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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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须知:
 
1、未注册的用户需注册后方可预约,已注册用户登录后即可预约。
 
2、需预约的用户可点击首页的“预约医生”进行预约。
 
3、首次预约的用户需填写正确的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后才能预约。
 
4、如果需要退号,可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我的预约”,找到您预约的号,点击“退号”即可。
 
5、“用户中心”下的“我的预约”可方便您查询您所预约的时间(以预约时间为主)及号数。
 
6、为了有效利用号源,如果您超过预约时间三十分钟,请您重新排队取号,不便之处望您谅解。
 
 
门诊、急诊指南
 
一、急诊:24小时接诊
 
二、门诊大厅设有导诊台,提供咨询、导诊,并有专家介绍、专家、专科门诊一览表、购卡
挂号 指南、就诊流程、预约服务。
 
有困难请找导诊护士
 
三、购卡、挂号须知:
 
门诊购卡、挂号时间: 上午:7: 3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夏季:15:00 — 18:00
 
其他时段请到急诊收费室。
 
·急诊病人优先挂号
 
·挂号限当日当次有效。
 
·各窗口不分科挂号。专科、专家门诊开诊时间以当日挂牌为准。
 
·高干、军人、残疾人、七十岁以上老人优先挂号、收费、取药。
 
四、怎样办理和使用就诊卡?
 
1、初诊病人挂号前须先到收费处购买病历,填写有关个人资料,然后持病历在收费处购买
“就诊卡”并存入预交金,然后持病历和就诊卡到相应科室由分诊护士安排依次挂号就诊。
 
2、复诊病人卡内要有足够预交金,然后持病历和就诊卡到相应科室由分诊护士安排依次挂号
就诊。
 
3、医保病人须持医保卡到收费处往医保卡内存入预交金,然后持病历和医保卡到相应科室由
分诊护士安排依次挂号就诊。
 
4、高干、离休干部、5.12病人可直接到干部诊室挂号就诊。
 
5、退卡时,请凭病历或收据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
 
五、 预约挂号: 7:30——21:00
 
六、门诊科室
 
(一)、门诊大楼
 
一楼:导诊台、收费处、西药房、中药房、门诊办公室、医保办(保健科)、肝病门诊。
二楼:内科诊室(1)、内科诊室(3)、男科诊室、神经外科、皮肤科、乳腺病诊室、妇产科。
三楼:内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
四楼:康复科(针灸、理学治疗室、运动治疗室、语言治疗室),心理咨询、音乐治疗室。
 
(二)、医技楼
 
一楼:急诊科(注射室、观察室)、急诊手术室、影像诊疗科。
二楼:肛肠科、外科、门诊换药室、肿瘤科、儿科、骨伤科、泌尿外科、检验科。
三楼:微生物室、胃镜室、13C检测室、肺功能检查室、彩色经颅多普勒、动态血压检查室、肌
电图室、 脑电图室、心电图室、超声室(B超、彩超)、中心实验室(福建正清司法鉴定所)
五楼:健康体检中心
 
(三)、康复楼
 
一楼:医学美容科、感染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
二楼:颈椎康复科。
三楼:体检中心健康快车名医园。
四楼:高干诊室。
 
 
温馨提示
 
医保病人:
 
就诊前须持医保卡到收费窗口预交现金,方能就诊(如卡内有足够预交金,直接到医生处就诊)。就诊后,须再回到收费窗口结算,才能到各检查科室做相关检查、取药。
 
自费病人:
 
卡内如存足本次所需全部费用,可到医生处就诊,并直接到检查科室做检查,中、西药房取药。"
 
 
住院服务流程
 
入院流程:门诊医生开住院通知书并填写门诊病历→病人持住院通知书到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持已办妥的住院通知书来到病房→病房护士根据安排的床位送病人至病房(进行入院评估和入院宣教、通知医生检查病人遵医嘱)→为患者进行治疗护理
 
出院流程:主管医师下出院医嘱→主班护士处理医嘱→由责任护士通知患者及家属→做出院指导→结清各种费用取回出院带药→整理病历→撤床头牌及各种治疗卡→热情送患者出院→整理床单,终末消毒;
 
转科流程:病房主管医师开转出医嘱→责任护士协助医生通知患者及家属,并协助整理物品转出前→责任护士评估患者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危重患者需有医生和护士同时护送→值班护士将转出患者的病历按要求书写,并交于新病房值班护士→转至新病房后,由医生交待病情,护士交待患者皮肤、输液、引流、用药、护理记录等→交接病历、患者皮肤状态,病情、生命体征、输液、引流等→责任护士向患者介绍新病房;
 
