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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06医院微信app网上挂号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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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规则(更新时间每日9:15更新)
 
预约周期: 91天
 
放号时间:9:15
 
停挂时间:14:00:00
 
退号时间:就诊前一工作日14:00前取消
 
特殊规则:无
 
 
微医平台预约规则
 
可预约班次更新时间每日00:00更新
 
重要提示:自2017年4月8日起,北京市执行医事服务费收费标准,医事服务费以当天窗口收取为准。
 
1.预约周期:1-7天  
 
2.放号时间:00:00
 
3.取号地点:门诊一楼西侧3号窗口
 
4.退号时间:就诊前一工作日14:00前取消
 
5.停挂时间:下午14:00停止次日预约挂号 (周五14:00后停挂至下周一)
 
 
预约挂号
           
为保证您成功预约挂号,请您认真阅读服务须知:
 
预约范围:
 
医院可预约的专家号或普通号,以服务电话查询或网站公示为准。
 
实名预约:
 
采用“实名制”,须提供患者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年龄、性别、医院就诊卡号(初诊患者不需提供)和手机号(目前仅限于中国移动手机用户)等信息。用户就诊当天取号时出示的患者姓名、证件号必须与预约时提供的一致,否则医院不予办理挂号业务。
 
预约确认:
 
用户提交预约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下发短信到手机上,用户须在30分钟内回复数字1进行确认,预约方可成功。确认后会收到成功预约短信。不确认,本次预约失效。
 
就诊取号:
 
就诊当天,请用户根据手机短信提示,在医院规定的取号时间内,前往医院门诊预约挂号窗口凭身份证(儿童患者需提供出生证明编号或家长身份证)挂号,并缴纳医院规定的挂号费、诊疗费等费用,超过取号时间预约自动作废。
 
就诊顺序:
 
患者就诊顺序取决于当天取号的时间,先取号者先就诊。
 
改 号:
 
用户应在预约前确定好自己想挂的科室或专家,已成功预约的订单不可更改,如更改需重新预约。
 
退 号:
 
如无法按时就诊,请您务必在就诊日期前拔打客服电话4006-120-115取消预约。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使用预约挂号服务。
 
医生停诊:
 
医生停诊情况不可避免,给患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医生临时停诊,服务人员电话通知已预约的用户,请配合更改就诊日期或更换其他医生(本项服务不再另外收费)。
 
费用支付:
 
预约挂号成功从手机资费中收取3元信息服务费,以用户回复短信确认为准。不确认,本次预约无效,不付资费。预约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医院取号就诊,信息服务费不予退还。预约挂号信息服务费中不包括医院的挂号费等相关费用。
 
预约限制:
 
用户一天在同一医院的同一个科室只限预约1次,每次限约1个号。用户预约次数每天不能超过2次。
 
本服务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预约方式,不承诺所有用户随时都能约到指定的号。
 
 
医保相关:
 
医保政策
 
※ 参保人员填写内容须知:
 
医院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
 
医保编码:05110003
 
所属区县:朝阳区
 
医院等级:三级甲等
 
注意事项:参保人员必须选择我院,方可到我院就诊,否则医保经办机构不予报销或不能按比例实时结算。急诊抢救除外。
 
※ 异地医保办理手续须知
 
1、准备材料:患者本人所在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异地医保申请表”
 
2、办理地点:外科楼一层医保办
 
3、联系电话:66356729-2100
 
※ 参保人员就诊需知:
 
1、门诊就诊时,必须同时携带医保手册和社会保障卡,已完成“卡替册”环节的,或刚刚参保只有社会保障卡的患者,可直接持卡就诊;
 
2、住院治疗时,必须同时携带医保手册和社会保障卡,待工作人员核对卡、册信息无误时,社保卡被激活,医保手册同时作废。
 
3、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应将社会保障卡留存在住院处,不得以任何借口借出,以免持卡发生门诊费用,影响门诊及本次住院费用结算。
 
 
解放军第306医院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
 
 欢迎您来我院诊治疾病,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体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为了使您尽快熟悉我院情况,积极配合医疗和护理工作,早日康复,请您和您的家属仔细阅读“住院须知”,并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一、医院设施
 
门诊楼(位于医院南门西侧):门诊咨询、挂号室、收费处、药房、内外妇儿及各专科、特需门诊、体检中心
 
急诊科(位于门诊楼北侧):挂号室、收费处、急诊内外科诊室、急诊检查科、急诊药房、急诊放射科
 
内科住院楼南楼(位于门诊楼北侧,有过道连接):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儿科、妇产科、血透中心
 
内科住院楼北楼(位于医院最北侧):中医科、肾内科、消化内科、肿瘤科、地方干部病房、中药房、核磁共振检查室
 
外科住院楼(位于医院南门东侧):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心胸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军队干部病房、检验科、出院结账处、医保办、饭票预售窗口、病区药房
 
