话预约、微信关注114公众号预约、114官网预约)、挂号网平台预约(包含挂号网95169电话预约、微信关注挂号网公众号预约、挂号网官网预约)。
 
7.自助挂号机分布在门诊一层、二层等区域,可挂7天以内的所有号源,需患者本人身份证(或北京医保卡)和任意一张银联卡。
 
8.医院APP、医院电话、114平台、挂号网平台均可预约7天以内的所有号源,预约成功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和任意一张银联卡在就诊当天上午9:00之前或下午15:00之前在自助挂号机取号。
 
9.窗口挂号时间为上午7:20-11:20,下午13:50-16:50,上午只挂当日上午号源,下午只挂当日下午号源。
 
10.发热门诊、呼吸道门诊和肠道门诊患者请在一层急诊科挂号。
 
11.内分泌科、口腔科、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普外科、皮肤性病科患者请在一层西区挂号。
 
12.军队患者请到门诊东区四层军人诊区挂号就诊,挂号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军人保障卡及转诊介绍信。
 
13.如患者所需专家号已挂完,可到特需门诊联系预约。
 
 
特需门诊挂号须知
 
1.特需门诊位于门诊楼东侧四层,由医院知名专家出诊,设有独立的挂号、抽血、超声检查室,优先安排CT、MRI、内窥镜检查,为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2.特需门诊挂号接诊时间为8:00-11:30、14:30-17:00。
 
3.挂号费标准:副主任医师号100元,主任医师号200元,知名专家号400元。
 
4.特需专家号当次有效。
 
5.挂号途径有:电话预约和特需门诊服务台挂号两种方式。
 
6.电话预约时需提供患者ID号,预约成功后于就诊当天在服务台交纳挂号费后正常就诊,就诊顺序以当天取号顺序为准。
 
7.特需门诊服务台挂号,除可挂当天号源外,还可按患者就诊意愿联系专家。
 
 
预约挂号的协议要求
 
1、凭身份证(或户口本)挂号。为保障您的权益,请不要用自己的身份证为他人预约挂号,因为在整个就诊过程中不能更改信息。儿童用户口本上的临时身份证号,取号的时候带户口本。
 
2、登记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互联网有关规定。
 
3、注册后选择预约挂号,依次选择预约日期、就诊科室、出诊医生,最后需要预约就诊时间确认预约。预约是否成功以历史预约记录为准。在您预约挂号后,您所预约的医生有可能临时有事不能出诊,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可去医院门诊办理退号手续。医生临时停诊,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已预约的用户,预约人要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如遇特殊情况号源变更,通知预约患者重新预约。
 
4、预约时间:次日起五天之内,不能预约当天和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号源。
 
5、预约挂号成功后,请于就诊当日凭注册用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门诊1号楼A座一楼8号挂号收费窗口取挂号票。就诊患者身份证姓名必须和预约登记一致,否则不予挂号。医保病人,还需持本人医保卡、医保就医手册就诊。
 
6、取号时间:上午8:00——10:30下午13:30——15:00
 
7、请提前30分钟候诊,过号请到分诊台重新排队,就诊有可能延时,以现场叫号系统为准。
 
8、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号视同违约,违约三次将自动取消预约功能。
 
9、退号流程:登记系统后点击左侧的退号申请、点击右侧订单后面的退号按钮。
 
10、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就诊须知
 
1.我院为实名挂号、实名就诊、实名检查,非实名者不得退号,不得退费,请务必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北京医保卡就诊。
 