转院流程:由于本院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或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本院治疗的患者→主管医师提出申请、科内讨论、科主任批准:(1)非医保患者一般程序同出院流程;(2)各级医保患者持主管医生开出的写有患者病情诊断及转往医院名称的“诊断证明书”到医保部领取转院审批表→由主管医生填写相关内容后,请科主任签章(字)→持患者医保本及审批表到相应医保管理部门盖章审批。以上两种情况患者病情需要需医疗用车的,由病区医护人员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后转呈后勤管理科,由后勤管理科派车,医护人员护送转院。
 
 
绿色通道制度
 
一、目的:
 
使危重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避免延误救治时机。
 
二、对象:
 
1、病情危及生命,需要及时抢救的病人。
 
2、病情危重且身份不明或无法支付医疗所需费用的病人:如各种原因致神志不清者(如酒醉、昏迷、中毒、休克等)、因语言、表达能力障碍者、创伤、骨折患者等,同时又无家属、亲友、朋友在场。
 
三、方法:
 
1、对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应遵循“先抢救,后收费”的原则立即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2、严格按照“首诊负责制”、“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急诊病人诊疗抢救实施预案”等要求对急危重病人进行抢救治疗;
 
3、必要时首诊医师应及时将病人情况向科主任、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汇报;
 
4、对无法支付医疗所需费用的患者,医师应将必须使用的药物开出处方、必须要做的检查开具检查单,由工人送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签字后进行。如为抢救药品,可施行先用药后签字,进行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基本救治;
 
5、对于须签字的侵入性检查、治疗,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由院医务科负责人(或院总值班)签字后实施;
 
6、对于须急诊手术(即不进行手术将危及生命)的病人,如无家属或其他亲人在场,可在请示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并在手术单上签字后,可先行手术,以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7、对“绿色通道”的处方、检查单、住院记录等,医师必须在右上角注明“绿色通道患者”,各部门应优先予以办理,危重患者应有专人护送;
 
8、对身份不明者,在积极抢救、治疗的同时,院保卫科应利用多种渠道尽快明确患者身份,通知家属,必要时与所在地派出所联系。
 
 
入院、转科、出院、转院、留观医疗服务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入院服务
 
1、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署《住院通知单》,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病区护士对新入院病人应主动热情接待,安排好床位,建立住院病历,完成各项登记工作,做好入院介绍、评估和健康宣教,及时通知经管或值班医师。
 
3、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4、门(急)诊医师应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加强与病区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床位收住状况,尽可能避免病人办好住院手续到病区后无床、候床或需走廊加床等特殊情况的发生。如病情需要确实无法避免者,收住医师和病区医护人员应向病人及家属解释清楚,妥善协调解决。
 
5、急、危、重患者入院服务:
 
(1)可在办理入院手续的同时送往病区,病区医护人员应先行接收并救治,不得因等待住院手续而延误诊疗。
 
(2)各病区日常应预留或可在短时间内协调至少1张床位随时供急诊住院患者使用。如确有特殊原因难以收住,则应由急诊科报医务部(班外时间报总值班),由医务部(班外时间报总值班)立即在其他病区协调床位,先行收治。
 
(3)病区接收急危重患者入院时,应由经管医师与急诊科医师做好床头交接工作。
 
二、转科服务
 
1、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2、病人转科前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下达转科医嘱,完成转科记录。责任护士根据医嘱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家属做好转科准备。
 
3、护士将本科室相关账目结算完毕后,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准备接收,携带全部病历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室。必要时可根据病情有经管医师随同前往,详细交接。
 
5、转入科室应按照新入院病人予以检诊,及时开出转科医嘱。
 
三、出院服务
 
1、病人出院,需经主治以上医师同意,由经管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并通知病人及家属。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等。
 
2、根据我院出院手续流程,出院医嘱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下达(尤其是有出院带药者),以便病人在出院日晨即可到住院处结算出院并到中心药房取药。如因情况特殊必须当日出院者,经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解释说明,以取得理解与配合,避免因当日下达出院医嘱当日出院而导致病人等待时间较长而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3、已下达出院医嘱的病人不得再申请检查或予以治疗,以免漏收费。病人出院前医嘱护士和责任护士应认真检查和整理住院病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病情不允许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经管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按自动出院处理。病程记录上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或按手印。家属签名或按手印时必须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5、应该出院而不愿出院者,经管医师应耐心劝导,促使其出院。必要时应报告医务部、保卫科和病人所在单位,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6、病人出院带药和疾病证明书的出具应由经管医师严格把关,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病人出院时,经管医师和责任护士应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将相关注意事项向病人及家属解释说明,嘱其门诊随访。
 
四、转院服务
 
1、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部(班外时间报总值班),由医务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五、急诊留观服务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急诊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1)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2)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3)其他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病人,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5、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
 
6、留观病人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7、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或急诊监护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8、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