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大坪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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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挂号难”给您带来的烦恼,我们特别为您提供以下几种预约挂号方式提前一周预约挂号:
 
1、网上预约:登录网站点击“网上预约挂号”即可预约(首次预约需注册基本信息,请准确录入您的身份证号码与电话号码)。
 
2、窗口预约:我院门诊大厅客服中心设立“预约挂号”窗口,安排专人为您提供预约服务。
 
3、电话预约 4、院内预约
 
5、 如果您未经预约临时来院就诊,但未挂上期望的专家号或普通号,您可持医保卡或我院“一卡通”在自助机上提前挂取7天内的专家与普通号(产科、中医科、眼科专家除外)。
 
 
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07:00更新
 
温馨提醒: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渠道推行实名挂号,必须本人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进行预约,就诊时记得带上有效证件,请大家知晓,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注:用户在微信预约时退出界面后15分钟内可在个人中心里面找到订单继续进行支付,请知晓。
 
温馨提示:1.特病患者(大坪医院特病证)预约挂号均不能报销(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如需报销请到现场挂号。2.初诊患者如果是要用医保卡里面的余额看病的话,在预约挂号的时候就不要选择需要支付挂号费
 
1、预约周期:1-7天内。
 
2、患者需持诊疗卡至门诊大楼自助机输入取号密码取号,预约上午时段的患者在就诊当日早上7:00-10:00取号,下午时段的患者在15:00前取号,就诊次序按报到取号的先后顺序就诊,过期取号无效。(注意:特病患者需到预约取号窗口取号,眼科患者到眼科分诊处取号)。
 
3、无法前往就诊请至少提前一天16:00前登陆挂号网或致电95169取消。过时不取号者一律视为爽约,爽约2次, 预约资格将被取消3个月。
 
4、该院部分科室预约挂号可选择在线支付,并在无法使用在线支付医生的预约页面只显示到院支付。网上支付了的挂号费,除院方通知临时停诊以外,所预约订单及已支付的挂号费,不做取消及退费。
 
5、暂不提供急诊预约,如有紧急情况,请至现场挂号。
 
 
挂号指南
 
为了解决您挂号难,看病难的问题,我院提供了多种挂号相结合的方式,挂号方式有:
 
1、我院门诊一楼大厅及各楼层均设有挂号、收费窗口和一卡通自助挂号、缴费机,一卡通建卡处设置在门诊一楼大厅正门右侧客服中心处
 
2、初诊患者请先到分诊咨询处进行分诊,复诊患者可直接到各楼层诊区挂号或自助机挂号(眼科患者请到一楼大厅正门左侧眼科分诊处挂号)
 
3、挂号后请根据挂号单上的提示直接到相应诊区候诊,等待电子排队叫号系统呼叫您的姓名。门诊就诊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及节假日 上午08:30—12:30
 
4、周末及节假日我院耳鼻咽喉科、消化内科、脊柱外科、儿科、泌尿外科、皮肤科、妇科、神经内科安排了专家出诊;神经内科、美容科、疼痛科开展了夜间门诊;关节四肢外科开展了周末全天门诊
 
5、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是我院就诊高峰,建议您在病情允许情况下选择下午来我院就诊
 
6、由于专家号源有限,初次来院就诊时可先选择普通门诊就诊,病情需要时再转到专家门诊就诊
 
7、为保证您的医疗信息完整,请妥善保存您的门诊病历,并确保每次就诊时使用同一ID号。
 
 
医事通挂号须知
 
2017年9月最新重庆市医改政策正式实施,根据政策各大医院相关费用做出相应的调整,医事通平台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用户有任何疑问可到院咨询或联系医事通。
 
由于新医改政策影响,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支付方式为到院支付可到院使用医保卡支付,定额报销10元;支付方式为在线支付不支持医保卡报销。
 
1.所有患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身份证、手机号进行挂号。
 
2.预约成功后,请于就诊当日凭短信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医保卡或户口本等身份证号码一对一关联的证件原件,到就诊区分诊处确认后按序号就诊(如人证不符将不能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
 