2.挂号或预约取号后,请按挂号条上就诊时间提前在相应诊室外等候,并按诊室外叫号屏显示信息依次顺序就诊。
 
3.为保护患者隐私,我院实行一人一诊室,其他患者就诊时请勿随意进入诊室。当次就诊复诊时,应等待当前就诊患者离开时,主动找医生确认复诊时间。
 
4.就诊后请首先在收费室或自助缴费机缴纳相关费用。
 
5.抽血请到二层抽血室扫描条码等候;超声检查请到三层超声科扫描条码等候;X、CT、MRI检查请到地下一层放射科预约检查时间;内窥镜检查请到东区三层预约检查时间。
 
6.妇产科患者的抽血和超声检查在妇产科诊区进行。
 
7.取药请到一层门诊药房凭处方等候。
 
8.如遇诊室无医师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到咨询台询问。
 
9.医保、公费患者请向医生说明,避免发生报销问题。
 
 
化验须知
 
1.化验申请由门诊医生开具后,通过电脑传输至收费室,您只需持《门诊手册》到收费室交费后,即可获得“抽血条码”,凭“抽血条码”和《门诊手册》在二层抽血室抽血。
 
2.原则上抽血前应空腹,取结果时间请咨询抽血护士。
 
3.尿、便标本请在一层急诊化验室领取相应容器,自行在卫生间留取后送急诊化验室相应窗口。
 
4.请在门诊一层、二层自助化验单打印机上通过扫描《门诊手册》ID条形码的方式领取化验结果。
 
5.无法或不能自助打印化验单时,请咨询工作人员。
 
6.如需邮寄化验单,请在二层咨询台办理相关手续。
 
7.为保护患者隐私,我们不提供电话查询化验结果服务。
 
 
放射科就诊流程
 
1、门诊患者交费后持申请单和收费票据直接到放射科登记室进行登记并分诊。
 
2、登记后,患者持登记室所给登记小票及申请单直接到小票上指定的检查室上交申请单,在侯诊大厅等待,按叫号系统呼叫顺序依次检查。 
 
3、第二照相室检查胸部、颈椎、立位腹部平片等; 
 
第三照相室检查头颅、脊柱、四肢等部位; 
 
第一CT室为军人检查; 
 
第二CT室做造影检查及地方病人; 
 
4、取检查结果一律凭登记小票,门诊患者平诊检查结束后1小时在登记室3号窗口取报告,急诊30分鈡后取报告,住院患者平诊第二日下午持登记小票到放射科4号窗口取报告。 
 
5、有些检查需要空腹,应遵医嘱。 
 
 
入院流程
 
普通自费患者、医疗保险患者、低保患者持当日门、急诊医生开具的入院病历及挂号票(其中医疗保险患者持保险卡和保险本、产妇持生育审批及指标;低保患者持低保证)到门诊大厅28和29号窗口办理入院登记手续,之后到门诊大厅9号窗口缴纳住院押金后进入相应病区治疗。
 
 
具体步骤:
 
1、门诊病人持医生填写的“住院病人门(急)诊病案单”,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监护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省直医疗保险卡、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证、工伤、生育保险证明)入院手续。
 
2、请您正确填写《住院登记表》,并出示医疗保险证件等有关证件。
 
3、地方病人到住院结算处交住院押金,请您妥善保管好押金条。
 
4、携带入院手续和物品到相关科室护士站安排入院。
 
二、出院手续
 
1、持结算单到病历审核室打印费用明细。
 
2、持押金条退押金。
 
3、需要复印住院病历时,请于出院结账7日后,持病人身份证及结算发票到病案室复印(代办人还须代办人身份证)。“出院通知书”在住院处盖章。
 
4、享受外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备齐当地所需报销资料(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结算发票、诊断证明书),回当地报销。
 
5、沈阳市职工医保、沈阳市居民医保、省直医保办理出院手续,请于出院当天到门诊部“医保办公室”联系结账事宜。
 
6、工伤、生育保险按自费结算后,回单位报销。
 
 
住院患者须知
 
在我院住院诊断、治疗的病人,须在住院期间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病房医生、护士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搞好病员间、病员与陪护间的团结,保护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以利病情的顺利康复。为此,请您做到:
 
一、住院后,科室为您安排了经治医生和责任护士,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制定治疗方案,每天会按时查房,请您在医生查房时,须介绍自己的病情和病情变化的情况。
 
