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沈阳军区总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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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1、预约者请以患者实名认真填写个人信息。
 
2、网络预约全天24小时开通,预约者当日只能预约下一个工作日以后一周内号源(节假日不提供预约挂号服务)。
 
3、预约成功后,请持就诊患者身份证(医保患者请携带好医保卡及医保手册)到门诊北区一楼10号预约挂号窗口办理就诊手续。
 
4、为使您能及时就诊,上午预约的患者请在上午7:30~10:00之间来办理就诊手续,下午预约的患者请在下午13:20~14:30之间来办理就诊手续,超过规定时间,预约将自动取消。(下午预约的患者也可在上午8:30~10:30之间来办理就诊手续)
 
5、已预约而在规定期限内因事不能前来就诊,请您在预约就诊日期前一天通过网络取消预约。如没来就诊也没提前取消预约,视为违约;违约3次后系统将取消您的网络预约资格。
 
6、专家出诊以当日出诊安排为准,如您所预约的专家因故不能出诊,我们会给您安排相应级别的专家来替诊,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7、为保障您的权益,请不要用自己的身份证为他人预约挂号,因为在整个就诊过程中不能更改信息。
 
8、登陆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互联网有关规定。
 
9、预约挂号只能保证您当日就诊,不能保证您的就诊优先权。
 
10、预约患者就诊顺序,以挂号窗口出具的挂号票就诊序号为准。
 
 
门诊患者就诊指南
 
一、挂号、交费:初诊、复诊、咨询、开药等均须挂号,采取实名制挂号。社保患者就诊务必持医疗保险卡及医保病历本挂号,医保特病患者先到一楼特病窗口取医保特病本后挂号。每层楼均设有挂号、收费窗口,请到就诊科室所在楼层挂号、交费。
 
二、自助就医:门诊各楼层均设有自助就医机,可自助实施挂号、预约挂号、缴费、查询、检验报告打印等功能。自助就医机旁有专人指导操作,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证、门诊病历、医保患者提供医保卡,方可实现自助就医各种功能。
 
三、挂号时间:上午7:30~ 11:50, 下午1:20~4:10。挂号票当日就诊有效。开诊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4:30。每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开诊,365天、天天开诊。
 
四、预约挂号:①门诊一层北区住院处旁边现场提供预约挂号服务;②沈阳军区总医院网站提供网上预约挂号。
 
五、门诊患者就诊流程:预分诊(各楼层导医分诊台)→挂号 →到相关科室候诊、就诊 → 缴费 → 检查(治疗、取药);如需住院,办理住院 → 缴费 → 入住科室。
 
六、就诊顺序:按挂号单就诊序号到导医分诊台按序候诊、就诊,军人患者优先。
 
七、我院已实行微机挂号、收费、取药。请您妥善保管病历和ID号,这将给您以后在我院就诊、住院带来很大方便,每次就诊请务必带来。
 
 
公众号须知:
 
1、使用本系统挂号时不需要支付挂号费,挂号费到院现场确认时支付
 
2、每名患者挂号限制:限同时挂号三次、每个科室限挂一次、每月六次
 
3、请携带病历本前往对应科室就诊、检验、治疗、取药等
 
4、如因您个人原因在预约当天未就诊,预约将作废
 
 
基本医疗保险患者须知
 
就诊须知
 
1、参保人员须持《就医手册》和“医疗保险卡”到挂号窗口挂号。
 
2、挂号后持《就医手册》及挂号票到相关诊室就诊。
 
3、参保人员在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个人以现金结清。
 
4、需住院者,持《就医手册》及“医疗保险卡”到门诊一楼大厅西面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并将IC卡交收费处。
 
5、出院时持住院押金收据及出院证到外科大楼一楼北面东侧出入院结算处办理结帐手续。
 
6、因打架斗殴、酗酒、肇事、医疗事故、自杀、吸毒等造成伤残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均按自费处理。
 
 
办理住院手续相关须知
 
一、必须持《就医手册》及“医疗保险卡”挂号,才能按基本医疗保险办理住院手续。
 
二、按医保有关规定,凡是恶性肿瘤病人,每年的第一次住院需按普通住院录入、交纳住院押金。
 
三、恶性肿瘤病人当年第二次入院进行放疗、化疗的,必须有文字材料证明,如:病历或出院记录、出院证或《就医手册》的住院记录中记载进行恶性肿瘤手术或已行放、化疗时,才能按“特殊住院”录入住院信息,出院时不负担本次住院的统筹起付标准。
 
