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微信app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代挂号微信关注公众号扫码↓或微信搜索“华民办事服务”
门诊指南
 
尊敬的病员们:
 
热诚欢迎您来到我院就诊,为了您安全地就诊,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凡来我院就诊的病人可按以下就诊流程进行:分诊→挂号→候诊→就诊→缴费→处置(注射、小手术、换药、穿刺、灌肠等)或住院。
 
 二、挂号:进入门诊大厅初诊者先分诊再挂号,复诊者直接到挂号室挂号,凭身份证采取实名制挂号。初诊者除需缴挂号费外还须购买门诊病历和就诊卡,然后到相应科室就诊。每次复诊时均要带门诊病历和就诊卡,请勿遗失。
 
 三、门诊大厅设有导诊台,若有不明事项,可随时咨询。
 
 四、挂号费:
 
 专家门诊:副主任医师7元/号(含1元挂号费、6元诊疗费)
 
 主任医师9元/号(含1元挂号费、8元诊疗费)
 
 普通门诊:4元/号(含1元挂号费、3元诊疗费)
 
 急诊门诊:5元/号(含1元挂号费、4元诊疗费)
 
 五、开诊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2:00-5:00下午(夏季):2:30-5: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普通门诊。
 
 六、 挂号后未就诊者有效期为3日,逾期无效。
 
 七、 门诊病历是重要的医学资料,由病人保管,请妥善保存好您宝贵的门诊医学资料。
 
 八、 如有过敏药物务必在诊治前告知医生。
 
 九、 为了保持良好的就诊环境和医疗秩序,请自觉遵守医院有关规定,文明就诊。
 
十、 我院已建立完善的监督机构,欢迎您对我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进行监督。您可通过电话或投诉信箱向我们投诉,您的投诉和举报,我们一定认真对待,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规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门诊一站式服务指南
 
 1、门诊病人就医应先分诊,挂号,领取病历和就诊卡(初诊病人)。发热病人先到预检分诊台测试体温,由分诊护士安排就诊,再根据预检医生指引挂号就医。
 
 2、就诊时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疫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
 
 3、就诊时应当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4、在候诊过程中,您的病情如有变化或任何不适,请立即与护士或医师联系,以免耽误您的治疗。
 
 5、如果您在候诊时,遇有病危及危急病人需延长您的候诊时间,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6、门诊病人的就医治疗费用结算,应凭就诊卡到门诊收费窗口结算。
 
 7、需住院治疗的病人,经门诊医生检查后,开具入院证,并持就诊卡到入院处缴纳预交金,办理入院手续。
 
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投诉中心或医院纪检部门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 
 
 
急诊指南
 
1、急诊病人就诊先到“分诊台”,由分诊护士评估病情后,到挂号处挂号,领取病历和就诊卡(白天在门诊一楼,夜间在急诊科一楼)。
 
2、病人一旦判定为“危急、重症患者”立即进入抢救室救治;判定为“亚急患者”按先后顺序就诊;判定为“普通患者”安排至门诊相应科室就诊。
 
3、急诊诊治范围包括:内科、外科。
 
注:(儿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诊治在各相关科室。
 
4、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向医务人员详尽、如实提供您的病情、既往病史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如不真实,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5、公费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患者就诊时请主动出示相关证件。
 
6、 经急诊治疗离开急诊科后,需要继续输液治疗的患者,请到急诊四楼门诊输液室输液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由急诊科医护人员视病情安排转送。
 
7、急诊病人的就医治疗费用结算,应凭就诊卡到门诊收费窗口结算。(夜间在急诊科一楼挂号窗口结算。)
 
8、急诊科遵循急诊诊治,门诊复查的原则,凡是经急诊科诊治的门诊患者,平稳期需到门诊复查,(除有新的病情变化或有急症问题出现),外伤患者经急诊处理后,需留院观察的患者,急诊科安排留观病床,病情稳定后门诊复查。
 
9、急诊就诊的病历及相关资料请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在急诊就诊和治疗期间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被盗造成经济损失。
 
10、为了保持您和他人的良好就医环境,严禁吸烟和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管理等方面有意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向医院纪检部门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 
 
 
住院指南
 
 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身处良好的治疗修养环境,接受更加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希您须知以下事项,并希望您的合作与支持。
 
 1. 请提供您真实.全面.详细的疾病信息和相关信息,医院保护您的隐私。
 
 2. 医院系公共场所,来往人员较多,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手机、有价证件等物品,多余的现金请交至出入院处或存入银行。
 
 3. 住院期间不要随意听别人唆使或擅自到院外求医检查购药,谨防上当受骗。以免影响疾病诊断与治疗。
 
 4. 请严格按医生或护士指导按时按量服药;输液时请勿自行调节滴数,以免发生意外。
 
 5. 患儿家属应注意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攀爬窗台或走丢,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6. 严禁在病区内使用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烧煮食物。本院临床服务中心的食品加工房,将免费提供加热饭菜服务,食品加工仅收成本费。
 
 7. 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宿,擅自外出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如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科室同意。
 
 8. 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如有需要您可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值班人员也会不定时巡视病人。
 
 9. 请爱护公共卫生,请勿随地吐痰和大、小便,更不许从窗外、阳台向下倒水.抛果皮。生活垃圾请倒入垃圾桶内,不要倒入洗漱盆及卫生间下水管道,防止堵塞。
 
 10. 请不要在病房内吸烟。
 
 11. 请病员及陪属注意爱护病房内的设施及医疗用品,正确使用呼叫器和水电开关,不随意拽拔输液架、氧气和负压吸引开关。不要在输液吊架及氧气阀帽上挂晾衣服,以免损坏和影响其使用。
 
 12. 需委托或知情同意及医患沟通时,请认真履行。
 
 13. 请了解您的各项医疗费用或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请及时支付住院费,以免影响治疗。
 
 14. 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有个良好的治疗、修养环境,一般不留陪客,如病情需要必须经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准许。每天上午十时三十分以前是查房时间,晚上九时以后是休息时间,谢绝探视。
 
 15. 作息时间
 
 (1) 供应开水时间:上午7:40-9:30
 
下午2:30-4:30
 
 (2)供应热水时间:上午7:40-9:00
 
下午4:30-6:30
 
 (3) 本院膳食时间:早餐:早上7:00
 
午餐:中午11:30(夏)11:00(冬)
 
晚餐:下午5:00(夏)4:30(冬)
 
 (4)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是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擅自离开病房,以免延误治疗。
 
最后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