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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肿瘤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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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诊流程
 
欢迎您到我院就诊,门诊全体医务人员将以饱满的热情和认真的服务态度、便捷的服务流程保证您在我院满意就诊。
 
1.大厅设有导诊鉴诊处,为您提供导诊、疾病鉴别、分诊及各项便民服务工作,您在就诊过程中有任何困难导诊鉴诊处都将全力以赴地帮助解决。
 
2.门诊一、二、三楼均设有挂号收费处,在您挂号前请在专家介绍栏前选择您认为满意的医生后到挂号处挂号,然后到相应诊区候诊。军人及享受包干医疗条件的随军家属、60岁以上老年人持相关证件挂普通号免收1元挂号费。
 
3.门诊挂号时间上午周一:7:00—11:30周二至周五7:30—11:30
 
下午:12:00—16:45
 
医师上午8:00出诊,下午1:30出诊。
 
(为保证医疗质量,医生号源挂满为止,请患者提前做好安排)
 
请您在挂号时注意以下事项:
 
1、患者可通过全国预约中心、医指通、现场预约等方式提前预约挂号,具体可详见预约挂号需知。通过预约挂号的患者需于就诊日当天10点前取号(各窗口均可取号)。
 
2、初次就诊的患者,挂号时需提供患者本人正确的个人信息办理就诊卡,如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以后来院就诊务必携带就诊卡。
 
3、挂号时说明患者所属医保类型,分为自费、医保普通病、医保特殊病、外地医保。
 
4、住过院的病人复查需要调病历的,向挂号处说明提供住院号。
 
5、医保联网刷卡结算的患者,挂号时出示医保卡。
 
6、办理门特患者,挂号时出示医保卡并告知办理门诊特殊病注册。无医保卡的城镇居民患者办理门诊特殊病注册挂号时要出示患者的身份证,并告知办理门特注册。
 
7、患者已就诊或挂号条下发生费用将无法退号。
 
8、 60岁以上老人及享受包干医疗条件的军属挂普通号时出示相关证件,可免一元挂号费。
 
9、患者需凭处方单及交费绿联单方可取药,等候取药时请不要离开窗口,取药后需当面核对药名、数量,无误后离开。。
 
10、预约联合门诊患者,需提前电话预约或会诊当日11:30前到会诊室登记。
 
 
预约挂号需知
 
为方便广大患者提前预约挂号,节约患者时间,本院面向患者推出预约挂号服务。我院现有预约挂号包括“Q医”、“医指通”等平台,愿此项服务能为您提供就诊方便。医患互诚互信,共同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营造便捷的就医氛围。
 
预约时间范围:每天18:30更新次日起7天的号源,约满为止。(不预约当天号源)
 
预约实名制:预约时,请您如实提供就诊患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您本人移动电话号码等信息。如成功预约您将收到预约成功提示短信。
 
就诊取号:预约成功后,请患者务必凭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卡于就诊当日取号。(复诊患者可携带就诊卡取号)
 
取号时间:为缩短您等候时间,请按照预约短信提示时间来院取号 。
 
取号途径(就诊当日):
 
1、挂号窗口:门诊挂号各窗口均可取号。
 
2、自助挂号机具(请务必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银行卡)
 
3、Q医手机App取号
 
医生停诊:医生停诊情况不可避免,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医生临时停诊客服会电话或者短信通知。
 
取消预约:如您无法按时就诊,请务必在就诊日前1天下午16:00之前按原预约途径取消预约,否则视为违约。累计2次违约30天内您将无法使用预约挂号服务。
 
 
常见门特问题
 
一、为什么门特费用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因发生费用类别及项目的报销政策不同,所处医保计费段待遇也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城职患者(在职、退休)年度住院与门特费用累计在5.5万元以内按85%或90%比例报销,在5.5万元以上部分按80%报销。
 
2.医保规定有部分药品及检查为增负项目,“增负”即个人多担负5%~35%比例不等的自费金额。
 
3.发生费用项目中可能存在某项自费项目。患者交费后应认真查看收据右侧的清单,凡清单上注明“增负100%”的项目即为自费。
 
二、如何变更门特登记医院?
 