3.婴儿或小孩的身份证号您可查看其户口本,凭户口本到医院窗口取号,如已付款,则持户口本到科室导医台登记就诊。
 
4.医院工作日取号时间为上午07:00-10:00,下午11:00-15:00,节假日取号时间为上午07:30-10:00,请合理规划时间,按时就诊,过时不取号将自动作废,爽约2次将暂停预约3个月。
 
5.请认真核对预约信息,在线支付预约成功后将不能更换医生、取消预约以及退门诊检查费;到院支付预约成功可提前1天16:00前取消预约。
 
6.特病患者和公务员请在医院挂号窗口挂号就诊。
 
7.医保卡预约、挂号不支持费用报销。如需报销请前往门诊挂号处进行挂号。
 
8.根据医院规定,眼科预约只能到院支付,不支持在线支付。
 
 
我院专家门诊推行实名制挂号告病友书
  
根据国家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要求,为构建医患双方诚信机制,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就诊信息的唯一性及连贯性,建立完善的就医档案,要求大型三甲医院门诊患者实行实名制挂号。为贯彻国家政策要求,我院拟从2017年1月1日起在专家门诊推行门诊实名挂号,具体要求如下。 
 
1.预约挂号:在院所官网、挂号网、微信、支付宝、手机、电话等预约时需录入患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进行预约。已支付挂号费的患者,凭短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诊区分诊处确认后按序号就诊。未支付挂号费的患者,挂号当日凭有效证件到自助机或取号窗口取号后到诊区按序号候诊。 
 
2.窗口挂号:需出示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挂号,挂号后按序号到诊区候诊。 
 
3.自助机挂号:需使用患者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就诊卡、工行卡挂号,挂号后按序号到诊区候诊。 
 
4.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医保卡、户口本等与身份证号码一对一关联的证件,在预约、挂号、取号、就诊等环节需确认身份,如人证不符将不能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 
 
5.实施时间:2017年1月1日起,未持有效证件将不能挂号专家门诊就诊(儿科除外)。 
 
 
就诊须知
 
1、为方便广大患者,一楼大厅及各楼层均设有挂号、收费窗口和“一卡通”自助挂号机。
 
2、为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醒各位患者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建卡、挂号、就诊规定。
 
3、就诊患者请先到分诊咨询处分诊、后到各楼层诊区人工挂号或自助挂号,挂号后请到相应诊区候诊,等待电子排队叫号系统呼叫您的姓名。
 
4、军人及70岁以上老人凭本人有效证件优先挂号、就诊(眼科就诊、心电图检查80岁优先)。
 
5、军队医改病人请到门诊大厅左侧军人诊区内挂号、就诊。
 
6、眼科患者请到一楼眼科分诊处挂号。
 
7、医保病人在挂号及就诊时,请出示本人医保卡;特病病人挂号时、请出示特病证,须审核门诊检查、治疗、处方时,请到大厅客户服务中心医保咨询处办理。
 
8、挂号诊疗费用:专家号20元;正教授号10元;副教授号7元;普通号5元;便民号2元。
 
9、为方便广大患者:双休日、节假日我院实行半天门诊,部分科室有专家出诊。
 
10、挂号单当日有效、请于当日就诊,未就诊患者须当日退号。
 
11、门诊病历本在重庆市各大医院通用,复诊患者请携带病历本或诊疗卡。
 
12、为方便广大患者,我院开展专家及普通门诊预约服务,网上预约,取号时间为上午9::0-10:00,下午14:00-15:00;
 
13、专家出门诊时间基本是固定的,由于专家同时承担着教学、院外会诊、出国等任务需临时停诊。请患者注意我院网上预约挂号的最新通告告示,以免影响您的就诊。
 
 
就诊流程
 
1、在门诊大厅设立分诊咨询处,为不明确就诊科室的病人提供分诊单并引导病人到相应的区域挂号。
 
2、各楼层均设有挂号、收费窗口及一卡通自助挂号缴费机,以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3、每个分诊台均设有电子排队叫号系统,该系统可以直接从挂号系统中提取病人就诊序号,并按就诊序号排队叫号。
 
