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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23号 
 
    病员同志,我院实施门诊医疗服务的信息化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门诊医疗服务各环节的信息共享,改进门诊服务流程,优化门诊服务秩序,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率。现将信息化管理环境中哈医大一院门诊就诊流程介绍如下:
 
温馨提示:就诊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医院门诊信息系统运行,所有的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和取药等服务环节都需持就诊卡。就诊卡可长期使用,请保管好就诊卡。现将卡的办理与使用方法介绍给您:
 
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持有效证件(复印件无效)办理注册就诊卡,注册就诊卡是患者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身份识别卡,可帮助您更快捷地获得相关服务,并对您在门诊诊疗过程中的诊疗信息进行有效的归集管理,同时注册医疗卡具备预约挂号功能。
 
请您在挂号、就诊、缴费、检查、取药等相关就诊环节主动刷卡。
 
就诊卡仅限您本人使用,在就诊和检查过程中不能更改卡上姓名,请不要转借他人,因转借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挂 号
   
我院挂号形式有:
 
现场挂号
 
预约挂号: 1.现场预约挂号
 
 2.电话预约挂号
 
为了方便和节约您的时间,请尽量选择预约挂号。
 
就 诊
 
1.挂号后,请您持就诊卡和挂号单到诊区等侯就诊。
 
2.请您注意看显示屏,听呼叫系统叫号后进入诊室就诊。
 
3.就诊顺序以挂号单上的序号为准。
 
4.医生看诊后,为您下医嘱。
 
缴 费  
 
请您凭就诊卡楼层收费窗口刷卡、交费。收费后请保管好收费票据。
 
检查/治疗
 
请您按收费票据的提示,持就诊卡直接到相应的检查治疗科室刷卡登录并接受相关的检查、治疗。
 
取 药
 
请您按照收费票据提示的指定窗口,凭就诊卡、收费票据到一楼药房刷卡、取药。
 
溫馨提示
 
1.如您在看诊前不清楚挂哪一个专科,请到各楼层导诊台咨询。
 
2.如您在就诊过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五楼门诊办公室,电话为:0451-85553347。
 
3.在您预约挂号后,您所预约的医生有可能因故停诊,我们会安排相应医生替诊,如您不接受换号,可选择退号处理。
 
4.如您的卡遗失,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办卡处办理挂失、补卡。
 
5.请您不要用自己的就诊卡去为他人预约,因为在整个就诊过程中不能更改卡上的信息。
 
特别提示:请广大病员同志不要在号贩子手中购买高价号和就诊卡,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门诊楼层分布  
 
地下二层:地下停车场
 
地下一层:X线 CT 磁共振 乳腺钼靶
 
一 层:外科门诊 药局
 
二 层:内科门诊 神经内科门诊 精神心理科门诊
 
三 层:消化内镜 心电 心电综合分析 超声科 肌电 脑电 诱发电位 脑血流室
 
采血室 临检科 化验单发放处 离休干部诊室 疼痛科诊室 康复科诊室
 
四 层:皮肤科 儿科 妇、产科 计划生育科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科 妇产科超声
 
五 层:门诊部办公室 过敏反应科 中医科 针灸科 耳鼻喉科 听力中心 妇科腔镜诊室 预防保健科 乳腺扫描室 直肠测压室 红外热图室 心脏超声室
 
 
医保住院登记
 
    参保患者持医生开据的入院通知单到院医保办审批,通过审批后,持医疗保险证、入院通知单到医保住院登记窗口进行住院登记,登记员检查医疗保险证是否和本人相符,检查入院通知单是否经过审批,然后用医疗保险证在条码扫描仪进行医疗保险号码的读取,并通过医疗保险远程网络在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身份和医疗保险待遇状态进行确认,对己经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患者,将不能按医疗保险规定进行入院登记。
 
    同时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疗保险证在住院登记窗口查寻自己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及其他一些诊疗信息。
 
