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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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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诊疗服务指南
 
我院已全面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具体如下:
 
一、预约方式及办理时间
 
(一)现场预约:预约专窗、挂号处、医生工作站、分诊台、院内自助机
 
(二)电话预约:见官网电话
 
(三)网络预约:登录网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四)银行预约:区内各建设银行网点自助终端、建设银行网上银行(24小时)
 
(五)手机预约:1、关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掌上医院(微信)”(24小时)
 
关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智慧医院”、“广西医科大一附院掌上医院支付宝服务窗”(24小时)3、手机APP客户端“广西医科大一附院”(24小时)
 
预约截止时间:预约就诊日前一天的18:00
 
二、预约周期
 
(一)通过电话,医院网站、院内自助机、窗口、分诊台、医生工作站、手机等可预约未来15天内的出诊医师;
 
(二)通过自助机、医院网站、建行自助终端及网上银行可预约未来7天内的出诊医师。
 
(三)网络预约流程
 
登录“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首页,点击“预约诊疗”入口,按提示进行网上预约。
 
(四)银行预约流程(详见建设银行网点自助终端、建设银行网上银行)
 
五、温馨提示
 
(一)爽约:上午预约号在11:30之前和下午预约号在17:30之前未取号的,系统不保留预约号,并记录爽约1次。累计3次爽约,系统将取消该身份证号预约资格3个月。
 
(二)取消预约:取消预约截止时间为预约就诊日前一天的18:00,请提前致电或到医院现场取消预约。如未取消预约又未前来就诊,系统按爽约记录。
 
(三)退号:医师发生停、替诊情况时,已取号的病友可在预约就诊当日及其后7天内到预约专窗办理退号;病友如果接受替诊安排,可按照原预约时间正常就诊;其他情况不予退号。
 
(四)预约时需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最好是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通畅,随时关注医师停、替诊提醒短信。
 
(五)同一个病友只能预约同一专科同一上午或下午的一个号;同一个病友一天内最多能预约不同专科五个号。
 
 
门诊须知
 
一、门诊部每周一至周五上、下午及周六上午开诊。
 
开诊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2:30-5:30(冬季),急诊科24小时开诊。 
  
二、首次就诊,请先到门诊部建卡处(一至五层建卡处、九层建卡处、儿科门诊建卡处),如您是复诊病友,请持就医卡和门诊病历直接到各楼层挂号处挂号。就医卡仅限您本人使用,在就诊和检查过程中不能更改卡上的信息,严禁转借他人,因转借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医保、慢性病、小儿统筹的病友办卡时,请主动出示医保、慢性病及小儿统筹卡。医保审批东院在门诊部三层。
 
四、东院门诊部一至五层、儿科门诊、九层均设有挂号处。门诊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挂号费和诊疗费为当日一次有效,复诊(如:看检验报告)请重新挂号。
 
五、如果您不能确定要看的专科,请先到咨询导诊台咨询。
 
六、在东院门诊部一至六层、九层、儿科门诊均设有收费处,您可以选择任一收费点交费。医保交费设在东院门诊部一、三、五层交费点;南铁医保交费设在东院门诊部三层交费点;区离休交费设在东院门诊部四层交费点;小儿统筹收费设在东院门诊部儿科门诊内,请病友根据自身情况到相应窗口交费,钱、发票请当面点清,遗失不补。
 
七、门诊部一至五楼(西院:门诊部一楼大厅)均设有自助机,有医生排班信息查询、门诊费用明细查询、医院公开信息查询、医大一院龙卡签约、银行卡余额查询、预约挂号、预约取号、自助挂号、检验报告单打印、自助缴费等功能。
 
八、取药时请病友核对好姓名、药品及其用法。
 
九、凡到我院门诊开具的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等治疗,必须在我
 
院完成,且应在就诊当日开始按医嘱连续进行治疗,不宜中途停止,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十、门诊输液室、注射室不接待病友自备药物的治疗。
 
十一、门诊抽血时间:周一至周五上、下午,周六上午。部分需
 
要空腹抽血项目如血脂、中风预报等必须上午空腹抽血,不需空腹抽血的项目上午、下午均可抽血。
 
十二、B超、心电图、CT、MRI、X线、胃镜、肠镜检查的结果报
 
告单在检查科室领取;化验报告单可在医师工作站查看,也能在自助机上自助打印,如打印失败或查询不到检验报告信息时,请到东院门诊部大楼一层检验报告查询处进行查询、打印。由于取报告单的时间不同,请病友向门诊检验报告查询处了解具体时间以方便复诊。
 
十三、疾病证明书必须在就诊当日持就医卡及门诊病历到东院门诊部三层门诊办公室打印、审核盖章后方有效。
 
十四、为方便医生全面了解病情,请病友提供真实病情和有关信息,以保障您的诊疗质量与安全,并妥善保管好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等资料,复诊时带来。
 
十五、需要打印费用清单的病友,请持发票到东院门诊部一层费用清单打印处打印。
 
十六、门诊部一层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门诊就诊指南、预约指南、专科新技术等宣传片;
东院门诊部大门处电子显示屏播放“谨防医托、号贩子”警示等,敬请关注。
 
