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西安市中心医院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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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00:00更新
 
1、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0:00左右更新
 
2、预约周期:1个工作日-7天内
 
3、取消时限:提前1个工作日12:00前
 
4、爽约3次将列入黑名单,取消预约资格
 
5、请按照短信内提示的挂号时间准时挂号,过时视为爽约,预约作废。
 
6、预约挂号只保证号源,就诊顺序以挂号先后为准。
 
7、如遇专家变更,以当日出诊专家为准。
 
8、预约成功后,请您在就诊当日早9时前(上午号)或下午3时前(下午号)持预约号并携带身份证到医院挂号预约窗口领取网上预约挂号卡,凭网上预约挂号卡到任意挂号窗口挂号。如过时或信息不符,不能兑换。
 
9、儿科患者预约时,请填写家长联系方式
 
 
预约须知
 
一、实名制就医
 
我院实行一卡通实名制诊疗模式,办卡时请您向工作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凭证或信息,凭诊疗卡就诊。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不要使用他人的诊疗卡就诊,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挂号时间和门诊开放时间
 
挂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7:30—15:30(含午餐1小时)
 
门诊就诊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节假日:8:00—16:00(含午餐1小时)
 
急诊:24小时服务
 
预约放号时间:每天下午4点10分到4点30分。
 
三、诊疗卡使用须知
 
1.就诊前须先办理诊疗卡,建议您根据就诊需求存入一定的预交金,以免除您反复排队交费的烦恼。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的病友,请您到自助机上办理诊疗卡并存入一定的预交金后,到相应分诊台挂号;或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门诊大厅窗口建卡、分诊台挂号。无本人二代身份证的病友,请您先到门诊大厅导诊台填写病人信息登记卡,再到建卡窗口建卡、并存入一定的预交金后到相应分诊台挂号。
 
2.就诊结束后,请您到门诊大厅收费窗口打印发票;6号窗口打印清单;并建议保留就诊卡,以便实现自助挂号、网上或电话预约、自助交费等,同时卡上保留了您就诊的部分信息,方便复诊时进行查询。诊疗卡如有遗失、损坏,请您按规定程序及时挂失、补办。
 
3、为了您的资金安全,请办卡后及时修改密码。如遇丢失、损坏,卡片押金概不退还。
 
4、如卡片丢失,请及时在联网医院办理挂失手续,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5、如需退卡,请持交款条及有效证件到发卡医院退卡。
 
四、温馨提示
 
l、就诊号只限就诊当日指定的上午、下午就诊时间内使用,逾期无效。
 
2、复诊、咨询、开药等均需挂号.
 
3、初次来我院就诊的朋友,如果没有挂上专家号,您也可以先挂普通号,等各种检查结果出来后再挂专家号,这样可以缩短您在医院停留的时间。
 
4、如果您不明确所要挂的科室,请您先向导医人员咨询,以免挂错号,耽误时间延误病情。
 
5、专家门诊医生出诊时间基本固定(详见当日门诊大厅显示屏),实际门诊情况以当日医院大厅显示屏为准。由于我院各科门诊医生和住院医生在一定时间内需要轮换,请您注意在挂号台咨淘当日门诊医生情况,以免影响您的就诊。
 
6、为了您的诊疗安全,我们医院严厉打击“医托”行为,就诊期间如果有人向您“热心”推荐其他医院或药品,请您不要相信,必要时通知保安人员处理。
 
五、预约渠道:
 
1.门诊预约系统是一个多通道的预约挂号系统。目前患者用户可以通过预约网站、现场自助预约机、电话95169、手机APP、手机微信平台5种方式进行预约操作。
 
2.本系统采用实名制注册方式。为了保证您能够顺利就诊,请广大用户使用患者本人真实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就诊卡身份证信息与预约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预约患者。
3.婴幼儿患者如果没有身份证号信息,在注册时证件类型请选择出生证,注册内容均填写患儿本人真实有效的信息。
 