四、从其他医院转入我院治疗的患者应持“沈阳市内定点医院转院单”、“医疗保险卡”及《就医手册》办理住院手续,住院后将“转院单”转交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五、同一家医院出院间隔不足15天,不能持卡办理住院(无论是否同一种疾病);2家医院同种疾病出院间隔不足15天,不能持卡办理住院。
 
六、凡是因急诊抢救、医疗保险卡故障、网络故障、卡丢失原因未能持卡住院的患者,必须在患者住院后的第二天携带“患者有无医疗保险声明”单、“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身份证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备案登记(节假日顺延)。
不按上述规定办理住院手续者,后果自负。
 
 
急诊抢救后住院患者须知
 
一、按现行医保政策,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后即住院者,其抢救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给予一定比例报销。
 
二、凡持卡就诊的急诊抢救住院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前应先办理退费手续(该操作必须在办理住院手续之前处理,因住院后医疗卡封锁就不能实施退费了)。
 
三、在急诊抢救时未持卡交费、但按“社保”办理住院手续的患者,出院后持结帐收据、急诊抢救收据到外科大楼一楼“医保出院审核”窗口填表办理退费。
 
四、在急诊抢救中死亡、又未办理住院手续的患者,亲属必须于当日在急诊收费窗口办理退费,否则可因患者死亡后医保卡封锁不能退费。
 
 
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1、参保人员住院需符合住院标准和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病种目录(病种目录外疾病确需住院的须到医保中心医疗审核部审批)。
 
2、参保患者入院时医院应提示患者或其家属出示医保IC卡、《就医手册》及身份证。如因急诊、急救或网络不通等特殊原因当时未能用医保IC卡入院,患者或其家属应向医院声明其患者为参保人员,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IC卡拿到医院补办医保住院手续;或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医保中心联系、备案并协同解决。如因欠费等IC卡封锁则住院费用自理。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不出示IC卡则视为放弃本次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费用自理。
 
3、参保患者住院后要将IC卡、《就医手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放在医院指定部门,出院结算后返还本人。
 
4、各定点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入院,或让患者自费入院治疗。住院期间医院不得让参保患者到门诊交款做各项检查或取药。
 
5、参保患者住院时,如果病情允许其直接住院(从门诊到住院的过程中没有危险)且医院住院处有空床的情况下,医院不得让参保患者先在急诊室留诊观察后再住院。
 
6、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出院或转往外院治疗,确须转院的须以院医保科同意,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如不经过医院和医保中心同意,参保患者自行转往外院治疗的,则第二家医院15日内的医疗费用由患者自理,医院遇到此类情况时需及时向医保中心报告。参保患者出院后因同一种疾病15日内不能重新办理入院和家庭病床(急诊、急救情况除外)。
 
7、参保患者住院治疗不允许“挂床”(即患者办理入院后不住在医院,回家或上班的)。
 
8、参保人员IC卡、就医手册不得外借。如发现冒名顶替住院者,发生的费用全部自负、停止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医保患者出院时医院应向其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患者对费用情况有疑问时医院应负责解释。
 
10、医院专家认定已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拒不出院者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完全自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新形势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对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我院继商业保险、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居民医疗保险之后又一医疗保险群体。为了做好“新农合”工作,特制订以下服务管理规定。
 
一、基本管理
 
1、建立农合领导管理组织,由院首长任组长,医疗保险办公室有权对各科室进行相关的监督检查。
 
2、对新农合参保人员应以满足基本医疗为原则。
 
3、收费按照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物价局颁发的《辽宁省公费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患者在院就医实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当地农管办进行报销的方式。
 
4、药品使用执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超出此范围的药品为自费药品。
 
5、凡有关新农合的医疗咨询、转诊单的审核盖章、患者费用清单的打印等均由医保办承办;病案复印由病案室办理。
 
二、门、急诊管理
 
1、新农合参保人员就医时,必须出示“新农合”转诊申请审批表及“新农合”医疗证,挂号室按“农合医疗”身份、“医保”费别录入信息。
 
2、接诊医生在诊疗时,应热情接待,详细询问病史,根据病情进行诊治。严格执行基础检查和治疗原则,对超药品目录外药品,应征得患者同意方可开出,以避免医疗纠纷。
 
3、对符合入院标准需收住院的患者,参保人员应按病种交纳一定金额的住院押金,住院处按“农合医疗”身份、“医保”费别收入。
 
三、住院管理
 
1、严格执行辽宁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出、入院标准,认真核对参合人员身份,不得随意延长住院时间,杜绝冒名顶替,严禁虚假挂床,严禁编造虚假医疗文书。
 
2、合理检查。严格掌握检查指征,杜绝无指征检查或重复检查。严禁分解住院。
 
3、合理用药。严格掌握用药指征,杜绝无指征用药;控制贵重药品和自费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执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超出此范围的药品为自费药品。严格控制药品费用在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中的比例。参合人员住院自费药品原则上不得超过住院药费的20%。
 
4、合理收费。认真落实自费项目告知签字制度,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检查项目、自费耗材物品、大型医疗器械检查等必须事先征得参合农民本人或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严禁过度医疗现象发生。严格执行物价标准,严禁自立收费内容、分解收费、重复登记收费等。
 
5、新农合参保人员出院时,一般不予带药。经治医生应认真整理病历,及时出具出院诊断书及书写出院记录。
 
 
门诊特病相关问题
 
一、哪些是特病?怎样办理?
 