如需变更所选的门特指定医院,需带办理该次门特的“登记表”到我院医保窗口加盖医保章后到各社保分中心办理(表上已盖章者直接到分中心办理)。
 
三、关于门槛费的问题
 
1.三级医院住院门槛费1700元(复住院每次500元);门特门槛费1300元;普通门诊门槛费800元。
 
2.同一年度门特门槛费与住院门槛费合并。如同一患者住院已交足1700元门槛费,同年度不再收取门特门槛费;如该患者先在门诊就医已交足1300元门特门槛费,同年度住院再补400元门槛费。
 
3.同一年度门特门槛费与普通门诊门槛费不能合并。
 
4.门特患者同时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特病种(包括癌症、糖尿病、偏瘫等),同一年度只收取一个门特门槛费。
 
四、门特刷卡不成功的原因
 
门特刷卡不成功有以下几种原因:
 
1.门特已到期(城镇居民、学生儿童有效期两年),需重新办理接续。
 
2.正在住院或住院费用未上传至社保结算中心。
 
3.单位或个人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用。
 
4.本年度医保基金使用完毕,需下一年度重新开始使用。
 
 
基本医疗保险患者住院须知
 
1、参保患者(城职、城居)住院时必须主动出具医保相关证件(社会保障卡或临时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由接诊医护人员核实身份,并在住院期间随身携带并将复印件交于主班护士放于病历中,以备市医保管理部门抽查。不允许冒名住院,一经查实将由医保部门按规定处罚。
 
2、参保人员应于住院当日持住院通知单及医保相关证件到住院处办理入院并开具医保确认书。未办医保手续的患者,应在住院处《无医保情况说明单》中签字,并于住院3日内到住院处补办医保手续。因家属等个人原因未在3日内办理医保确认书的患者按全额自费结账。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患者到医保办咨询窗口咨询。
 
3、住院患者不可离开本病区,若需到其它科室检查、治疗时,必须提前向本科主班护士请假,否则市医保管理部门检查不在者后果自负。本院同种病再次住院治疗必须间隔七天以上。
 
4、住院中所有检查、治疗、住院时间等情况,由所住病房的医护人员与病人或家属交待并签订《入院医保病人知情同意书》,对使用贵重材料费、自费药品、检查及治疗的患者主诊医生应主动向家属交待并签订《自费协议书》。费用发生情况请查阅住院期间发放的每日清单,若对每日清单收费项目有异议,请于当日或次日及时咨询病房医护人员。
 
5、失业、外地及商业保险参保病人办理住院时,需向住院处及所到达病区负责诊疗的医护人员说明,便于做医保标记并参照天津市医保政策规定范围诊治。患者当地是否能予以按医保支付,请事先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在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时,打印出院汇总清单并加盖医保章。
 
6、区社保开具的住院确认书中住院时间应与实际住院时间一致,凡确认书中住院时间早于实际住院时间3天以上及晚于住院时间时,视为作废,由经治医师按实际住院日期重开住院证重新到住院处办理确认书。
 
7、严格住院指征,不符合住院指征者不可要求医师办理住院及以任何理由延迟出院。住院期间的外购药物及检查均不予记入住院账报销,凡病人自己要求多带、重复开带药者费用自负。出院时将出院通知单当日交住院处,电话通知结账,结账时多退少补住院押金。
 
8、同一恶性肿瘤病种,门特及入院当年内可兼并起步线。门特患者出院3个工作日后方可在门诊进行门特刷卡取药。如当日出院需要去其他医院住院的患者,请患者转天在所住医院办理医保手续(节假日除外)。
 
9、门诊特病的注册在门诊一楼医保宣传栏中有说明,医保报销范围请参考门诊和各楼大厅电子触摸屏。
 
10、严格守信自律,不可冒名住院就医,不可让医师出具与疾病和住院时间不符的医疗文书,一经发现将上报医保管理部门按医保管理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