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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约流程介绍:
 
医院开通了多种渠道预约挂号,官网预约、电话预约、微信预约、APP预约、支付宝预约
 
多渠道预约,使就医更加方便;
 
1、 官网预约:家中登录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官网预约14日内号源。
 
2、 电话预约:拨打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预约挂号咨询电话预约14日内号源;
 
3、 微信预约: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预约14日内的号源。
 
4、 APP预约:手机下载“健康河北”APP客户端预约14日内号源。
 
5、 支付宝预约:进入支付宝,在服务窗中搜索并关注“健康河北”可预约14日内号源,可使用支付宝直接充值缴费。
 
门诊预约就诊:
 
根据预约挂号时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就诊当天提前15分钟,携带就诊卡直接到相应楼层科室分诊台取号候诊。
 
特别提示:无本院就诊卡已完成预约的患者,就诊当天需到一楼自助机通过“预约发卡”功能取卡。
 
特别特别提示:就诊卡不是直接使用身份证办理的患者就诊当天同样需要通过“预约发卡”取卡。
 
门诊当天挂号就诊:
 
当天到医院就诊患者直接携带就诊卡到科室所在楼层分诊台挂号即可;
 
就诊卡办理地点:门诊楼一楼至七楼办卡窗口或者一楼自助机办卡。
 
医院就诊卡充值:
 
到科室就诊前提前做好就诊卡充值工作,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都将通过就诊卡来缴费,就诊卡开通多渠道充值;
 
1、 医院缴费窗口:缴费窗口支持现金、银行卡直接充值,但容易排长队;
 
2、 自助机充值:仅支持100面值的现金充值,充值便捷;
 
3、 我院微信服务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支持就诊卡在线充值以及住院患者住院费缴纳。
 
4、 APP充值:手机下载“健康河北”APP客户端实现门诊、住院轻松充值,支持单笔3000以内任意金额随时充值。
 
5、 支付宝服务窗充值:支付宝服务窗关注“健康河北”也可实现充值,无需下载客户端,同样支持单笔3000以内任意金额随时充。
 
检验结果查询:
 
检验结果查询支持线上线下查询;
 
线下查询:持就诊卡到自助打印报告单机上自助打印化验单。
 
线上查询:通过手机关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健康河北”APP客户端可随时随地查询检验检查结果。
 
关于我院规范使用就诊卡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推动实名制就诊工作,为了提高我院网络预约的时效性,我院将对目前门诊收费系统中的一人多卡的情况进行清理。方法如下:
 
1、一位患者只能拥有一种身份的一张卡,如自费身份一张,医保身份一张。我院系统默认您***后办的就诊卡为有效卡,其余的余额为零的就诊卡,我院系统将自动停用。
 
2、医保身份的就诊卡必须绑定身份证号码且***。
 
3、以身份证号码为检索依据来办理销卡。
 
4、患者拥有的余额非零的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就诊卡,在我院就诊期间,我院收费处和信息中心将逐步强制清零(将余额转入您所使用的卡片)并停用。
 
5、如果患者想启用以前办理的就诊卡,请到收费处办理,我们将满足您的需要,但是一位患者只能拥有一种身份的一张卡。
 
6、我院将推行自助机办卡系统自动检索身份证号码,已经办过的,一律为补办。
 
 
就医须知
 
各位患者,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请您按以下流程就诊。
 
一、 办卡、充值
 
(1) 您持二代身份证可直接到“办卡、充值”窗口办卡、充值,门诊一至七层均能办卡、充值。
 
(2) 没有或忘记携带二代证者可在各楼层签单台处填写《门诊一卡通信息登记表》,再到各楼层“办卡、充值”窗口办卡、充值。
 
(3) 您可根据自己的预测自行确定充值金额,当卡中余额不足时,可到“办卡、充值”窗口充值缴费。医保患者只需充值挂号费即可。
 
二、 就诊
 
(1) 充值后,您可持卡直接到各楼层相应分诊台挂号、分诊(门诊大厅的平面图上可以找到各科室的相应位置)。
 
(2) 凭分诊凭条上的挂号序号,在候诊区等待电子显示屏呼叫就诊。
 
(3) 不设分诊台的科室可持卡直接到医生诊室挂号、就诊。
 
(4) 自费患者,请持卡直接到相关科室扣费做检查、化验;医保患者,请先持卡到门诊一、四、六层“医保”窗口扣费,再到相关科室做检查、化验。
 
(5) 医生开具处方后直接扣费,您依据凭条上提示的药房和取药窗口,直接到窗口取药。
 
(6) 如需发票,请您持卡到门诊一层“打印发票”窗口打印。
 
三、 采血
 
检验科采血处位于门诊四、五层大厅,每天上午7:30开始采血,多数采血检查的项目要求空腹,请患者留意。
 
四、 取检验检查结果
 
门诊一、三、四层均设有检验检查结果打印处,您可持卡直接到打印处打印。另:妇科TCT、HPV检查结果在门诊一层打印。住院病人的检查结果,由医院派专人直接送到病区。
 
五、 应诊时间
 
我院周一至周日门诊全天开诊,开诊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非开诊时间请到急诊就诊。
 
六、 帮助
 
一层大厅设有天使服务台,备有轮椅、纸杯、针线盒等便民用品,您在就诊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可直接与天使服务台联系,她们必将热情为您服务。
 
 
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1、 医保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前,先由***诊大夫进行人、证、本核对,并在住院证的左上角写明付款方式(省医保、市医保、公费医疗、合作医疗、自费医疗或其它),签字盖手章后再去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防止冒名顶替; 省市医保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出示住院证、医保证(带有个人照片的医疗保险病历本) 并交纳部分住院押金(2000—5000元)。住院病区主管护士在测量患者身高体重时再次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防止骗保行为。医保证或带本人照片的医疗保险病历本由病区主管护士统一收管。
 
2、 住院期间,严格遵守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保证基本医疗、降低费用、减少浪费”的原则,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禁串换药品和串换医疗项目。
 
3、 需要用大型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贵重一次性卫生材料(1000元以上)和体内置入材料、转诊转院和外检外治者,必须先审批后使用,否则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常用体内置入材料包括:心脏起搏器、人工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各种支架、各种吻合器、各种导管、填埋式给药装置等。
 
4、 床位费:医保中心制定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2人间45元,3人间32元,4人间24元。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5、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和医保中心(统筹基金部分)双方共同按比例负担。
 
①省医保患者个人负担比例(我院按三级医院计算)
 
5000元以内 22%(退休19%)
 
5000—10000元 17%(退休14%)
 
10000元以上 12%(退休9%)
 
年度内每次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皆有一定的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标准):
 
***次住院:非公务员待遇的800元 (退休700元)
 
享受公务员待遇的500元 (退休400元)
 
七方面人的100元
 
在此住院:逐次递减30% ***低不少于200元
 
②市医保患者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标准):
 
***次住院:1000元(退休900元)
 
再次住院:逐次递减30% ***低不少于200元
 
市医保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度(统筹基金***高)支付额为65000元,65000元至20万元(享受公务员待遇21万元)以下部分,先由参保患者全额垫付,诊治终结后由所在单位凭病历资料、IC卡、医疗费用收据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居民医保患者起付标准:900元
 
市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度(统筹基金***高)支付额为25000元,25000至75000元,以下部分,先由参保患者全额垫付,诊治终结后由所在单位凭病历资料、IC卡、医疗费用收据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6、 住院期间若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或政策有疑问,请及时向医保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