医技楼(位于门诊楼东侧,急诊科对面):特诊科(B超、心电图)、CT检查室、病理科、病案室
 
办公楼(位于医院西北角)
 
二、病区设施
 
中央区:电梯、护士站、护士办公室、治疗室、处置室
 
北区:学习室、医生护士值班室、配餐室、消防通道(货梯)、工作人员卫生间
 
西区:主任办公室、医生办公室
 
东区-南区-西区:病室、监护室
 
床单位:病床(呼叫系统、氧气、负压吸引装置)、床头柜(热水瓶)、椅子、储物柜
 
三、作息时间
 
1. 晨起:6:00;午休:12:00-14:00;晚间熄灯:21:00
 
2. 开饭时间:早餐7:30;午餐11:30;晚餐17:30
 
3. 开水供应时间:24小时
 
四、探视制度
 
1. 探视时间:周一~周五15:00~19:00;双休日、节假日增加10:00~11:30。
 
2. 每次探视家属限两人,1.2米以下儿童谢绝探视。
 
3. 危重病人家属凭《病危通知书》随时探视。
 
五、 陪护管理制度
 
1. 根据病情需要发放陪护证,每张限一人,不得转让或涂改。
 
2. 陪护人员和病人应保持病房安静、整洁,病区内禁止吸烟。请勿使用私人电器,严禁使用加热器、电饭煲、电炉子等电器设备。
 
3. 请勿向窗外扔垃圾,倒水。
 
4. 医院设有陪护管理中心,提供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24小一对一专职陪护(收费标准60元/天),危重病人、术后陪护(收费标准80元/天),并提供按小时多时段收费服务。家属可以根据病人需要提出申请自行或委托病区护士长联系,联系电话:2644。
 
六、检查须知
 
1. 所有检查由医生开据检查单预约,由医护人员通知病人并交代注意事项。
 
2. 检查项目:核磁共振、心脏彩超、B超、脑电图、脑血流图等(需预约),CT、双源CT、X线、胸透、心电图等。 3. 检查地点:双源CT(外科楼一层西侧);核磁共振、X线、胸透(放射科);脑电图、脑血流图(门诊楼四层东侧);其他检查均在医技楼1、3、4层。
 
七、谈话签字制度
 
   各种创伤性检查、治疗和手术都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发生并发症的可能,根据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上述诊疗措施都必须由经治医生与您或您的代理人谈话,取得理解和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安排。手术病人一般不使用院外药物,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必须由医患双方在病程记录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医保、公费病人住院期间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药品、材料及大型医疗检查仪器设备时,须在《自费协议书》上签字后方可使用。
 
八、费用查询
 
   若您想了解您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您可以通过放置在门诊大厅和出院结账处的“触摸屏查询系统”查询。在“触摸屏查询系统”里您不仅可以查询我院所有在用的收费项目,其中包括药品、化验、检查、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材料等内容,您还可以查询到您的门诊、住院等费用明细。您只需持您的门诊病历袋或住院押金单在“触摸屏查询系统”中的“请输入ID号”的对话窗口上,扫入印在门诊病历袋或住院押金单上的ID号条形码,即可成功查询。请注意:您的身份信息和所有诊疗信息都保存在您的电子病历里,而提取相关信息的唯一途径是ID号,所以请您妥善保管好您的上述资料。
 
九、 安全劝告
 
1. 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院。如需外出,必须在护士站填写制式外出请假条,并由经治医生、科主任签字后,方可离院。请假条交护士站保管,回院后及时销假。外出离院期间所发生的病情变化或意外事件责任自负,医院概不负责。
 
2. 由于医院是公共场所,流动人员较多,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按床头号使用床头柜、储物柜。
 
3. 既往有精神病、癫痫、老年痴呆病各自理障碍、有轻生倾向的病人,家属必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根据病情需要留陪床,以加强安全保障。若隐瞒病情,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4. 老年或行动不便者,如厕、洗澡或下床功能锻炼时,应有家属或护工陪伴,并告知护士,若感到头晕、不适,请立即依靠固定物体,并寻求帮助,床旁和厕所均设有呼叫铃,不要试着走动。
 
5. 请勿私自使用热水袋,如病情需要,需经护士同意并测温后方可使用。
 
6. 康复病人的锻炼请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7. 为使您在住院期间得到全面的照顾,请您着病员服。
 
十、 出院指南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利,我们会在您出院前审核您的病历和费用情况,所以请在您出院时提前一至两天告知经治医生或护士,请妥善保管好住院押金单,出院时出具全部押金单在出院结算处结账,打印费用清单,领取出院介绍信及出院带药,与病房护士交接床单位物品。如需复印病历,请在出院1月后持病人本人的身份证直接到病案室办理复印手续。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住院期间愉快!早日康复!