二、治疗中请听从医生、护士的指导,不私自请会诊,不私自用药。对住院前用药情况应向医师汇报。
 
三、您在住院期间,请穿病员服。为确保病房的安全管理,不串病房,不随便进入医护人员办公室。严禁私自翻阅病历。需要了解病情时请与医师联系。
 
四、住院病人作息时间:早 6:30 起床,晚21:00 熄灯 7:00 开早餐 11:00 开午餐 16:30 开晚餐
 
五、保持病室安静,不在病区内高声喧哗、走路、开关门窗要轻。听收音机请用耳机,不要干扰他人休息。
 
六、保持病区整洁,严禁吸烟、饮酒、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扔、乱放东西。
 
七、请您不要随便外出,如需外出时请及时与您的经治医生请假并须科室主任签字同意。
 
八、探视时间为每天上午:11:00-12:00。下午:15:00-17:00每次不得超过三十分钟。,如果医护人员正在做治疗,请探视者暂时回避。
 
九、要爱护公物,不攀折花木,损坏或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十、住院病人有特殊事情时,随时与医师、护士联系。
 
十一、本院每天8:00-16:30办理出院手续,出院病人需核对住院费用清单无误后,方可于第二天到门诊四楼出院办公室办理出院手续。保险患者请于出院三天后办理出院手续。
 
 
肠镜检查须知
 
1. 患者凭《肠镜检查申请单》到门诊东区三层内窥镜室预约检查时间,并按指定时间排队等候检查。
 
2. 服用抗凝药物的患者需经医生评估后,遵医嘱停药7天。
 
3. 高血压患者请提前3小时少量水服用降压药。
 
4. 女性月经期禁止做肠镜检查。
 
5. 检查前两日,进食易消化无渣饮食(如稀饭、牛奶、蛋羹、面包、面条、馒头、豆腐等),不进食蔬菜、水果、鱼及肉类(如西瓜、火龙果、奇异果、瓜子、番茄、海带等)。
 
6. 预约上午行肠镜检查的患者,请检查前一日服用泻药后禁食水。检查前一日15:00~16:30之间和20:00~21:30之间,分别两次服用“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各3盒,共6盒,喝完泻药后口服西甲硅油30ml。
 
7. 预约下午行肠镜检查的患者,检查当天服用泻药后禁食水。检查前一日晚19:00~20:30之间和检查当日6:00~7:30之间,分别两次服用“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各3盒,共6盒,喝完泻药后口服西甲硅油30ml。
 
8. 服药期间不宜平卧,需走动,同时顺时针揉肚子增加肠蠕动。排便至大便呈清水样(无色或黄色透明水样),清肠后严格禁食水,直至检查结束。
 
9. 普通肠镜检查者请携带血清四项(乙肝、丙肝、艾滋、梅毒)化验报告。麻醉肠镜检查者请携带血清四项(乙肝、丙肝、艾滋、梅毒)化验报告、胸片、心电图报告及身份证,并需有家属陪伴。
 
10. 进入检查室前请将活动假牙、手表、手机、贵重饰品及其他随身物品交给家属保管。麻醉肠镜检查者去除指甲油,以免影响生命体征监测。
 
11. 麻醉肠镜是指患者在睡眠状态下进行诊疗,但不都是绝对意识消失,其目的是减轻痛苦,提高耐受性。检查后当天禁止驾车、高空作业、签署重要文件或作重要决定。
 
12. 不能按期检查者请提前一天取消。如需改约请携带申请单到登记台办理。
 
 
推荐专家:
 
范骏
 
专家介绍:原神经内科主任,主任医师。沈阳军区神经内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阳医师协会神经内科副主任委员、辽宁省体能康复协会委员、辽宁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沈阳军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先后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医疗成果)三等奖4项。从事临床医疗工作40余年,专业技术特长:中风、脑血管病及后遗症、颅脑外伤后、脊髓损伤后、周围神经损伤后引起的单瘫、偏瘫、运动障碍、肌张力障碍、感知觉障碍、认知障碍等。
 
金香兰
 
专家介绍:神经内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全军神经内科学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沈阳军区医学心理学与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阳市劳动能力及事故鉴定专家。毕业于第二军医大学、北京解放军总医院(硕博士学位)、北京协和医院(博士后),先后在国际会议、国家核心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著作4本,译著1本。从事神经病学临床工作20年,专业特长:脑血管病、血管性痴呆、神经免疫性疾病、神经变性疾病、神经感染性疾病的临床诊治与预防工作,在神经内科急、危、重症抢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