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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医二院门诊患者换药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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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网友咨询的问题:浙医二院门诊患者换药须知,小编查询后,答案如下:
 
  1.初次换药患者请先挂烧伤科(伤口中心)号就诊,按医嘱换药、拆线等,如需继续换药可以直接来伤口中心开换药单,并按约定时间换药。
 
  2.拔甲、取异物、清创缝合、脓肿切排等小手术,需用麻醉药品者,如有药物过敏史的请事先说明,为了您的安全,请患者或家属在病历上签名。
 
  3.换药后请保持创口周围的清洁、干燥,如污染、浸湿,请及时来医院更换。
 
  4.请按秩序换药,急诊、年老体弱、离休人员优先照顾。
 
  5.室内保持安静、整洁,请勿乱扔敷料、不吐痰、不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