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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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的防控工作,以下内容请您周知并积极配合。
 
1、所有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均需凭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和身份证,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院区,请您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2、凡有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7.3℃)或者虽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的患者、有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出入境流行病学史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3、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请通过各预约途径提前预约挂号,部分科室已上线就诊签到功能,请按预约时间提前半小时自助机签到,切勿迟到影响就诊。
 
4、来院时请务必规范佩戴口罩,尽量减少陪诊人员;窗口排队、就诊区域候诊,请保持1米距离。
 
 
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20:00更新
 
预约规则:
 
1、请携带身份证办理诊疗卡!请使用‘诊疗卡’进行预约,同时也支持无卡者使用该平台预约;预约挂号的信息必须使用就诊患者的信息。
 
2、预约范围
 
自2020年6月30日晚20:00起,预约挂号时限由目前开放两周的号源改为开放一周的号源。请您根据就诊需求预约挂号,不要随意取消预约。
 
3、取号时间及凭证:请保留系统平台为您发送的所有信息。
 
有【诊疗卡】者:预约前必须绑定就诊卡,预约后在就诊日零时前,可在该平台上在线完成挂号费的支付,就诊日请携带预约时的就诊卡,直接去科室候诊区候诊即可。未付费者,请在就诊日规定时间内到医院自助机上完成扣费取号。
 
无【诊疗卡】者:支持无卡预约,预约后请根据手机短信提醒,在就诊日规定的时间内,持患者身份证到医院自助机办理就诊卡后,再进行付费取号。无身份证的儿童,请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和儿童户口本到窗口办理诊疗卡。
 
4、取消预约:若不能按时就诊,请务必在就诊日零时前取消预约,费用将自动返回到诊疗卡,逾期未取消,支付的费用无法返回账户。
 
5、停诊说明:本平台将会以手机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预约患者,系统将自动为您取消本次预约。
 
6、预约限制及爽约、黑名单管理
 
用户一天内在同一个科室只限约1次,每次限约1个号,每天预约不超过3个科室。预约已支付、未就诊且未及时取消者视为爽约;预约不支付且不取号者,也按爽约处理。
 
预约者一天内操作“预约取消”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连续两天操作预约取消次数超过规定者或一月内爽约超过两次者,即限制该预约者在本平台的预约挂号权利,并加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允许再通过本平台进行预约挂号。
 
