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网上挂号 预约挂号】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
代挂号微信关注公众号扫码↓或微信搜索“华民办事服务”
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网上挂号信息:

地址: 广场路3号

电话: (0898)66237019

介绍:

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成立于1979年,直属海口市卫生局,是海南省唯一独立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海口地区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作。我所成立二十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关心与支持下发展迅速,拥有较雄厚的技术力量,积累了丰富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已成为我省较具影响力的职业病诊断、职业性体检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检测机构。

目前全所共有职工37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13人,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3%。主要的仪器设备有:日本Z-8200原子吸收光谱仪、日本岛津GC-14B气相色谱仪、噪声测定仪、微波漏能测定仪、美国进口B超诊断仪、X、γ射线剂量仪、进口听力测试系列(听力测定仪、声阻抗、耳声发射)、西班牙进口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美国尿液分析仪、500mA高频X光机及职业性体检车等一大批专业的职业性体检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测定仪器设备。

我所坚持为劳动者健康服务,为海口经济服务的宗旨,深入工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出色地完成了大量的职业人群的体检工作。除开展内科常规、神经系统常规、血常规、尿常规、血液生化和X线透视、心电图、B超等常规检查项目外,还开展了接触噪声、粉尘、苯系毒物、汽油、铅、锰及电工等特殊工种的职业性体检和机动车驾驶员、教师、清洁工、交通警察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职业人群体检。每次体检完成后,体检资料电脑存档,并对体检异常指标进行动态跟踪观察。对单位团体可提供上门服务和健康咨询服务。我所凭借多年来从事体检工作的经验、先进可靠的技术、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众多被检者的好评。在长期实践中,能够根据不同的服务需求提供各种专业化的健康体检服务,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专业特色,探索出一套适合各种对象的医学服务模式。

业务描述: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除开展内科常规、神经系统常规、血常规、尿常规、血液生化和X线透视、心电图、B超等常规检查项目外,还开展了接触噪声、粉尘、苯系毒物、汽油、铅、锰及电工等特殊工种的职业性体检和机动车驾驶员、教师、清洁工、交通警察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职业人群体检。

日本Z-8200原子吸收光谱仪、日本岛津GC-14B气相色谱仪、噪声测定仪、微波漏能测定仪、美国进口B超诊断仪、X、γ射线剂量仪、进口听力测试系列(听力测定仪、声阻抗、耳声发射)、西班牙进口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美国尿液分析仪、500mA高频X光机及职业性体检车等一大批专业的职业性体检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测定仪器设备。


相关新闻:

海口新建职业病防治所 满足职业病防治需求

《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4日下午获海口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原则通过,项目建设是满足海口市日益繁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

据了解,海口现有工业企业2000余家、产业个人约10万多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4万多人。而目前海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仅惠及上规模的工厂企业,大量的小型工厂,特别是分布在社区和乡镇的私营工厂职业病危害严重,防护条件差,接尘接毒工人漏检漏诊状况客观存在。

据报告,仅去年以来,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共接待来电来访要求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咨询和申诉者达560多人。诊断尘肺病1例、疑似尘肺病4例,慢性锰中毒1例,其他职业病8例,还有一批等待职业病诊断的病人。因此,海口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改造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建办公用房,扩展职业病防治功能,是满足海口日益繁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迫切要求。

现有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长期以来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严重不足,技术装备陈旧落后,没有职业病人观察治疗床位,职业中毒检测及应急物资储备等与《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差距甚大,与省会城市的地位极不相称,远落后于全国同行水平。

加快推进职业病防治所建设,可以极大地提升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水平,形成功能齐全、快速高效处理突发职业中毒事件、职业病诊断、治疗、健康、疗养、宣传教育及科研培训的职业病防治综合体系,更好地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职业病防治、诊断和应急处理等指令性任务,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职业中毒成海南头号职业病 诊断新规开始施行

10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办法》体现了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等特点,取消原有的职业病诊断受理环节,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诊断机构应当接诊,用人单位必须在接到诊断单位通知十日内,提供其掌握的诊断所需材料。劳动者对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和危害接触史有异议,可提请当地劳动仲裁。

1 简化鉴定申请手续

新《办法》对职业病诊断相关规定做了较大修改:以便民为原则扩大劳动者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范围,劳动者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取消受理环节,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接诊义务;强化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过程中的举证责任;对相关部门、机构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中的协助取证、举证义务进行明确规定;简化鉴定申请手续,劳动者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以往体检证明和职业接触史等资料就可申请诊断鉴定;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要及时公开信息,保障劳动者享受知情、申请劳动仲裁、异议申诉、选择鉴定专家和隐私受保护等权利。

按照效率性原则,新《办法》明确规定职业病诊断的流程和时限,要求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资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补充;资料补齐全后,受理申请并组织鉴定。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15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2 多数市民不知职业病种类

10日上午,位于广场路的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体检室冷冷清清,近1小时内里,没人来体检。到11日下午,共30多人来体检,但全是各单位、工厂要求来做入职体检的,没有要求做职业病诊断的。记者随机采访了5位市民,无一人清楚职业病种类。“主动跑来要求诊断职业病的人很少,我们一般都是在体检中发现的。”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所长蔡笃和表示,海口市民职业病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职业病知晓率低,觉得身体有明显不适后通常去医院检查,即便少数前来诊断的病人也是经过医生建议后才来的。

据了解,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有利于患者及时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按照规定,患职业病应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按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海南省职业中毒患者最多

历年情况显示,海南职业中毒现象相对其他职业病最多,主要是苯中毒有机溶剂中毒。此外,尘肺病、物理性耳聋、因工作环境造成的中暑也相对较多。接触粘胶、油漆、炒茶等工种是高危群体。

职业病报告有利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掌握本地职业病发病情况,加强作业场所监管,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措施,从源头预防职业病。

由于海南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相对较少,仅有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和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家诊断鉴定机构,防治现状相对薄弱。市职业病防治所副所长闵盛海表示,海口1979年成立职业病防治所,目前仍没有治疗职业病的专科医院或专门科室,对一些被鉴定为职业病的患者只能建议其到广东等地城市接受治疗。

“职业病的治疗不同于其他疾病,是有特效药可以用的。”闵盛海表示,为维护群众生存、健康权益,专家呼吁,市民就业前一定要体检,并签订有效合同,了解工作环境,如果在有危害因素环境内作业要做好自我防护,保留工作证明。

4 取证困难阻碍维权

“取证难,是职业病鉴定面临的一大难题。”蔡笃和称,取证的难点主要有两方面:劳动形式不规范;用人单位不配合。对此,新《办法》在诊断所需材料的获取途径上做了较大修改,来源可以是劳动者手中掌握的,用人单位接到诊断机构通知10日内如实提供的、用人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提供的,以及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需要现场调查了解所得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新《办法》规定,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新《办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始终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对于不能作出职业病诊断的,诊断机构应当提出相关医学意见或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