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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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一、预约时间范围:
 
1、可预约未来3日内的医师号源。
 
2、每日6:00开始预约,自助机6:30开始取号。
 
3、春节及国庆节期间不开放预约挂号。
 
二、预约限制:
 
1、同一患者实名(有效证件号)在同一就诊日、同一科室只能预约1次。
 
2、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诊日同一医院最多可预约两个不同科室的号。
 
三、预约取消:
 
预约成功如果取消,请于就诊时间前一天16:00前办理。
 
四、爽约处理:
 
1、如预约成功后患者未能按时就诊且不办理取消预约号视为爽约。
 
2、一个月内无故爽约累计达到3次将进入系统爽约名单,此后半年内将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
五、医生停诊:
 
由于医院的工作性质,出诊医生可能会有紧急性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造成您所预 约的医生停诊,我院会安排相应的医生替诊,并在第一时间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 您也可选择退号或换号。
 
 
门诊挂号须知
 
门诊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30(含节假日)。
 
急诊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开放。
 
1、首次来院者:
 
 ● 所有患儿需先办理“一卡通”(就诊卡),请在门诊大厅一楼填表处(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请直接到结算中心)填写《就诊信息表》,结算中心窗口建卡,持“就诊卡”再挂号,实名建卡就医,请勿重复建卡。
 
 ● 如使用他人一卡通(就诊卡),无法顺畅就诊,需自行承担不良后果。
 
 ● 患儿建卡同时可在结算中心窗口存预交金或建卡后到自助机存预交金,方便您顺畅就诊。
 
 ● 您可在门诊楼一层总服务台问询患儿需就诊的科室(工作时间),以免挂错号。非工作时间请直接到急诊分诊、就诊。
 
2、办理就诊卡:
 
●建卡步骤:准确填写“就诊信息表”后前往窗口建卡。
 
●建卡地点:门诊大厅一层(结算中心1-8号窗口)。
 
3、挂号方式:
 
(1) 非急诊患儿请持就诊卡到门诊楼就诊科室的所在楼层挂号;
 
(2)急诊挂号时间:全天24小时开放。
 
(3)预约挂号:
 
 ◆ 电话预约 (预约3日内号源);
 
◆ 网络预约 (预约3日内号源);
 
◆ 现场预约:预约挂号处 (门诊大厅一层自助机,预约3日内号源)。
 
(4)新生儿挂号: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
 
工作时间:请直接去门诊三楼新生儿科门诊就诊;
 
非工作时间:请前往急诊挂号、就诊。
 
 
病历资料复印邮寄服务流程
 
1.办理住院手续
 
2.在住院病区按要求填写《复印病历资料邮寄同意书》
 
3.住院期间家属携带《复印病历资料同意书》和监护人身份证到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将此同意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回病区,与病历一同存放。
 
4.患者出院后,将主管医师签字的同意书和证件复印件随完善病历送病案室。
 
5.病案室复印后按所留地址邮寄。
 
 
建卡、挂号流程
 
1、所有患儿需先办理一卡通(就诊卡),持就诊卡挂号、就诊。
 
2、建卡方式:结算中心1-8号窗口人工建卡(就诊卡)。
 
3、建卡后请及时在存预交金,以方便您完成挂号及诊间支付。
 
4、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请持就诊卡直接去门诊三楼新生儿科门诊挂号、就诊(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请前往急诊分诊、就诊。
 
5、挂号方式及取号地点:
 
当日号:请到门诊楼各楼层挂号;
 
预约号:请到门诊大厅一层北侧取号。
 
6、实名建卡后,就诊卡信息不可变更。
 
7、发热患儿请到门诊一楼北侧体温测量处(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请前往急诊试表、退热处理后再去候诊/就诊。
 
8、请务必准确填写各项信息,以便医院及时通知您各类预约的调整及您退预存金时核对身份。
 
 
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参保患者在医院就医,必须主动出示医疗保险证、卡、医疗保险病历本。医师根据病情,按照医疗规范,符合入院指征的,开具《医保入院通知书》收住院。患者到指定的医保收费窗口办理入院手续,休息时间到住院处窗口办理医保住院。
 
   参保人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师开具出院通知单,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到医保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
 
住院治疗注意事项
 
    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额度。不同医院等级、不同人员类别,起付标准也不同,主管医师严格执行按照《医保药品目 录》、《医保诊疗项目》执行,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时医师必须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我院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起付段以上费用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和不同的参保人员类别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
 
    参保人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慢性病不超过15日药量,不允许带针剂及输液药品。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医疗保险费用明细单上签字确认。
 
住院陪护制度
 
  1.新入院病人可由2名家属陪同进入病房,请家属办理好住院手续后于1小时内及时离开病房。
 
  2.7岁以下小儿可留陪属一人,新生儿病区及7岁以上学龄儿童除特殊情况科主任、护士长批准领取陪护证后暂留2人,病情平稳即减为1人。
 
  3.陪护家属请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爱护公物,注意保持病房卫生。
 
  4.医院设有家属招待处,无陪护患儿家属须留一人,以及其他需要住宿的亲属可在招待处办理住宿,以便患儿病情变化或有特殊需要时及时与家属取得联系。
 
住院探视制度
 
  1.我院探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六、日下午2:30-6:00.探视人员请自觉遵守探视制度和服从探视处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和离开病房。
 
  2.为了病儿尽快康复,每位病儿每次探视请不要超过2人,有传染病或感冒者请勿入内。为防止交叉感染,请勿将健康儿童带入病房。
 
  3.探视时医护人员向家属,特别是无陪护患儿家属介绍患儿病情,并进行卫生保健和家庭护理知识宣教。
 
  4.为保证医疗秩序和病人休息,上午查房和治疗时间谢绝探视人员进入病区。特殊情况由探视管理人员发给探视证,允许一人进入 病区,处理完特殊事宜于一小时内离开,领取探视证时请您交纳押金20元及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一份,返回后交探视证时如数退回。凡超过1小时未退证者 每超过5分钟扣罚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