 
门诊就医指南
  一、烟台毓璜顶医院为无假日医院,周末及节假日正常开诊。
  挂号时间:
  自助机当日挂号时间:上午号06:30—11:15 下午号06:30—16:45(夏季至17:15)
  掌上医院手机APP当日挂号时间:00:00-11:00(上午) 00:00-16:30(下午)
  挂号当日有效, 概不退号。
  二、开诊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 13:30—17:00(11月—4月),14:00—17:30(5月—10月)。急诊科(急诊内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产科、儿内科)24小时开诊。
  三、预检分诊:当您初次就诊或无法确定就诊科室时,请到预检分诊台咨询,由分诊护士指导就诊。
  四、就医流程
  1、预约挂号:
  就诊时请务必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居民健康卡或使用社保卡建档后办理相关业务。
  医院提供自助机预约、掌上医院手机APP预约、微信号预约、支付宝生活号预约、全国挂号网预约 .guahao. 、微医直通车预约、电话预约:全国统一电话95169(24小时热线);医院预约专线0535-6020336(工作时间)、现场窗口预约挂号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 。可预约两周号源。
  2、就诊:
  请携带居民健康卡、社保卡、门诊病历本和既往诊查资料根据号序以及提示的候诊时间点,统筹安排好您的来院时间,到相应科室候诊,等待呼叫就诊。
  3、缴费:
  经医生诊查后,持居民健康卡/社保卡在自助机缴费,或通过掌上医院使用手机在线支付。所有项目缴费后请在一个月内使用,过期作废。
  4、取报告:
  门诊相应区域内配有自助报告打印机,可按规定时间到自助打印机打印报告单,也可通过掌上医院使用手机查询相关检验、检查报告或通过“HY数字智能胶片”微信公众号获取数字智能胶片。
  5、回诊:
  取报告后回候诊区,由分诊护士安排回诊。
  6、取药:
  持居民健康卡/社保卡、就诊导引单到药房,按照导引单或手机短信提示的窗口号,到指定窗口取药。
  7、门诊患者辅助检查预约:
  行超声、磁共振、CT检查的门诊患者,请缴费后持居民健康卡、就诊导引单到检查预约中心窗口预约。(急诊、妇产科超声、其它特殊检查请到相应检查科室预约检查)。
  8、住院:
  需住院治疗的患者,由医生开具住院申请。住院申请开出后,请持患者居民健康卡、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住院处(部分科室需到入院准备中心)办理入院手续。
  五、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六、办理诊断证明、病假证明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请携带相关资料到门诊服务中心办理。
  七、需报销门诊费用者,请在门诊工作时间到人工窗口办理发票业务。
  特别提示:①我院为无烟医院,院内禁止吸烟。②请妥善保管居民健康卡、门诊病历及缴费发票,门诊病历及缴费发票遗失不补,因挖补、涂改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③ X线、CT、核医学检查等对人体有一定的辐射危害,检查时无关人员请勿入内。
  医院医疗服务24小时投诉电话:6256190
  地点: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工作时间) 医院总值班室(非工作时间)
  门诊医疗服务投诉电话:6659856
  地点:门诊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预约挂号就诊指南
  请您就诊时务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实名制挂号就诊。
  一、办卡方式
  自助办卡:首次就诊时持患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自助机办理居民健康卡;或使用患者本人社保卡在自助机上建档,社保卡建档后可做为居民健康卡使用。
  人工窗口办卡:携带外籍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的患者,请到人工窗口办理居民健康卡;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医保卡、外籍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的患者,请到人工窗口办理临时卡,临时卡有效期7天,且不具备预约功能。
  儿童办卡:请持监护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儿童户口本至人工窗口办理。
  二、预约挂号方式
  我院提供8种预约挂号方式供您选择:
  1、自助机预约挂号
  2、掌上医院手机APP预约挂号
  3、微信服务号预约挂号
  4、支付宝生活号预约挂号
  5、全国挂号网预约挂号.guahao.
  6、微医直通车预约挂号
  7、电话预约挂号:全国统一电话95169(全国拨打仅收市话费),院内电话预约专线:0535-6020336(工作时间拨打)
  8、现场窗口预约挂号
 
  门诊患者医技检查流程
  1、医生开出电子检查申请:包括检验、超声、CT、磁共振、摄片、胃肠镜、核医学等。
  2、缴费:
  (1)持居民健康卡或使用已在我院建档社保卡的患者,请使用门诊自助机自助缴费;
  (2)使用掌医的患者,可使用手机APP自助缴费;
  3、行CT、磁共振、超声(急诊、妇产科超声除外)检查的患者,请缴费后持居民健康卡/社保卡、就诊导引单到检查预约中心进行预约, 按预约的待检时间到相应科室报到、等待检查。其他检查请直接到相应检查科室预约检查。
  4、检查后根据相应报告出具时限,到自助报告打印机打印报告单,也可通过掌上医院使用手机查询相关检验、检查报告或通过“HY数字智能胶片”微信公众号获取数字智能胶片。 
 
  门诊取药流程
  1、医生开出电子处方
  2、缴费:
  (1)持居民健康卡或使用已在我院建档社保卡的患者,请使用门诊自助机自助缴费;
  (2)使用掌医的患者,可使用手机APP自助缴费。
  3、药房取药:持居民健康卡、社保卡、就诊导引单及门诊病历到药房,按照导引单或手机短信提示的窗口号,到指定窗口取药。
  友情提示 :国家卫健委规定:【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予退换】
  ① 缴费后请仔细查看就诊导引单上的药品名称,确定是否取药,若有疑问,请勿取药,与就诊医生联系修改处方。
  ②自助发药机将根据您缴费的先后次序自助配药,配药完成后,显示屏上将显示您的姓名,请到相应窗口排队取药。
  ③药师会告知您药品的使用方法、保存条件等注意事项。
  ④请对照药师给您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仔细核对药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如有疑问,及时和医生、药师联系。
  ⑤处方当日有效,请您缴费后尽快到药房取药。
 