4.患者前来就诊时,请携带您注册时所使用的身份证或身份证号码、出生证,到“一卡通”办理窗口办理就诊卡,然后到相应分诊台进行预约确认、挂号。
 
5.预约成功后,请在预约取号截止时间前到医院确认取号。预约取号截止时间:患者预约时间前后半小时内(如:预约时间为8:00,取号时间为7:30-8:30,超时段未确认预约号源者均视为放弃预约就诊服务)。
 
6.预约儿科患者须为14周岁以下,预约妇科产科患者须为女性。
 
7.同一个患者同一时间、同一专家,当天限约一个号。若遇专家停诊,预约号自动取消,不做顺延。
 
8.取消预约:如不能按时赴约,请及时通过预约挂号系统取消预约。就诊前一日上午8:00前取消当日的预约号,否则将视为一次爽约,爽约三次后半年内将不予享受预约服务。
 
9.每日下午4点-5点之间放出第7天的号源,敬请留意。
 
注:
 
1、预约儿科:患者需填写出生证或身份证号并患者为14周岁以下。
 
2、预约妇科、产科:预约患者为女性。
 
“就诊卡”实行“一人一卡”,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我院除公示的预约挂号方式外,不接受其它预约方式预约的门诊号。
 
双休日、节假日暂不提供预约挂号服务。
 
 
节假日就诊须知
 
1.就诊患者在一楼大厅收费处办理就诊卡。
 
2.在二楼中分诊台、二楼妇产科分诊台及三楼西分诊台挂号。
 
3.到就诊科室就诊。
 
就诊科室楼层分布如下:
 
二楼:消化科、心内科、呼吸科、肾病科、内分泌科、血液科、神经内科、老干科。(在二楼中分诊台挂号)妇产科(在二楼妇产科分诊台挂号)
 
三楼: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烧伤整形科、胸外科、肛肠科、神经外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口腔科、儿科(在三楼西分诊台挂号)
 
四楼:眼科(在二楼中分诊台挂号)职业病:北院一号楼5楼就诊(二楼中分诊台挂号)肿瘤科:北院一号楼5楼就诊(二楼中分诊台挂号)
 
4.节假日挂号时间:上午7时30分至下午3时30分。
 
5.节假日开诊时间:上午8时至下午4时(午餐休息一小时)。
 
6.周六上午8时至周一上午8时做B超的患者请到超声二室(手术楼一楼西侧)
 
 
预约儿科及妇产科问题
 
添加就诊人必须实名制,使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添加,系统会根据身份证号码自动绑定出生年月计算出年龄。
 
大于13岁的就诊人是不能预约儿科号的。
 
男性就诊人是不能预约妇产科。
 
需要预约儿科的用户请务必填写儿童的身份证号进行就诊人添加。
 
需要预约妇产科的用户请务必填写女性的身份证号进行就诊人添加。
 
 
西安市工伤保险职工就医须知
 
各位工伤保险职工,你们好!
 
我院系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首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欢迎您选择我院就医。当您因公受伤需到医院就医时,您或您所在单位须了解以下事项,以便您充分享受工伤保险应有的待遇。
 
1.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职工所在单位应积极救治并于4小时内电话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3日内到经办机构填写《事故申告登记表》。
 
2.工伤职工门诊、住院就医治疗时,患者或家属应持《西安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挂账通知单》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到我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再到相关科室进行诊治。
 
3.工伤职工的治疗,按照《西安市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执行,住院服务标准和诊疗项目参照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挂号费、取暖费、空调费、中药加工费、一次性导尿袋(器)、人工肛门袋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服务标准中的床位费我院标准为50元/日。
 
4.工伤职工门诊治疗时,门诊病历、处方及各项检查、化验单均应开具双联,开药量不能超过两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开药时,须经市医保中心工伤管理科审批。
 
5.工伤患者因治疗需要使用特殊材料时,由您的主治医师填写《特种项目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超出工伤职工医疗保障范围的费用,应在《超工伤职工医疗(康复)保障服务协议》书上签字认可,费用自理。
 
6.治疗工伤期间发生的以下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⑴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发生的费用;
 
⑵未经经办机构同意,擅自转院发生的费用;
 
⑶接到出院通知后,拒不出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⑷不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⑸违反规定未履行相关程序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⑹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