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新疆人民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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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切实方便广大病人就医,减少就诊等候时间,我院开展预约挂号服务,您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现场、手机APP等预约方式选择您最信赖的医生为您诊治。相关须知如下:
 
一、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请初诊病人正确告知预约挂号工作人员您的个人信息,以方便为您建立就诊卡,复诊病人只需告知本人就诊卡号即可。预约挂号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自述和需求进行分诊及预约挂号,同时告知您所预约的专家姓名、科室、就诊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二、预约挂号的病人或家属请务必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出诊医生因故停、改门诊时能及时通知到您。
 
三、如预约专家因故当日未能出诊,预约挂号工作人员也未能及时通知您,门诊办公室将为您安排其他同等专业及水平的专家就诊,敬请见谅。
 
四、请您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来院就诊,如就诊当日您未能按约定时间到院就诊,为节省宝贵的专家资源,我们将安排后面的病人就诊,您的就诊序号将依据现场挂号顺序延后就诊或取消,敬请理解。
 
五、预约受理后,在就诊当日初诊无就诊卡的病人须先办理就诊卡、充值,再到需要就诊科室的服务台护士处确认后就诊。复诊病人可直接到相应科室的服务台刷卡确认后就诊。
 
六、预约挂号方式:
 
1、电话预约挂号:电话全疆拨打免收长途费,非乌鲁木齐本地请加拨区号
 
2、现场预约挂号: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各楼层服务台。
 
3、网络平台预约。
 
4、门诊医生诊间预约。
 
5、自助机预约。
 
6、出院病人复诊预约。
 
 
探视、陪护制度
 
探视者须遵守医院的探视要求,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探视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 16:00-23:00] [冬季 16:00-22:00]
 
送饭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餐:夏季9:00以前 冬季9:30以前]  [午餐:12:30-14:00]
 
 
就诊卡“一卡通”介绍
 
尊敬的各位患者:
 
为了方便患者就诊,我院采用“门诊磁卡就诊” 系统(一卡通)。为您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1.初诊患者就诊:先办理磁卡。(在挂号室或任何收费窗口)。输入您挂号及部分费用,可直接去您需要就诊的科室刷卡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等)。
 
2.复诊患者就诊,可直接去相关科室,现场挂号就诊。
 
3. 医保患者就诊完毕可持(一卡通及医保卡)去收费处,电脑自动将费用传入医保结算方便快捷。
 
4. 就诊完毕如需要发票,可直接到收费处打印,如需要退卡中的余额,可随时在收费处办理。如您需要了解就诊后的费用,大厅内设有触摸屏,为您提供方便。
 
5. 就诊卡由您个人保管,注意事项,(请见就诊卡)。
 
就诊卡多充钱,少跑趟,快看病,就诊结束,多退少补。
 
 
医保患者门诊就医须知
 
1、凡来我院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需携带本人医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挂号依次就诊。
 
2、医保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用于自己的老人、小孩及家属。
 
3、使用医保卡在门诊可进行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的刷卡消费,不得用于美容、去脂、水疗等基本医疗以外的医疗项目。
 
4、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一次性药费不得超过一周药量,如遇特殊情况可开一个月的药量,需到医保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才可刷卡缴费。
 
5、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需要复查者,医生除开具化验单、检查单外,还需要将检查项目开在“慢性病处方本”上,到衣包办公室签字才可刷卡缴费。
 
区、市级、兵团、铁路、异地医保办理“慢性病”流程
 
一、 区、市级医保
 
1、住院:患者出院结帐后持本人身份证、出院证到病案管理科(行政楼一楼)复印相关病历资料,您只需告知病案室医务工作人员所办理的“慢病”种类,医务人员会选择性的给您复印相关的资料,然后带三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就诊卡到医保办公室鉴定办理。
 
2、门诊:60岁以上患者需到医保办公室或者相关科室开具相关检查,结果全部符合办理“慢病”标准后,带全部检查资料以及三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就诊卡。
 
3、区医保患者要到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领取“慢病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到医保办办理,一个疾病领取一份表格。市级医保患者带齐上述资料直接到医保办公室办理。
 
二、兵团、铁路医保
 
因暂未委托我院全权办理,故具体办理程序请到兵团、铁路医保中心咨询、办理。
 
三、异地医保
 
原则上异地医保患者办理“慢病”要去当地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如本人要求在我院鉴定,需持有当地“慢性病申请表”,按区、市级医保部门办理“慢性病”要求开具相应检查、化验单,报告结果符合要求后予以鉴定、盖章,然后回当地办理“慢性病处方本”。
 
 
住院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
 
当您身患疾病入住我院,这是您对我院最大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佳的医疗服务。为了配合我们的治疗,是您尽快康复,请您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住院期间,请您穿病员服。医院每天上午为查房治疗时间,请在病房等候,并谢绝亲友探视。
 
2、治疗中听从医师、护士的指导,不私自请会诊,不私自用药。
 
3、为了您的安全和治疗,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医院规定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医院和外宿,请您理解并给予支持。
 
4、在您床头配有呼叫系统,如有医疗和护理需要时,请按动开关,医护人员将及时为您提供服务。
 
5、住院病人有特殊事情时,请随时与医师、护士联系。
 
6、为了使您有干净、舒适的住院环境,请您在病区内不要吸烟,将果皮纸屑等废物放入塑料袋或筐内,保持病区整洁卫生。
 
7、病区内不宜大声谈笑、下棋、打扑克牌等,请您保持病区内安静。
 
8、请您不要讲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带入病房,最深携带的钱物要保管好,谨防被盗。各病房设有储物柜,物品请放置在柜内,多余物品请随时带走。
 
9、请您不要私自翻阅病历,需要了解病情时请与医师联系。
 
10、请您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医院公共设施,不攀折花木,损坏或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11、请您与家属遵守医院探视、陪护制度,医院探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夏季:16:00 - 23:00 ,冬季:16:00 - 22: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
 
12、医院护理外勤为您提供24小时服务。假如您在住院期间需要雇请护理员给予生活照顾时,您可与病区护士长联系联系。
 
13、病房24小时供应热水,配有暖水壶,并设有卫生间。
 
14、病区配有电磁炉、可热饭,但不能做饭,请见谅。
 
15、医院配有餐员到床边订餐或拨打订餐电话(清真-8564266、汉餐-8562540),也可以自行去餐厅就餐。餐厅开饭时间:冬季为早餐8:30 - 10:00,午餐12:30 - 14:30,晚餐18:30 - 20:00;夏季为早餐8:00 - 9:30,午餐12:30 - 14:30,晚餐16:30 - 20:30。对特殊病人或有特殊口味要求的,还进行特别加工,如为产妇级手术后病人订做乌鸡汤、羊肉汤等营养食品。
 
16、医院外科大楼设有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自动取款机;一楼设有食品便利店;二楼设有日用百货洗涤用品中心、商务中心及电信话吧,为您提供便民服务。
 
17、住院押金单(红色)请妥善保管,交款时请将现金、票据当面点清;医保病人请持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期间请注意检查费用,接到欠款通知后及时交纳,以免延误治疗。
 
18、医院车队为您提供24小时服务。
 
19、出院须经医师同意。当您需要办理出院手续时,请持住院押金单(红的)及所借物品先到接诊室办理退物手续,方可办理出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