答: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者)、高血压病合并症、冠心病(陈旧性心梗)、心脏血管置放支架一年内的抗凝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仅限膀胱灌注);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性肝硬化(抗病毒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凡具有上述疾病之一者,可持近两年的住院病历资料、IC卡、就医手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2张照片,于每月20日前到特病初检医院(市三、四、五院或医大四院及东电医院、省肿瘤医院)检查办理。
 
二、特病门诊患者享受哪些待遇?住院时是否有优惠?
 
答:特殊病种门诊患者可享受类似于住院的待遇(即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只需要支付部分费用),每一种特病仅能享受该病种范围内待遇。特病患者住院时,除恶性肿瘤患者年度内从第二次住院开始不收起付标准外,与普通医保患者一样,无其它的优惠。
 
三、特病患者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报销公式为:总费用×(100%-项目个人自付比例)×75%(在职)或×85%(退休)。从09年元月起取消门诊特病统筹起付标准。
 
四、特病患者开药时,为何需患者到门诊?标准如何?
 
答:这是医保政策的规定,也是医生为了了解病情,以便及时调整用药品种及剂量,有利于患者治疗。其特病月标准为: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2年以上(含2年)3708元;尿毒症腹透3000元;尿毒症血透3600元;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者)、高血压病合并症、冠心病(陈旧性心梗)及心脏血管置放支架一年内的抗凝治疗360元;两种以上特病月增加50元。其它病种每月350元。
 
五、卡封锁是什么原因?
 
答:卡封锁常见原因,一是由于单位或个人(个体申办的医保)未按时交纳保金(一般是当月欠费,次月封卡);二是由于特病证已过有效期限。
 
六、为何特病复检后,原定的特病减项或被取消?
 
答:特病患者须按时到特病定点医院门诊就诊。若一年内极少看病或未行任何检查(除住院外)或不符合新的特病认定标准时,如PCI术后已过一年者,可能在年检后减项或被取消特病待遇。
 
 
推荐科室:
 
心血管内科
 
沈阳军区总医院心血管内科隶属于全军心血管病研究所,患者来自全国近30个省份和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每年门诊患者10万余人次,收治病人7000余人次。在副院长兼心血管内科主任韩雅玲领导下,已跻身国际大型心脏中心的行列,被誉为医疗、教学、科研协调发展的最具权威和吸引力的心脏中心之一。尤其在复杂高危冠心病临床救治和介入诊治技术、复杂心律失常射频消融治疗、心衰起搏器治疗和大动脉夹层的介入治疗等方面具有全国和全军领先技术。科室具有正教授级专家9名,副教授级专家14名,博士后、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导师6人,其中包括在亚太地区、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韩雅玲教授,在军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王祖禄、王冬梅、荆全民、王守力教授,医务人员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8人。
 
 
专家:
 
韩雅玲,中国工程院院士(2013年当选),著名心血管病专家,主任医师、教授,医学博士,专业技术少将军衔,博士生导师,现任沈阳军区总医院副院长兼心血管内科主任,全军心血管病研究所所长、全军心血管急重症救治重点实验室主任。为美国心脏学院院士(FACC)、欧洲心脏协会院士(FESC);中华心血管病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心内科医师分会候任会长、全军心血管内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理事、全军医学科技委员会常委和内科学领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心血管病杂志》、《解放军医学杂志》、《中国介入心脏病学杂志》、《中华保健医学杂志》和《中国实用内科杂志》副主编及英国Cardiovascular Therapeutics国际杂志副主编。以第一完成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军队“十五”、“十一五”重点攻关课题、军事医学专项攻关课题等30余项科研课题。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2008、2013)、军队医疗成果一等奖2项(2002、2012)、辽宁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1995、2007),以及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2007)、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1)和中华医学科技进步二等奖(2007)各1项。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SCI论著90余篇,主编出版专著10部。主要学术贡献和技术专长为复杂危重缺血性心脏病的介入治疗和抗血栓治疗。1997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曾被评为国家卫生部“中青年医学科技之星”、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7次。是中共十六大代表和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