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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为什么叫山大医院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坐落在青岛市最繁华的地带,北依风光秀丽的观象,南临景色旖旎的前海湾,环境优美,交通方便,1993年被山东省卫生厅授予青岛市首家“三级甲等医院”。
青医附院始建于1898年,是青岛市建立最早的一所医院,最初为德国所建,后为山东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俗称“山大医院”.1956年青岛医学院独立建院后更名为青岛医学院附医院,1993年青医并入青岛大学后,医院再次更名为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历经100年风雨沧桑,医院旧貌换新颜,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占地6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拥有1500名职工,床位1000张的科室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青岛市唯一的一所省级综合性医院,也是山东省东部地区最大的医院。 
因为70年代以前,是山东大学附属医院,所以就叫山大医院 
 
山东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俗称“山大医院”. 
 
原来叫山东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也就是山大医院,现在更名了叫青医附院。 
 
山东大学附属医院 
 
以前叫山东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也就是“山大医院”,现在是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简称“青医附院”。 
 
面对疫情,青大附院急患者所急,积极主动与政府部门协调联动,将急需药物送到风控管控区域大病患者身边。
 
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的就医需求,青大附院深入推进“无障碍就医”工程,针对封控和管控区域的门诊慢特病定点在青大附院的患者需求,3月22日青大附院组织开通风控管控区域患者就诊互联网便民门诊协调会,在医院互联网医院原有“互联网+医疗服务”基础上更新升级,3月23日起,青大附院互联网医院改进互联网便民门诊和线上药品配送功能,推行零元挂号,免费为患者网上开药并通过医院药房配送到家,患者可以体验“足不出户、药品到家”的贴心服务。
 
互联网便民门诊购药缴费
 
购药须知
 
1、本次开通互联网便民门诊对封控和管控区域门诊慢特病定点在青大附院的患者开放。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开放,上午7:30-12:00,下午13:30-17:00。
 
2、部分专业性强,需要在临床医生的诊断指导下使用的药物,如:抗肿瘤用药、免疫制剂、毒精麻药品等不能在便民门诊开具,卫生材料类、检查检验项目也不能开具。
 
3、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药品调剂科安排专人对互联网药房开具的处方进行统一发药,并联系快递公司进行配送。门诊药房联系电话:82911563。药品快递费用根据快递公司收费标准由患者到付,患者可关注顺丰公众号查询药品的运输情况。
 
4、门诊慢特病患者通过互联网便民门诊购药,需先行网上自付缴费。在患者满足出行条件后,持医保卡到青大附院医保窗口现场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住院期间患者陪护须知
 
    尊敬的患者(家属),您好:感谢您选择来我院就医,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为了保障您在住院期间的安全,使您的治疗能够顺利进行,请您理解并自觉遵守、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 患者(家属)须如实告知患者的既往病史,尤其是精神疾病史、传染病史、老年痴呆病史、糖尿病史、自杀史、跌倒史、药物过敏史和目前正在使用的药物等,以便您的疾病得到及时正确治疗。
    2.住院期间,请勿私自外出。如确需外出,须向主管医生请假,经医生书面同意后方可外出并按时回医院,回院后应及时与医护人员联系。
    3. 患者住院期间的外出检查,皆有工勤人员陪同接送,敬请耐心等待,切勿擅自行动。
    4. 静脉输液期间,护理人员会按病情需要或医嘱调节滴速,切勿随意调节,如滴速出现异常请及时联系护士。
    5. 各类仪器、设备的使用有助于患者的病情观察和各项治疗的顺利进行,切勿擅自调节仪器、设备。
    6. 护理人员将根据病情和治疗要求给患者佩带识别身份的手腕带,切勿擅自摘除。
    7. 由于药物的刺激(如化疗药物、氯化钾、红霉素、升压药等)、个体的差异、疾病等因素,静脉输液患者可能会出现静脉炎性反应、局部溃烂坏死等不良反应。
    8. 高龄、重症、全身营养不良、长期卧床的患者,在已采取压疮预防措施的情况下,压疮仍可能发生。
    9. 为防止患者烫伤,热水袋请在护士指导下使用;热水炉开启时请勿贴近;辨清冷热水开关;带隔热手套拿取微波炉中已加热的食物
    10.为避免火灾隐患,勿使用私人电器
    11. 为防止躁动坠床,医护人员会使用床护栏、约束带等安全保护措施,请予配合,切勿自行解除约束措施。
    12. 为防止患者滑跌,(1)勿穿拖鞋行走;(2)地面潮湿或有水迹时勿行走并及时通知护士;(3)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头晕、服用特殊药物后(安眠药、降糖药、降压药等)的患者,请勿独自行走;洗澡时须有家属专人陪同;(4)椅子、餐桌等物品使用后请按固定位置放置,保持通道通畅。
    13. 对于年幼、高龄、行动不便、意识不清、躁动办、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和患有老年痴呆、精神病史、跌倒史及特殊疾病的患者(监护室患者除外),护士长遵医嘱开具陪床证,允许1名家属陪护。陪护着应给予患者日常生活照顾,负责患者日常生活安全。陪护者不得擅自离开。
    14. 为使患者和医护人员免受烟草危害及预防火灾隐患,禁止在医院内吸烟。   
    15.为预防患者发生感染请保持病室的环境清洁安静,患者及陪护人员应经常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