十七、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应尽的责任,我院严禁医务人员以任
 
何方式收受病友的钱、物,请病友给予支持与配合,在诊疗过程中谢绝向医务人员赠送钱物。
 
 
住院须知
 
1、凡病友住院治疗,必须持有本院医生签发的“入院报到证”,方能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患者或代理人依据“住院患者信息登记表”上的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如患者姓名、联系人姓名以及工作单位、家庭地址、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联系电话等,并按照“入院报到证”所列的金额预交住院费。
 
3、凡享受医保的患者,须提交医保卡和出示身份证,并缴纳预交款,方能给予办理入院手续。未提交医保卡者暂按自费办理,提交医保卡后再按医保办理。
 
4、享受“惠民”待遇的患者需持有关证件到医务部办理确认手续,凭医务部的确认通知办理入院手续。
 
5、请将收费员开具的“预交医疗收费凭据”妥善保管,出院时需凭该凭据办理出院结账手续。
 
6、我院为方便患者查询,配备有医疗费用查询系统,具体查询方法请查看办理入院时发放的“住院查询须知”。
 
 
出入院办理须知
 
一、办理入院须知
 
1、凡病友需住院治疗,必须持就诊卡和入院报到证方能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患者或代理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患者入院信息登记表” 上的内容,如患者姓名、家属姓名以及工作单位、家庭地址、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联系电话等填写清楚。然后按入院报到证上所列的金额预交住院费。
 
3、凡享受医保的患者,须提交医保卡和出示居民身份证,并交一定的预交款,方能给予办理入院手续。未提交医保卡者暂按自费办理,提交医保卡后再按医保办理。
 
4、享受“惠民”待遇及社会救助的患者需持有关证件到医务部办理确认手续后,凭医务部的确认通知,再办理入院手续。
 
5、请将收费员开具的“预交医疗收费凭据”妥善保管好,出院时需凭该凭据办理出院结账手续。
 
6、我院为方便病人查询,配备有医疗费用查询系统,请在自助机上点击“住院/门诊费用查询”,按提示的流程操作。
 
 
二、住院期间须知
 
1、住院病友请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配合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争取早日康复。
 
2、为使您享有良好的治疗、休息环境,敬请您和我们一起共同维持病室的安静和整洁,节约用水,爱护公物。如有损坏请按价赔偿。 
 
3、住院病友未经许可请不要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及向医师要求不合理治疗或用药。 
 
4、住院病友未经许可请不要进入医护工作场所,请不要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5、病房医师及护士查房、治疗期间,希望病友不要离开病室。
 
6、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请您积极参加病房的工休座谈会,接受健康教育及有关学习活动。  
7、医院是禁烟区,严禁吸烟,请病友自觉遵守并告知家属、陪人及探视者严格执行。
 
8、您有遵守《公安部卫生部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的义务。如您对医疗护理有疑问,请您向病区主任或护士长反映。
 
9、住院病友请自备必需的生活用品。 
 
10、住院病友请按医护人员的指导进食。
 
11、您的亲属及朋友享有探视的权利,但需在探视时间内并且您的病情许可及不妨碍其他病友休息的情况下进行。
 
12、安全:
 
1)为了避免交叉感染,请病友匆窜门,非探视时间请不要会客。
 
2)根据病情需要,可留陪护人员一名。为了安全,请您的陪护人员不要睡到病床上。
 
3)住院病友请不要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以免发生意外。  
 
4)贵重财物请您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5)病房内设有安全通道,并设有明显标志,请您留意。
 
6)治疗带上的插座、氧气、吸引装置为治疗专用。请勿触摸、使用这些装置。
 
13、病友如对医疗费用有疑问,可及时到住院部一楼大厅专用电脑自行查询。 
 
14、请您遵守时间:1)查房治疗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4:00;
 
2)休息时间:中午12:00~下午2:30;晚上9:30以后
 
3)探视病人时间:每天下午4:00~9:00;
 
上午9:00~12:00(星期六、星期日)
 
下午4:00~9:00(星期六、星期日)
 
三、出院须知
 
1、医生开具出院医嘱,护士执行完医嘱后会将“出院许可证”、“疾病证明书”交给您,并给您进行出院健康指导。
 
2、病友持医生开具的“出院许可证”、“疾病证明书” 和“预交医疗收费凭据”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打印住院费用清单。未与我院结算系统联网的医保病人住院费用需进入相应的“医保住院费用结算系统”核算,原则上先出院后结账,由住院处工作人员通知医保病人方能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3、遗失“预交医疗收费凭据”须挂失一周后,凭相应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办理出院结账手续。
4、住院病历资料部分可以复印(见住院病历资料复印流程)。
 
5、病友办理入院手续后因各种原因不住院,由病房签署意见,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退款。
 
四、遗失住院票据的处理:病友如遗失“住院收费收据”,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财务部门申请补办相关报销凭据,经医院财务部门核实无误后给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