  门诊退费、退药流程
  非药品类费用(包括检查、检验、病理、手术、输液、治疗等)
  1、持居民健康卡/社保卡到人工窗口打印发票;
  2、持发票和导引单到相应检查、检验科室的预约登记处取消预约或取消确认并签字;
  3、持发票、就诊导引单至门诊服务中心审核、签字盖章;
  4、到退费窗口退费。
  针剂药品类费用(口服、冷链保存、外用类药品不退换)
  1、持居民健康卡/社保卡到人工窗口打印发票;
  2、医生开具【双联退药处方】;
  3、持居民健康卡/社保卡、退药处方、发票、药品至药房,由药房核查、签收药品并做确认退药处理;
  4、到退费窗口退费。
 
办理入(出)院须知
入院流程
  1、需要住院诊疗时,医生会开出电子住院申请,住院当日请携带患者居民健康卡、身份证或医保卡到住院处(部分科室需到入院准备中心)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异地就医的医保患者必须先在参保地备案后才可登记医保。
  如当时未带患者身份证或医保卡,请于住院48小时内携带证件到入院登记窗口办理医保补登手续。
  2、入院时需缴纳住院预交金,支持现金、银行卡、社保卡或扫码付等支付方式。住院期间需再次续缴预交金的,可在住院处窗口或病房自助机上续缴。 
 
出院、结算流程
  1、出院时,请您携带住院患者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非本人办理的还需代办人有效证件,以及住院预交金收据办理出院结算。
  2、有门诊急诊抢救费用的患者,请先持门诊收费票据到医保办审核后再进行结算。
  3、“山东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收据联盖章后交给患者,请妥善保管,一旦遗失,无法补打。
  4、属生育、儿童三类疾病的患者,出院时需携带有关资料到医保办审核后再到住院处报销。
  5、未进行医保登记的出院医保病人按以下流程办理医保报销
  到医保办领取住院补登证明→科室填写相关项目→医保审核盖章→医保报销(需携带病人身份证或医保卡、代办人身份证及结算发票到医保报销窗口结算)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住院产妇分娩后请及时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到东区一楼“妇幼信息采集室”登记核对分娩信息,以备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使用。
  2、产妇分娩后1个月内请到东区一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室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携带材料:(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身份证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3)确定好新生儿姓名。
  3、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取人需提供(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同2所要求材料);(2)信息填写完整、新生儿母亲签字按手印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委托授权书”(产科病房发放)(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包括:(1)大陆境内的中国居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填写公民身份证号码);(2)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填写通行证号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通行证号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填写通行证号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填写通行证号码)(3)外籍公民,为护照(填写护照号码)。
  5、《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不能更改,请妥善保管好《出生医学证明》,不能随意涂改,不能私自拆切副页。
  6、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一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7、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室咨询电话6691999-83136
产前检查部分费用减免项目
 
产 前 筛 查 项 目
 
一、我院减免服务对象
 
夫妇双方至少一方具有芝罘区户籍、且在我院进行产前筛查的孕妇,按规定给予孕妇减免费用200元。
 
二、减免费用办理需携带以下材料
 
1、产前筛查的交费发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芝罘区户口的一方)
 
3、孕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孕妇保健手册
 
5、孕妇为烟台市以外户籍、丈夫为芝罘区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丈夫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代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备注:
 
◆身份证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需将常驻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常住人口登记卡(个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如为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2份。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抗体筛查项目
 
一、我院减免服务对象
 
户籍不限,凡在我院住院分娩的产妇纳入补助人群,按规定减免一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的费用45元。
 
二、 减免费用办理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出院结算发票     原件及复印件
 
2、出院结算明细     原件及复印件
 
3、产妇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4、代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项目减免费用办理流程
 
孕妇及家属按要求提前准备好材料,先到中区二楼门诊服务中心47-48号窗口(6691999-81101)审核,然后持材料到一楼收费处25号窗口办理减免手续(每月最后一天、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