4、为保护病人隐私,各诊室严格执行一医一患,请您 在前一病友就诊结束后再进入诊室。
 
5、为了节省广大病友就诊时间,在门诊楼设有检验科、B超室、心电图室、胸片、CT、磁共振等各类辅助检查科室。
 
6、门诊药房已启用电子排队叫号系统,病人在缴费根据发票上的提示后到相应的窗口取药即可。
 
 
住院指南
 
入院手续办理:
 
持医生开具的住院申请单,在医院门诊大厅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按住院证上的预交金额交纳住院预交金,最后持入院处盖章的住院证及入院病案首页直接到相应科室住院。注:医保病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提交本人的医保卡。
 
基本情况:
 
1、由接诊护士为您作初步检查(测量体重、体温、血压),让您熟悉病区内的环境。
 
2、若病情需要夜间陪床者,到护士站办理陪床卡,并收取陪床费,每晚21:00领取陪伴床,出院时统一开陪伴费发票。
 
3、每个床头均装有呼唤按扭,病人有事可按此按扭,护士会及时为您服务。
 
4、病房内设有中心供氧、负压吸引和中央空调设备,为了您和大楼的安全,请您勿动这些装置,禁止在室内吸烟,禁用电炉,以防发生意外。
 
时间安排:
 
1、开饭时间:上午7:00 中午:11:30 下午:17:00
 
2、服药时间:上午7:00 中午:11:00 下午:16:00 -------因事错过服药时间,请到值班护士处领取药品。
 
3、开水供应时间:上午6:00 中午:11:00 下午:16:00 --------护士将为您打开水
 
4、诊治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5、休息时间:13:00--14:30 午休,22:00--6:00就寝
 
6、探视时间:14:00--20:00 --------以上时间因季节变化,可能稍作调整。
 
住院费用查询:
 
1、医院住院费用实行公开、透明制度,护士每日将为您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明细表,可供您随时查询住院费用情况。可随时到收费处(内科一楼)查询您的住院费使用情况。如您的住院费超过了预交款时,请您或您的家属到收费处领取催款单,及时补交费用,以免影响您的治疗。
 
2、需要双处方的病人,请向经管医生说明。
 
3、医保及公费医疗病人请在入院时向医生说明。
 
 
重庆主城区参保人员就医程序
 
一、重庆市主城区包括范围
 
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巴南区、高科区、经开区、北部新区
 
二、门诊就医
 
1、门诊病历:使用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例》是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在主城区各定点医疗机构通用。
 
2、挂号:参保人员到挂号室挂号应用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并出示医保证,之后前往指定候诊区依次候诊。
 
3、看病:医生诊断病情后将诊疗过程填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病历),开具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和诊疗单。
 
4、交费:凭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和诊疗单划价交费,现金或刷卡支付(各大银行信用卡),留存发票。
 
5、报销: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当年交足起伏钱后,医保网上结算;普通门诊费属于医保范围内,医保卡内存有费用者,可医保网上结算,其余均为自费。
 
三、住院办理
 
1、住院手续: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医保证、医保卡复印件到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当日未办理者次日应带上住院证、医保证、病历首页到入院处补办登记。
 
2、住院费用:住院期间必须交纳总住院费预付金地50%,医院垫付支50%作为医院医疗费用周转。
 
3、 入院后:
 
(1)应首先告诉主管医生与责任护士费用类别为医保病人,医生在使用超范围检查、治疗、自费药品时,应得到病人的同意签字后再执行。
 
(2)医保病人自费项目一律要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3)住院病人抢救及门诊危重病抢救需要填写《使用目录外抢救药品、血液制品审批表》,三天内补办送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送各区医保中心。
 
4、出院:
 
(1)凭医开具的出院证出院。
 
(2)  费用结算:凭住院预交款收据,到住院收费处结算,实行网上结算,个人担负部分由住院预付金结算,多退少补,统筹部分由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