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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家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文件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来我院就诊患者注意:
 
1请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家属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各诊疗区域,请来院患者及陪同家属主动接受入院体温检测。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1发热(体温≥37.3°C)
 
2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者
 
3为了更好的进行预检分诊,避免交叉感染,我院已调整人员通行路线,请患者及家属自觉配合,按照标识指引及工作人员指导,由指定路线进出门诊。
 
4我院大力推广预约诊疗,请符合就诊要求的患者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请门诊就诊患者,自觉配合执行医院“一人一诊一室”的原则,避免二次聚集。
 
请患者实名就诊,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正确留存联系手机号等信息,并向工作人员如实告知个人感冒、发热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6为降低传染可能性,原则上每位患者最多限1名相对固定的家属陪同。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确需陪护的只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请住院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医院探视和病房管理规定,拒绝不必要的探视。
 
7患者及陪同家属近14天内有湖北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无症状患者如非急症,需自行在家隔离14天无异常后方可就诊。
 
8建议择期手术患者如非急症,尽量提前做好预约。
 
 
就医须知
各位患者,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请您按以下流程就诊。
 
一、 办卡、充值
 
(1) 您持二代身份证可直接到“办卡、充值”窗口办卡、充值,门诊一至七层均能办卡、充值。
 
(2) 没有或忘记携带二代证者可在各楼层签单台处填写《门诊一卡通信息登记表》,再到各楼层“办卡、充值”窗口办卡、充值。
 
(3) 您可根据自己的预测自行确定充值金额,当卡中余额不足时,可到“办卡、充值”窗口充值缴费。医保患者只需充值挂号费即可。
 
二、 就诊
 
(1) 充值后,您可持卡直接到各楼层相应分诊台挂号、分诊(门诊大厅的平面图上可以找到各科室的相应位置)。
 
(2) 凭分诊凭条上的挂号序号,在候诊区等待电子显示屏呼叫就诊。
 
(3) 不设分诊台的科室可持卡直接到医生诊室挂号、就诊。
 
(4) 自费患者,请持卡直接到相关科室扣费做检查、化验;医保患者,请先持卡到门诊一、四、六层“医保”窗口扣费,再到相关科室做检查、化验。
 
(5) 医生开具处方后直接扣费,您依据凭条上提示的药房和取药窗口,直接到窗口取药。
 
(6) 如需发票,请您持卡到门诊一层“打印发票”窗口打印。
 
三、 采血
 
检验科采血处位于门诊四、五层大厅,每天上午7:30开始采血,多数采血检查的项目要求空腹,请患者留意。
 
四、 取检验检查结果
 
门诊一、三、四层均设有检验检查结果打印处,您可持卡直接到打印处打印。另:妇科TCT、HPV检查结果在门诊一层打印。住院病人的检查结果,由医院派专人直接送到病区。
 
五、 应诊时间
 
我院周一至周日门诊全天开诊,开诊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非开诊时间请到急诊就诊。
 
六、 帮助
 
一层大厅设有天使服务台,备有轮椅、纸杯、针线盒等便民用品,您在就诊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可直接与天使服务台联系,她们必将热情为您服务。
 
衷心祝您早日康复!
 
 
温馨提示:
 
1、挂号时间
 
上午:7:30-11:30 下午:2:00-5:30
 
挂号当日有效
 
2、门诊开诊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3、如果您想知道所选专家出诊时间,请见专家门诊一览表,也可向导医人员咨询。咨询台电话(0311-66002300)。
 
4、门诊一楼天使服务台设有便民服务处。您就诊过程中如需要帮助,可向导医人员进行咨询。
 
5、您交费后请认真核对姓名、缴费金额、收据清单,并妥善保管,离柜概不负责。
 
6、您就诊过程中若有问题和意见可向当事科室负责人和门诊办公室反映。
 
7、请您在就医时不要轻信其他人员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医托请及时向保安人员或我院保卫处举报。郑重声明:我院除本部(和平西路215号)及东院区(黄河大道80号)医生未在其他医疗机构坐诊。
 
8、门诊一楼、三楼、四楼设有检查检验结果打印处,请您携带您的检查缴费收据进行打印。另:妇科TCT、HPV检查结果在门诊一楼打印。
 
9、就诊时请您携带您的身份证件,以便需要时使用。
 
10、就诊患者请您空腹,以便为各项检查做准备。(空腹:禁食、水8小时以上)
 
11、省、市医保患者请携带本人的医保证、医保病历本、医保卡就诊。
 
温馨提示:
 
1、凡来我院就诊的患者持门诊病历本实名就诊、病历本和医保卡不能借用或串用,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
 
2、尊敬的患者挂号后请您到相应的科室按序就诊。
 
3、尊敬的患者请您务必妥善保管门(急)诊病历,勿涂改、刮擦、撕页、损毁,门诊病历是您就诊、处理医疗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
 
4、请您按时间顺序粘贴您所接受的各项检查报告单、检验结果、以便妥善保存。切勿涂改,损毁、遗失。
 
5、尊敬的患者在您就诊过程中请妥善保管好您的钱物,防止丢失。
 
6、我院设有河北银行ATM机。
 
7、在我院就诊过程中,您对医师采取的检查、治疗意见如有疑问,请您马上与医师联系。在本院取药后,请您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请及时向药剂师或医师咨询。
 
8、请您尊照医嘱治疗,病情如有变化应及时来我院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