    住院押金的管理(预交、续交)也可以在此环节窗口办理。
 
  医 生 站  
 
    患者凭医疗保险证到住院科室进行住院诊治,医生检查医疗保险证是否和患者相符,并将其医疗保险证在住院期间暂时保存,安排床位进行医院正常的住院治疗过程。住院期间,医生必须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单。
 
  医 保 办  
 
    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特殊检查、治疗项目或转诊,按医疗保险规定,必须进行审批才能进行医疗保险结算,患者核查,然后对审批表进行审批,并且为该审批表分配一个审批号码。对通过间批的患者,其经过审批的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可以参与医疗保险统筹待遇计算,未通过审批发生的医疗费,将按自费处理。
 
  医保住院转帐/结算室
 
日常转帐: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的财务结算人员,根据经治医生开具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或检查化验单等,及时使用医疗保险住院结算软件录入患者住院期间所花费医疗费用的明细。
 
    平时可以进行在院试结算,让患者及时了解统筹基金、大病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自付、个人自费、个人帐户的使用情况,同时,结算员可以将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的合计与交住院押金进行对比,对押金不足的患者,可以要求其进行住院押金的补交。
 
出院结算:
 
    在患者结束在院期间的医疗诊治后,结算员从微机中调出患者住院所花费用明细,微机根据医疗保险政策自动计算各项费用组成,包括基本医疗统筹金、大病救助金、公务员补助金、个人帐户和个人现金分别支付的金额。结算完后,明细和结算数据全部通过医疗保险远程网络自动上传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医技科室  
 
此环节与医院的正常业务处理过程相同,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住院药房  
 
此环节与医院的正常业务处理过程相同,对住院患者进行药品发放。
 
 
医保流程:
 
一、患者本人持<哈市基本医疗保险卡>、身份证、于门诊三楼医保专门挂号窗口,分科挂号。到专科诊室,由门诊医师首先验卡、验证,并根据病情需要,需入院治疗的开入院通知单。
 
二、患者持入院通知单至门诊三楼医保专门窗口审核登记加盖医保专用章,再到住院部入院办理处办理入院手续。并交纳一定数量住院押金(视疾病不同而定)领取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加盖医保专用章)。
 
三、患者持<哈市基本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及住院病历至就诊科室的病房,由接诊医师、护士再次验卡验证,与患者本人检查是否相符。
 
四、负责医师,对所有处置均需应用<哈市医保住院处方>(包括化验检查,大型设备检查及甲、乙类药品),同时填写化验申请单、辅检申请单。对大型设备检查及乙类药品均需患者签字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栓查单、治疗项目及药品审批表>(一式二份)。
 
五、由科室护士,持<哈市医保住院处方>、辅栓申请单及<审批表>至信院处医保窗口专人划价,审核后加盖医保专用章转交患者,患者持以上单据到辅检科室,做相应检查。
 
六、各种化验检查视病情需要应拆项检查。如:临化全项不能报销,只能就疾病需要分项提出检查申请。
 
七、对甲、乙类以外自费药品及自费检查项目需开自费处方(医院住院病人三联处方),并请患者签字方可投药及检查。
 
注:
 
(1)所有医保患者必须经门诊三楼医保窗口挂号就诊,由门诊医师开入院通知单,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到门诊三楼医保专门窗口审核、登记、加盖医保专用章方可至住院处办理入院通知单到门诊三楼医保专门窗口审核、登记、加盖医保专用章方可至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不经门诊医窗口登记患者,不享受医保政策。
 
(2)肿瘤患者及透析患者,如持有特殊疾病(哈市医保中心核发)治疗卡可于门诊放、化疗及门诊透析。需填写病志(填写病志首页、医嘱单并作病程记录)病志由治疗科室保存。
 
(3)患者本人与<哈市基本医疗保险卡>不符者,科室可拒绝诊治。
 
(4)特需医疗服务全部自费,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如:包病房费、院外会诊费、CT阅片费、加急费等)。
 
(5)医保费用项目表以外的处置及辅助检查全部自费,需用自费处方(院内使用的住院三联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