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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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您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就诊人信息;
 
2.若未查询到已在我院使用的就诊卡,请携带身份证和就诊卡前往收费窗口或自助机完成实名登记。
 
3.若从未在我院就诊,系统将为您创建虚拟卡可进行网上预约,但不可网上取消预约。
 
4.由于虚拟卡功能限制,不支持支付、医嘱、查报告等功能。
 
 
就诊流程
 
初诊病人请到预检台取卡预检,填写好门诊卡,然后到收费窗口挂号,妇科病人也可通过自助机挂号(自助机挂号需第二代身份证或医保卡)。
 
复诊的普通门诊病人凭分诊号或预约券到收费窗口或自助机挂号(自助机挂号需第二代身份证或医保卡)。
 
医保病人挂号必须出示医保病历卡和医保卡挂号。
 
卡内有现金的预付款病人预约后请按照预约单上的提示到相应楼层服务台刷卡确认,看电视屏幕提示到各诊室就诊。(排队依据预约单序号)
 
非医保病人磁卡遗失后,请至挂号处补卡,医保病人请到社保局补卡。
 
专家门诊全部实行实名分时段预约,(预约方式:电话预约、咨询台预约、诊间预约)。
 
全部预约病人请按照预约单上候诊时间确认候诊,超过候诊时间半小时视为失约,需重新预约。
 
当日挂号当日就诊有效,隔日作废,需要看二个科的病员应重新挂号,会诊者例外。
 
 
就诊流程
 
急诊病员急诊前首先至急诊室,根据病情的危、急情况,由护士先预检后挂号。
 
早上7:30~下午3:30挂号收费至急诊挂号收费窗口付费,下午3:30后及夜间、节假日到出入院处挂号收费,夜间请按铃。
 
挂号后请将病卡给急诊室护士,在急诊大厅候诊,叫到名字后由病员单独前往诊室就诊,请家属在门外等候,保证诊室内一位医生一位病员,以维持良好的就诊秩序和更好地保护病员地隐私,16岁以下未成年者就诊可有一位家属陪伴,其余家属在门外等候。
 
急诊抽血、治疗请先付费后凭化验单、注射证明及药品到治疗室抽血、治疗。
 
急诊化验在急诊检验室。
 
需留院观察的病人根据医嘱入住观察室。
 
有救护车急救病员到院,急诊室护士须到急诊门口迎接,并了解病员的病史和急救情况,并分诊至诊室或抢救室。
 
 
产科就诊流程
 
为方便各位孕妇在整个产前检查期间的就诊,我院产科门诊现提供“一卡通”预付卡服务。如您在我院产科登记建卡,可在门诊服务台填写申请表。办理“一卡通”预付卡时,在卡中初始预存最少不低于1000元的费用。就诊中,在检查科室、化验室和治疗室等处划卡扣款就诊,帮您省却排队付费的烦恼。若卡中余额不足,需在收费处窗口充值。就诊结束时,可以在收费处领取结算发票。建议您不退卡中余额,以便下次就诊时继续使用。如您不再需要产前检查,可根据您的需要,将预付卡中预交金余额退还您本人。详情请与门诊服务台工作人员联系。
 
 
住院流程:
 
病人凭医生开出的“住院通知单”,来出入院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产科病人一般当天入院,其他科病人需留下联络电话,中午11:00 -14:00在家等候电话通知住院。(妇科病人请讲明月经日期)
 
接到住院电话通知后,病人应及时来院办理住院手续。时间为电话通知的第二天上午8:30-10:00以后,如超过上午10:00以后,一 般视自动放弃,需重新排队登记。
 
来办理住院手续时,病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住院通知单、门诊就诊卡、医保卡和住院预收款(押金),住院预收款可用现金、银联卡(不提供透支业务,请存入足额现金)或支票支付。支 票要认真填写,收款单位为: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请填写好病人住院登记单。
 
参加医疗保险者来办理住院手续时,必须带好《医疗保障卡》。预付押金一般为:(在职)
 
产科4000元、妇科4000元、乳腺科3000元、肿瘤科4000元、计划生育500元、微创手术10000元。退休人员3000元。如未带医保单者均以自费病人收取押金。但在出院前必须及时送交住院处。否则后果自负。
 
自费病人预付押金为:产科6000元、妇科7000元、乳腺科4000元、肿瘤科7000 元、计划生育2500元、微创手术12000元。
 
如病人需住包房的预收押金为:
 
(医保在职)
 
产科-8000元妇科-8000元   乳腺科-3000元   肿瘤科-8000元   计划生育-6000元
 
微创手术-12000元  
 
(医保退休)4000元
 
(自费病人)产科-12000元    妇科-12000元    计划生育-8000元
 
病人和孕妇住院前,请剪短指甲,不化妆、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项链、戒指、耳环等饰品,不携带手机等贵重物品。来办理住院手续 的同时,请病人带好自己的日常生活必需用品:如面盆、毛巾、牙膏、茶杯、匙(或筷子)、脚盆、肥皂、一次性月经带、卫生巾、拖鞋等 生活用品。
 
产科临产病人入院时,还需携带:就诊卡、孕妇联系卡和填写完毕的“婴儿出生证明自填单”(请别忘了填写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号码) 。
 
本院提供住院病人费用查询,病人可在自助电脑系统查询,如有疑问可到住院处询问,最终费用以出院账单为准。
 
急诊立即办理入院,抢救病人由绿色通道入院。
 
 
出生医学证明
 
当您的宝宝来到这个缤纷的世界,就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份证书——《出生医学证明》。在此简要介绍一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补发)的要求和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是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国籍、接受保健服务的重要医学依据和凭证。1996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旧版停止签发,但仍可使用。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其流程为首先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核对领证人身份信息,并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父母相关信息;签发人员打印或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信息核实后加盖印章,完成首次签发登记。
 
注意:请事先与家人一起商定好新生儿姓名后来办理,出生后一个月内均可办理,姓名一经打印不得更改!为避免纠纷,如新生儿随母姓,需新生儿父亲前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母亲来院办理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2.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须知;3.新生婴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自备);4.申报户口方的户口簿;5.产妇是外地户口的,带好《上海市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非新生儿母亲(包括新生儿父亲)来院办理所需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产妇亲笔《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自备);如非新生儿父母来院办理,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父母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未婚情况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
 
不需要在《出生医学证明》上打印新生儿父亲信息的,需提供新生儿母亲未婚证明(孕期未婚)及以上第1、2、3、4、5条证件。新生儿随母姓,随母户口。需产妇本人办理。
 
需要在《出生医学证明》上打印新生儿父亲信息的,需提供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三方(新生儿,新生儿母亲和新生儿父亲)亲子鉴定报告及以上第1、2、3、4、5条证件。需新生儿父母双方到场办理。
 
首次签发:5号楼一楼出生证办理处;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00。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
 
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因为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流程为当事人先到医院申请登记,医院发放预约单,按照规定的预约时间携带好所需材料办理。
 
所需材料:
 
父母的户口本、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非产妇本人来院办理,除以上证件外,还要携带产妇亲笔《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登记与补发:5号楼一楼出生证办理处;周二、周四上午8:00~11:00。
 
 
产科服务须知:
 
介绍:
 
中福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围产科在上海及全国一直享有较高的临床和科研地位,设有门诊、产房、病房,保健院产科主要开展围产医学范畴内的医疗及保健,尤其擅长优生咨询,产前诊断,各种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及治疗,妊娠合并症及妊娠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还率先将产科和新生儿科合并成立围产科,坚持产前、产时、产后一贯制服务模式,开展产前诊断、围产会诊、遗传优生、孕前优生、营养咨询与指导等多项专科特色门诊,并且在全市范围内首先推行一对一导乐全程陪伴分娩、镇痛分娩、家庭化分娩、母乳喂养指导、产前产后营养餐等服务,为孕产妇提供一流的就医环境和优质温馨的诊疗服务。自建院以来,在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下,年分娩人数一直居全市前列,60年来共有超过30万名婴儿在我院出生。近年来,保健院孕产妇的高危妊娠率占75%,危重病例抢救成功率达100%,围产儿死亡率为4‰,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产科建成了一支实力雄厚的学科梯队,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多位医师曾赴欧美,日本,香港等地留学深造。在临床工作中,坚持医疗,科研并重的方针,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课题多项,发表各类学术论文数百篇,每年要接受医学院本科及硕士生班的实习医生来院实习,同时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高年资医生来院进修。产科病区还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示范基地。
 
1.住院须知
 
(1)除自带食宿的一般生活用品(包括漱口杯、脸盆等),每人必须带产妇专用卫生巾、一次性短裤,重要文件、珠宝、货币等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严禁将危险品带入病房。
 
(2)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家属陪伴,护士会主动定时巡回病房,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如需要帮助或感觉不适时,可按呼叫器呼叫护士。
 
(3)床帘供治疗时使用,平时包括晚上不要随意拉开,以免影响对您的观察。
 
(4)办理入院手续后到出院期间,请您不要擅自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请向医生请假。
 
(5)护士台有为您准备的方便盒(内有指甲钳,针线,开瓶器,笔纸)。护士台前有投币电话,需要硬币可于护士台兑换。
 
(6)我院对住院病人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在护士台前有医疗费用查询电脑。
 
(7)为了您的健康和安全,避免病人与病人之间、病人与探视者之间的交叉感染,请不要互串病房,探视者及家属不要睡在病床上。
 
(8)入院后,医院营养科工作人员每天上午到病房为您提供订餐服务。如需要加热食物,可在配餐室使用公用的微波炉。
 
(9)探视时间为:上午10:30-12:00,下午15:30-20:00,晚上8:00。探视结束,请家属自觉按医院规定离开医院。探视时间内,如医生、护士正在做治疗,探视者请勿坐在病房内,并请将医院探视制度转告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